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第一医院长沙市第一医院保安服务合同公告

长沙市第一医院长沙市第一医院保安服务合同公告

服务类合同预览
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CSCG-GK-202*****0002-1
采购人(全称): 长沙市第一医院 (甲方)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湖南恩安华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2)项目名称:  长沙市第一医院保安服务   
(3)采购计划编号: CSCG-202*****0002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标的名称政府采购品目型号规格数量单位数量总价(元)
1 长沙市第一医院保安服务 保安服务根据招标文件1********
 合计金额小写: ********
 合计金额大写:壹仟伍佰柒拾贰万柒仟贰佰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序号

分项名称

单位

数量(人/月)

单价(元/月/人)

总价(元/月)

备注

1

第 1 个月

89

3200.00

******.00

/

2

第 2 个月

125

3200.00

******.00

/

3

第 3 个月

125

3200.00

******.00

/

4

第 4 个月

125

3200.00

******.00

/

5

第 5 个月

125

3200.00

******.00

/

6

第 6 个月

125

3200.00

******.00

/

7

第 7 个月

125

3200.00

******.00

/

8

第 8 个月

137

3200.00

******.00

/

9

第 9 个月

137

3200.00

******.00

/

10

第 10 个月

137

3200.00

******.00

/

11

第 11 个月

137

3200.00

******.00

/

12

第 12 个月

137

3200.00

******.00

/

13

1-12个月合计

*******.00

第一年费用总金额不得超过长沙市财政评审中心审定金额*******.00元

14

第 13 个月

137

3300.00

******.00

/

15

第 14 个月

137

3300.00

******.00

/

16

第 15 个月

137

3300.00

******.00

/

17

第 16 个月

137

3300.00

******.00

/

18

第 17 个月

137

3300.00

******.00

/

19

第 18 个月

137

3300.00

******.00

/

20

第 19 个月

137

3300.00

******.00

/

21

第 20 个月

137

3300.00

******.00

/

22

第 21 个月

137

3300.00

******.00

/

23

第 22 个月

137

3300.00

******.00

/

24

第 23 个月

137

3300.00

******.00

/

25

第 24 个月

137

3300.00

******.00

/

26

13-24个月合计

5425200.00

第二年费用总金额不得超过长沙市财政评审中心审定金额5562600.00元

27

第 25 个月

137

3300.00

******.00

/

28

第 26 个月

137

3300.00

******.00

/

29

第 27 个月

137

3300.00

******.00

/

30

第 28 个月

137

3300.00

******.00

/

31

第 29 个月

137

3300.00

******.00

/

32

第 30 个月

137

3300.00

******.00

/

33

第 31 个月

137

3300.00

******.00

/

34

第 32 个月

137

3300.00

******.00

/

35

第 33 个月

137

3300.00

******.00

/

36

第 34 个月

137

3300.00

******.00

/

37

第 35 个月

137

3300.00

******.00

/

38

第 36 个月

137

3300.00

******.00

/

39

25-36个月合计

5425200.00

第三年费用总金额不得超过长沙市财政评审中心审定金额5562600.00元

1-36个月合计报价

********.00

三年(1-36个月)总金额不得超过长沙市财政评审中心审定金额16096500.00元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24-07-25 —— 2025-07-24

3.2 履行地点:湖南省长沙市第一医院院区内安保【一院三址】所有安防服务。全院停车位共1714 个,其中本部390个、南院47个、北院1277个。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服务期限及金额

本项目服务期自2024年7月25日起至2027年7月24日止,管理服务期三年,具体以签订日前为准,合同一年一签,本合同服务期自2024年7月25日起至2025年7月24日止(在此期间未履行合同,不遵守承诺或达不到甲方要求的,甲方不予续签合同,其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提出任何索赔要求)。

3.3.1服务内容及要求

全体保安人员隶属医院保卫部统一调配,各科室参与共同监督管理,严格执行《企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管理条例》,遵纪守法,坚持“预防为主,单位负责,突出重点,保障安全”为原则,自觉维护医院的整体形象,提供优质的保安服务,努力保卫医院的安全、稳定和利益,共建平安一医。

