裕安区韩摆渡镇2024年水稻绿色高产高效行动药剂采购项目
裕安区韩摆渡镇2024年水稻绿色高产高效行动药剂采购项目
裕安区韩摆渡镇2024年水稻绿色高产高效行动药剂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AHZK2024-******
二、项目名称:裕安区韩摆渡镇2024年水稻绿色高产高效行动药剂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六安市腾飞农资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六安市磨子潭路春苑新村1号地块3号楼
成交金额:*****.6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拟采购品种 | 规格 | 功能及技术参数 |
井冈·嘧菌酯 | 500g/瓶 | 嘧菌酯≧18%, 井冈霉素≧10%, 悬浮剂 |
甲维·茚虫威 | 1000g/瓶 | 甲氨基阿维菌素≧2%, 茚虫威≧7.8%, 悬浮剂 |
噻虫嗪 | 100g/瓶 | 噻虫嗪三30%,悬浮剂 |
水溶肥料 | 每瓶防治面积不低于10亩 | 0-50-34+TE大量元素 水溶肥料有机质60g/LIn+zn:10-20g有机水溶肥料 |
注:具体详见采购清单 |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招标代理费按询价文件规定计算的代理服务费金额计取(代理服务费用以中标金额为基数)以上所有费用均由中标人支付,最终以“收费标准计取费用×100.00%”后计算的费用为准;收费金额:1095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质疑: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2、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六安市裕安区韩摆渡镇人民政府
地 址: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韩摆渡镇马家庵街道
联系方式:056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中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六安市裕安区锦成国际2号楼一单元3104
联系方式:0564-*******
2024年8月1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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