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服公司合肥航食冷冻品半成品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蓝服公司合肥航食冷冻品半成品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蓝服公司合肥航食冷冻品(半成品)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GXTC-A1-********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7月11日
开标时间:2024年8月1日14时00分
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安徽必福牛食品科技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人民币*******.00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南京味洲航空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人民币*******.00元
评标情况:本次评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最终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招标要求响应情况:中标候选人对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能力条件、质量要求、服务期均进行了响应,并且均符合各项要求。
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期自2024-8-2至2024-8-5 17:00:00(北京时间)止。
公示媒体: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国信招标集团电子交易平台。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在公示期内(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向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黄山路665号汇峰大厦2418室,联系电话:178*****705。
1、投标人提出异议应当提交书面函件。异议函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被异议人名称;
(3)异议项目的名称、编号;
(4)异议事项;
(5)相关请求和主张;
(6)事实依据和证明材料;
(7)法律依据;
(8)异议应当署名。投标人(服务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1)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2)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3)对其他投标人(服务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4)提出异议的时间超过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时限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督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中标候选人公示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黄山路665号汇峰大厦2418室
联系人:朱延
电 话:178*****705
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8月2日
标签: 冷冻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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