3.3.1.1服务内容

在保卫部的监管领导下,包括但不限于全院的门卫登记、出入人员管控、院区监控、治安、消防巡逻、交通疏导、停车场收费与管理、智能停车收费系统运营管理、办公区域及医疗区域秩序维护等,按时开关医疗区大门,并积极协助医院做好突发事件的处理和医疗纠纷调处中的安保工作,维持医院良好的正常就医秩序,保证就医患者、来院人员、医护人员的人身安全及医院财产安全。

3.3.1.1.1治安防范

3.3.1.1.1.1在甲方范围内24小时巡逻,医疗重点部位每日巡逻,白天每2小时、晚上每1小时巡更一次,确认巡更点范围内物品设施是否完好:①检查公共设施是否完好;非探视 时间清理控制病房闲杂人员,保持病房安静;②检查病人物品是否保管完好; ③检查公共区域门窗、灯光等是否关闭;④及时清理推销、派发广告资料、医 托、黑陪护送盒饭等不法人员,门前三包范围内不能有小摊小贩,警惕小偷作案。

3.3.1.1.1.2做好人员进出的控制、盘查工作,做好物品放行管理。

3.3.1.1.1.3给病人提供帮助及咨询服务。

3.3.1.1.1.4保障甲方正常的治安及医疗秩序,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有效地处理。

3.3.1.1.1.5积极完成其他与安保服务有关的突击性工作。

3.3.1.1.1.6协助甲方职能部门做好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3.3.1.1.1.7消防控制室、监控室实行24小时轮岗不间断值班。

3.3.1.1.1.8制订可行的消防安全应急处理预案,配合甲方及时处理突发事件。保安队兼负消防、治安应急分队职责,院内任何时间、地点出现突发事件,应急分队能及时在15分钟内赶到现场并处理,以保护医务人员及病人人身安全及财产安全。

3.3.1.1.1.9保证消防通道的畅通。

3.3.1.1.1.10组织开展治安突发事件、病人突发事件演练。

3.3.1.1.2治安管理

3.3.1.1.2.1结合甲方特点制定安全措施以及各项管理制度、对顶、突发事件应急措施方案。确保甲方每月无重大治安刑事案件发生,保持良好的医疗秩序。做好火灾防患工作,落实无烟医院管理到位。

3.3.1.1.2.2有专业保安队伍,实行24小时值班以及巡逻制度;保安人员熟悉甲方环境,按规定着装和佩戴装备,文明执勤,训练有素,机动灵活,言语规范,认真履行职责,不能与医院职工、患者以及外来人员发生冲突(包括车管员)保安人数应按标书配备充足。

3.3.1.1.2.3根据甲方安全保卫特点定岗,布局合理。结构合理,无缺岗缺位,确保响应及时、行动迅速。

3.3.1.1.2.4医院的重点岗位培训(如急诊科、ICU、 住院部的儿科等),如有突发情况保安员必须及时在位并有响应的安全措施。

3.3.1.1.2.5做好重大活动、会议、接待的保卫工作,建立各级安全警戒方案确保安全稳定,并能圆满完成采购人交代的其他任务。

3.3.1.1.2.6定期组织安全教育,整改种类隐患,保护医院和病人财产安全和人身安全,及时制止和平息纠纷,并做好打击“医托”工作。

3.3.1.1.2.7无重大治安案件,一般治安案件每月不超过两起。

3.3.1.1.2.8无重大刑事案件。

3.3.1.1.3内保服务要求

3.3.1.1.3.1重点岗位24小时执勤,制止 闲杂人员进入院区,做好劝导、维护稳定工作、禁烟工作,维护医院正常医疗秩序,防范和处置各种治安事件及突发事件;

