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大学江淮学院史河校区电动自行车棚建设成交结果公告
安徽大学江淮学院史河校区电动自行车棚建设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24AT186*****4709
二、项目名称:安徽大学江淮学院史河校区电动自行车棚建设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天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肥东县店埠镇龙泉中路城关粮站住宅楼2幢201室
成交金额:¥*****.00(人民币玖万伍仟元整)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
名称:安徽大学江淮学院史河校区电动自行车棚建设 施工范围:根据学院总体工作部署,为满足学院师生电动自行车辆停放需求,现拟在史河校区江园、淮园增建两处电动自行车棚。详见采购需求。 施工工期:开工之日起 15 个日历天 |
五、评审专家名单:胡海宁、黄其华、胡伟华。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照合肥市物价局《关于调整产权交易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合价服[2009]216号)收费标准下浮30%,货物类和服务类项目收费上限每包不超过贰万元,工程类项目收费上限每包不超过叁万元,不满叁仟元按照叁仟元收取。金额:¥3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应当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预留的电子邮箱(jjin@ahbidding.com),联系电话:0551-********。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安徽大学江淮学院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史河路8号
联系方式:许老师,158*****83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祁门路1779号安徽国贸大厦1208室
联系方式:0551-********/180*****416、05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金晶、张飞
电 话:0551-********/180*****416、0551-********
电子邮箱:jjin@ahbidding.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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