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动力2024年度风机原材料叶片灌注树脂框架公开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联合动力2024年度风机原材料叶片灌注树脂框架公开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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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动力2024年度风机原材料叶片灌注树脂(框架)公开招标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联合动力2024年度风机原材料叶片灌注树脂(框架)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及包号:CEZB240*****2001、002

一、中标候选人情况

标段(包)编号:CEZB240*****2001
载明内容 第一中标候选人 第二中标候选人 第中标候选人 第中标候选人
名称 道生天合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人民币万元) 2587.****** 2620.******
质量(如有)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工期(交货期)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资格能力条件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编号(如有)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业绩 1、业绩证明材料、三一(韶山)风电设备有限公司、2024.1
2、业绩证明材料、洛阳双瑞风电叶片有限公司等、2024.3
3、业绩证明材料、一重龙申(齐齐哈尔)复合材料有限公司、2024.3
4、业绩证明材料、射阳远智设备销售有限公司、2023.12
5、业绩证明材料、中材科技风电叶片股份有限公司、2023.12
6、业绩证明材料、国电联合动力技术有限公司、2023.4
1、2024年东方电气灌注树脂采购框架、东方电气(天津)风电叶片工程有限公司、2024年3月27日
2、2024年中材灌注树脂采购、中材科技风电叶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4月11日
3、2024年远景灌注树脂采购、远景(北方)乌兰察布有限公司、2024年1月24日
4、2023年东方电气灌注树脂采购框架、东方电气(天津)风电叶片工程有限公司、2023年1月30日
5、2023年中材灌注树脂采购、中材科技风电叶片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5月9日
6、2022年东方电气灌注树脂采购框架、东方电气(天津)风电叶片工程有限公司、2022年4月22日

包号 包名称 中标候选人
CEZB240*****2001

标段(包)编号:CEZB240*****2002
载明内容 第一中标候选人 第二中标候选人 第中标候选人 第中标候选人
名称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道生天合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人民币万元) 1098.****** 1144.******
质量(如有)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工期(交货期)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资格能力条件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编号(如有)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业绩 1、2024年东方电气灌注树脂采购框架、东方电气(天津)风电叶片工程有限公司、2024年3月27日
2、2024年中材灌注树脂采购、中材科技风电叶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4月11日
3、2024年远景灌注树脂采购、远景(北方)乌兰察布有限公司、2024年1月24日
4、2023年东方电气灌注树脂采购框架、东方电气(天津)风电叶片工程有限公司、2023年1月30日
5、2023年中材灌注树脂采购、中材科技风电叶片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5月9日
6、2022年东方电气灌注树脂采购框架、东方电气(天津)风电叶片工程有限公司、2022年4月22日
1、业绩证明材料、三一(韶山)风电设备有限公司、2024.1
2、业绩证明材料、洛阳双瑞风电叶片有限公司等、2024.3
3、业绩证明材料、一重龙申(齐齐哈尔)复合村料有限公司、2024.3
4、业绩证明材料、射阳远智设备销售有限公司、2023.12
5、业绩证明材料、中村科技风电叶片殷份有限公司、2023.12
6、业绩证明材料、国电联合动力技术有限公司、2023.4

包号 包名称 中标候选人
CEZB240*****2002
二、评标情况
评标委员会共 9 名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本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3天,自发布之日起计算。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如需询问不中标原因请联系项目经理:
姓名:陈云 电话:010-********
邮箱:********@chnenergy.com.cn
(2)如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提出异议:
异议时限及程序: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登入国家能源招标网www.chnenergybidding.com.cn,在“用户登录”→“投标人”→“投标业务”→“招标异议”中提出招标异议。在提出异议时,应明确提出异议内容及异议的有关证据材料、异议诉求,以便我们尽快核实处理。
异议咨询电话:010-********
(3)为规范招投标环境,维护正常招投标秩序,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国家能源投资集团供应商失信行为管理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属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以非正常渠道干扰正常采购的失信行为,将给予“取消资格”处置,期限为1-3年。
1) 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
2) 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3) 恶意诽谤,诬告或陷害竞争对手
4) 投诉前没有提出异议,或者对未处理完毕的异议提交投诉
5) 多渠道异议、举报、投诉、上访的。
,乌兰察布,齐齐哈尔,上海,天津,洛阳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原材料 树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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