3.3.1.1.3.2责任区域内发生重大刑事案件、医疗纠纷、火灾、打架斗殴、跳楼或 其他群体事件等,应第一时间到达现场,控制场面和现场秩序,并及时报告保卫科及公安部门,并协助做好后续工作;患者与医院工作人员发生纠纷时要第 一时间赶到现场保卫院内工作人员及医院财产再进行处理,不能处理的要及时报告;

3.3.1.1.3.3值班人员要维持人员密集场所(如:收费、取药窗口和电梯门前)的 排队秩序,参与医院控烟工作,劝阻公共场所吸烟;防止派发虚假医疗广告、 推销、闲杂人员进入院区,特别是对医托、医闹、黑救护车等违法、违规行为的监控和打击。

3.3.1.1.3.4做好安全巡查工作:24小时监控,每2小时巡查一次,重点监控医院重点区域,包括但不限于门急诊区域、配电间、锅炉房、出入院结算中心、病房、停车场、药库等区域。定时开展院内治安、消防安全巡逻,做好防火、防盗、防抢、防破坏、防事故和抢险救灾工作;

3.3.1.1.3.5负责甲方重大活动的安全警戒与秩序维护,配合做好重大事件的治安保卫工作;

3.3.1.1.3.6负责做好采购人押款工作;监控保护、查询,保密工作;

3.3.1.1.3.7熟悉管辖楼宇分布情况,耐心解答患者及家属的问询,热情主动为医护人员和有帮扶需要的患者服务;

3.3.1.1.3.8定期组织消防知识培训,不断提高甲方消防安全的认识和实际技能的操作, 一旦出现火情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并能有效正确实施灭火。做好消防知识宣传,消防器材、设施设备维护工作,组织训练义务消防队员;

3.3.1.1.3.9完成甲方交办迎检、创建等活动的临时性任务;

3.3.1.1.3.10保安服务业务归属保卫科管理。由保卫科负责监督、协调、指导、考评等工作,服从医院保卫科根据工作需要做出的统一安排调配,保卫科有权要求更换态度不好,工作能力差的保安队员。

3.3.1.1.4消防控制室(消控室)值守员服务要求

3.3.1.1.4.1消防控制室24小时值班,持证上岗;

3.3.1.1.4.2熟悉和掌握消控系统的工作原理和操作规程,熟悉各种按键的功能, 万一发生火灾时,能够熟练操作各种系统,迅速按照规定程序开展灭火救援工作;负责对消控设备的日常检查,掌握和了解消控设施的运行、误报警、故障 等相关情况,认真填写值班登记,配合维保单位对消控设施设备进行定期维护检查,保障消控系统的完好有效;发现火警信息后,需保持镇定、迅速核实报警点所在的具体位置,按照《消防控制室火灾处置程序》处置;

3.3.1.1.4.3消控员应严守工作纪律,按时上下班,当值时不准睡觉,不得擅离岗位;

3.3.1.1.4.4消控员在当班时不准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应根据系统报警、电话报警以及从监控中观察到的可疑治安、消防情况迅速按照相关程序处理和上报,事后做好记录;

3.3.1.1.4.5消控员应爱护使用的消控设备,做好消控室的清洁卫生工作,保持整洁,禁止吸烟;

3.3.1.1.4.6保持通信联络畅通。保证有线电话、无线对讲机等通信设备始终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发生故障及时报修;不占用消控室电话处理与监控、报警、指挥无关的事情;

3.3.1.1.4.7消控室所监控范围及摄像监视头的开关时间均属保密,不得泄露、传播监控录像内容,不得损害他人声誉。因不遵守保密制度而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由泄密人员承担法律责任。

3.3.1.1.5停车场管理要求

3.3.1.1.5.1加强院内停车场(院内道路、地面车位,以及地下车库统称为停车场)管理,规范车辆停放秩序,确保院内道路畅通,为患者创造良好的就医环境;

3.3.1.1.5.2采购人划黄线车位为120、急救车辆停放车位,其他车辆一律禁止停放;

