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浙0824破5号浙江泰康药业集团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会后申报债权审查结果公告
2023浙0824破5号浙江泰康药业集团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会后申报债权审查结果公告
浙江泰康药业集团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
会后申报债权审查结果公告
各位债权人:
2023年6月28日,浙江泰康药业集团有限公司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会议表决通过了《非现场方式表决和债权核查方案》,对本次会议后补充申报的等需在本次会议后核查的债权,可实行非现场方式核查。
2024年5月30日,泰康公司召开第二次债权人会议,管理人就一债会会后申报债权审查情况编制《浙江泰康药业集团有限公司债权表(二)》提交第二次债权人会议核查,其中表中尚有12笔债权因申报时间晚、债权形成复杂等原因未能完成审查。现管理人就该债权表上待定的12笔债权,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开化县税务局于2024年6月17日重新申报债权的审查工作已全部完成。
另,债权人方爱萍于2024年1月28日因病去世,其对泰康公司享有的债权由继承人方夏荣、方莹升、方根龙、胡水妹四人共同享有。
请各位债权人在本公告之日起三日内完成核查。债权人如对《债权表》中记载的债权有异议的,应当向管理人提交《债权异议表》并说明理由和法律依据,同时应附上相关证据材料。经管理人解释或调整后,异议人仍然不服的,或者管理人不予解释或调整的,异议人应当在完成核查后十五日内(2024年8月15日前)向开化县人民法院提起债权确认的诉讼,逾期未提起诉讼的,视为同意管理人的审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泰康药业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八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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