3.3.1.1.5.3因甲方车位有限,外来车辆按照先来先停放原则有序停放,停满即止,不得造成院内交通阻塞。车辆在院内行驶,必须按交通标志、标线限速行驶,有序停泊车辆,严禁随意占道;

3.3.1.1.5.4根据甲方规定,禁止职工车辆进入院内,如因会诊、手术等特殊情况,凭保卫科盖章停车票准许进入,停车时长一般不超过24小时;

3.3.1.1.5.5院内停车场严禁吸烟、随地吐痰、乱扔垃圾或污水污物,发现类似情况停车场管理人员必须上前劝阻制止;

3.3.1.1.5.6停车管理规定由采购人制定与解释,乙方负责执行;

3.3.1.1.5.7停车管理人员按入口、引导、车库管理区域划分,岗位站位要明显,既各负其责,又能相互照应。及时引导车辆走向,做到眼快、腿勤,确保出入口车道顺畅,合理安排车位停放,创造良好的院内车辆通行秩序。车辆停放排列整齐,车轮不越线,不占通道,确保院内通道通畅,行人无阻;

3.3.1.1.5.8服务的过程中使用礼貌用语,态度诚恳,文明执勤,避免产生纠纷。为确保院内车辆及行人安全,须密切注意车辆行驶情况和驾驶员行为,遇到突发事件时,要沉着冷静,严格按程序处理。发现隐患要全力排除,无法解决及时上报。若遇醉酒驾车者应及时劝阻入内,严禁装有易燃、易爆、易挥发的物品进场,必要时报告值班队长及时处理,如车主不服从指挥可报警;

3.3.1.1.5.9做好交接班记录,做好异常或意外事件书面记录及时报告当班队长处理,无条件完成甲方下达的停车管理相关要求。

3.3.1.2保安服务基本要求

3.3.1.2.1乙方必须具备保安服务的实际经验,拥有一支素质良好的保安队伍,有一套完整的医院保安运作方法和严格的操作规程,制定科学严格的管理制度和工作质量标准,有完整的保安管理资料并建档。

3.3.1.2.2保安队员要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服务态度,对医院工作人员、患者、家属都要以礼相待,着装统一,整洁,举止文明,动作规范,形象良好。

3.3.1.2.3服从医院领导和主管部门的工作安排,接受医院的监督和检查,医院有权要求更换态度不好,工作能力差的保安队员。

3.3.1.2.4不断提高保安队员的素质,要求经常对保安队员进行岗位培训,同时对保安队员的工作进行考核,提高工作质量,对安保队员安防、消防培训和考核,保存资料并建档。

3.3.1.2.5需24小时安排保安队员值班,保证满员上岗。

3.3.1.2.6合理安排机动人员,以应对节假日和保安队员休假时出现的人员不足问题,并协调好在岗队员就餐、上卫生间等特殊安排,以保证不空岗,不漏岗。

3.3.1.2.7负责医院消防:保安队员要定期组织消防知识培训,不断提高对医院消防安全的认识和实际技能的操作,一旦出现火情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并能有效正确实施灭火。

3.3.1.2.8负责医院的防盗:24小时监控,定时巡查(白天2小时一次,晚上1小时一次),重点监控门诊区域、出入院结算中心、内外科楼、停车场、药库等区域,负责院区车辆的停车管理。

3.3.1.2.9负责医院工作人员工作时间的人身安全,一旦发生医患纠纷,保安队员要第一时间(不超过15分钟)赶赴现场维持秩序,并有效制止在院区内烧纸、燃放鞭炮、摆花圈、设灵堂、拉横幅等影响医院形象干扰医疗秩序的行为,必要时乙方可请求公安机关出面并有效配合。

3.3.1.2.10维护医院正常医疗秩序,协助公安机关打击不法分子在医院的干扰,特别是黑救护车、黑陪护、医托、医闹分子的打击。

3.3.1.2.11乙方要安排专门的驻点管理人员,每天对医院进行查巡,经常与临床科室沟通,对临床科室提出的安全问题要及时协调解决,若驻点管理人员不能满足甲方需求,甲方有权要求更换。乙方若需更换驻点管理人员,需经甲方同意,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换驻点管理人员的,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索取不少于该驻点管理人员12个月工资的赔偿。

3.3.1.2.12医院有特殊情况要求保安队员进行加班时,乙方必须及时响应并有效配合。

3.3.1.2.13配合医院共同协调处理当地政府、公安、消防、交警等部门工作,积极支持当地派出所的工作,特别是驻院警务室的工作。

3.3.1.2.14乙方不按照合同要求工作,如不符合医院规定,医院有权提出异议加以处罚,甚至终止合同。

3.3.1.2.15乙方要按规定每月定期给保安人员发放工资,购买保险,要确保常规保安工资不得低于最近年度人社局发布的工资指导价中保安员工工资最低标准,并购置意外险。如经查实保安人员实际工资水平低于甲方规定的最低应发标准的,甲方有权按实际工资水平与最低应发工资标准的差额在支付当月的管理费时全数扣回。

3.3.1.2.16乙方严格遵守并按照乙方的投标文件中载明的安保服方案、标准和要求等执行到位。

3.3.1.3对服务人员的要求

3.3.1.3.1保安必须具有《保安员证》,消防及视频监控室值班人员需同时具有《保安员证》及《消防设施操作员证》中级或中级以上。

3.3.1.3.2保安人员素质要求:

3.3.1.3.2.1身体条件:年龄符合国家规定的保安上岗年龄,身体健康,相貌端正,仪表大方,无传染疾病。应急小分队 16 人,年龄 18~**岁、初中以上文化,退伍军人优先录用。

3.3.1.3.2.2政治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尊重领导,服从安排,听从指挥,无违法犯 罪记录等。爱岗敬业,恪尽职守,遵纪守法,文明执勤,礼貌待人,敢于同违法犯罪斗争。

3.3.1.3.2.3业务技能要求:具备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及安保知识和消防知识,具备一定的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

3.3.1.3.2.4文化条件:具备初中以上文化,具备良好的语言表达及沟通协调能力。

3.3.1.3.2.5禁止与患者、家属、医护人员发生口角、斗殴,注意维护医院良好形象;工作时间不得抽烟、嚼槟榔、赌博,不得利用岗位特权谋取私利。

3.3.1.3.2.6在服务过程中,遵循保密原则。

3.3.1.3.2.7保安主管和保安分队长需接受甲方面试。

3.3.1.3.2.8保安人员需完成健康体检后再上岗。

3.3.1.4服务目标

3.3.1.4.1整体目标:维护医院正常医疗秩序,保障医院人、财、物的安全;确保控制和减少医院刑事案件、重大治安案件,火灾等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医院内外交通畅通、人、车安全;按质按量完成停车场收费管理工作;次日上午10时前按财务日报表上缴前日停车收费金额至指定银行账户并上缴缴费凭证与财务日报表至医院会计中心。

3.3.1.4.2定期对医疗区所有消防设备进行巡视,保证消防设施完好使用率100%。

3.3.1.4.3发生突发事件时,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维持秩序,确保医务人员人身安全,防止不法侵害的事件发生。

3.3.1.4.4接到报警信息,迅速赶到现场参与处置并报告有关部门。

3.3.1.4.5对正在发生的不法侵害行为,采取措施制止,并立即报告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处理。

3.3.1.4.6甲方将每月对乙方进行绩效考核,绩效考核结果与付款比例挂钩,最终付款服务总额以本合同约定的实际支付比例为准,乙方不向甲方主张任何赔偿或补偿。甲方按照考核标准(附页)对乙方进行月度考核,考核组成:一线保安人员绩效考核评分细则和安保管理干部绩效考核评分细则,每一项100分,共计200分。两项平均分数为每月最终考核分。下月度的费用按照上月度的考核结果核算给付比例(比例范围为70%-100%)。根据甲方的业务要求,每月度对安保服务进行月度考核,考核分为90分及以上,按费用标准100%给付;考核分为80-89分,按费用标准的90%给付;考核分为70-79分,按费用标准的80%给付;考核分为70分及以下,按费用标准的70%给付。

3.3.1.4.7达到国家《保安服务管理条例》、《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服务标准及与招标约定的其它相关要求并接受医院考核与监督,严格符合投标文件的承诺内容。

3.3.2人员配置数量及要求

3.3.2.1按医院编制床位数核算保安人员。

医院一院三址,其中本部编制床位数1250张,南院编制床位数2**张。北院原编制床位数198张,现正在新建,根据市发改委可研批复按1000张床位核算,共计床位2495张。按编制床位数的5%核算,医院保安人员不得低于124人。

3.3.2.2按医院实际工作需求核算保安人员

从事医院警务室、消控监控室、内部安保、车库、门急诊收费等保安服务工作。项目总人数≥ 137人(附岗位配置表),其中本部人数≥79人,南院人数≥10人,北院人数≥48人。其中具有《消防设施操作员证中级以上》的人数不少于12人,合计乙方需向医院护卫点派遣保安员共137人以上(含轮休人员)。根据财政评审规则招标预算中保安员的上岗的时间是参照劳动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的工时计算,即上述编制的总工时标准为8小时/天、月休8天,一旦因特殊原因甲方需保安人员加班的,其加班费标准按本合同人员工资标准计算执行,但乙方保安人员因自身工作不到位、效率低下等原因引起的超出标准总工时,双方均认可不视为乙方人员加班,不予计算加班费用。

3.3.2.2.1院本部(营盘路)

序号

位 置

岗位人数(人)

时间

班次(次)

共计(人)

1

门 诊

(1号楼共二层)

4

(6:00-14:00)

(14:00-22:00)

2

8

2

急 诊(2号楼)

3

24小时

3

9

3

发热门诊

1

24小时

3

3

4

警务室

1

24小时

3

3

5

戥子桥办公楼

2

24小时

3

6

6

消控监控室

(持证上岗)

2

24小时

3

6

7

6号楼大厅

3

(6:00-14:00)

(14:00-22:00)

2

6

8

6号楼儿科

1

24小时

3

3

9

6号楼产科

1

24小时

3

3

10

6号楼老干病房

1

24小时

3

3

11

车库管理

4

24小时

3

12

12

管理人员

(大专以上学历)

1

8小时

1

1

合计

63

备注:以上岗位人数及分布含轮休人员。

3.2.2.2.2院本部外保(营盘路)

序号

位置

岗位人数(人)

时间

班次(次)

共计(人)

13

门诊前坪停车场

(1号楼)

1

24小时

3

3

14

门诊前坪南向摩托车、电动车停车场(含蔡锷路西向)

2

(6:00-14:00)

(14:00-22:00)

2

4

15

急诊出口(营盘路)

1

24小时

3

3

16

1号楼6号楼车库入口

2

24小时

3

6

合计

16

备注:以上岗位人数及分布含轮休人员,按照岗位分布本部共需要保安人数不少于79人(含队长4名),后续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3.2.2.2.3南院

序号

位置

岗位人数(人)

时间

班次(次)

共计(人)

17

门诊

1

24小时

3

3

18

车辆进出口

2

24小时

3

6

19

办公楼

1

8小时

1

1

合计

10

备注:以上岗位人数及分布含轮休人员,按照岗位分布南院共需要保安人数不少于10人(包含队长1名),后续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3.2.2.2.4北院

北院一期工程计划在今年6月底投入使用,含传染病床位600张,二期工程计划在今年12月底投入使用,含综合床位400张。按照岗位分布北院共需保安人数不少于48人(包含队长3名),医院将根据实际运营情况进行岗位和人员的统筹安排。

序号

位 置

岗位人数(人)

时间

班次(次)

共计(人)

20

1期门诊

2

24小时

3

6

21

1期发热门诊

1

24小时

3

3

22

1期住院部

3

24小时

3

9

23

车辆进出口

2

24小时

3

6

24

监控室

2

24小时

3

6

25

车库

2

24小时

3

6

26

2期住院部

4

24小时

3

12

合计

48

备注:以上岗位人数及分布含轮休人员。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4.1.1服务金额
本项目服务总金额为:¥********.00元/3年(含税),其中第一年服务金额为:¥*******.00元(含税),第二年服务金额为:¥5425200.00元(含税),第三年服务金额为¥5425200.00元(含税)。
本合同为第一年度合同,服务金额为:¥*******.00元(含税)。
4.1.2付款人:长沙市第一医院
4.1.3付款方式:
4.1.3.1按甲方招标文件中制定的费用逐月分解表以乙方投标文件中的分项报价表每月二十日前按照本合同的约定逐月支付。
4.1.3.2安保服务费用按月支付,每月应付安保服务费=每月结算价款+当月加班费-当月扣款。每月结算价款=月应付金额*(月考核分数*100%),月应付金额=中标价格/36,(北院开业暂未确定,期间结算金额扣除北院所配备人员相应服务费,北院人员服务费用起始计算时间以实际到岗时间为准)。甲方于每月20日之前将上个月应付安保服务费直接转入乙方指定银行账户,但付款前乙方必须向甲方出具税务部门认可的且与劳务合同签约方一致的票据(若遇休息日、法定节假日或甲方财务封账,则付款时间顺延》。附:根据每月度对安保服务进行的月度考核,考核分为90分及以上,按费用标准100%给付;考核分为80-89分,按费用标准的90%给付;考核分为70-79分,按费用标准的80%给付;考核分为70分及以下,按费用标准的70%给付。
4.2 收款账户: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芙蓉广场支行(湖南恩安华保安服务有限公司:731907843110808) 4.3 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 验收程序
采用一般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5.2.1保安员职责:

5.2.1.1在医院保卫科领导下,认真做好全院消防、治安保卫和公共秩序的管理工作。

5.2.1.2保安人员上岗必须按规定着装,严肃保安风纪,精神抖擞,言行规范,文明礼貌。

5.2.1.3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做到尽职尽责,工作中要严格值守,值班期间禁止脱岗、睡岗、串岗及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5.2.1.4做好院内防火防盗工作,每天进行防范检查,并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报告。

5.2.1.5确保医院正常医疗秩序和职工、病人生命财产安全。

5.2.1.6对可疑人员,要敢于主动进行询问。

5.2.1.7如有案件发生,应保护现场,及时报告,并做好记录。

5.2.1.8实行当班责任制,谁当班谁负责。

5.2.1.9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任务。

5.2.2门卫职责:

5.2.2.1着装整洁,文明执勤,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5.2.2.2院内物品出入要检查,严格把关。

5.2.2.3对出入人员认真观察,发现可疑人员及时进行盘查。

5.2.2.4配合护士接待访客和患者,并协助他们找到要去的部门或病房。耐心解答患者和家属的疑问,提供必要的帮助。

5.2.2.5禁止任何人携带宠物入内。

5.2.3日间巡逻员职责:

5.2.3.1巡逻人员要严格按照职责巡查,要做到看、听、闻。

5.2.3.2巡逻过程中要注意各设备、设施及门窗水电是否关好,消防设施、设备是否完好,发现问题做好记录并及时上报。

5.2.3.3巡查病房时注意观察,发现可疑人员要进行询问和跟踪,发现问题立即上报请求支援。

5.2.3.4处理问题时,力度要做到容忍宽大,用词要恰当,以理服人。

5.2.3.5在巡逻签到时不准弄虚作假,切实做好记录。

5.2.4夜间巡逻员职责:

5.2.4.1巡逻人员要严格按照职责巡查,要做到看、听、闻。

5.2.4.2巡逻过程中要注意各设备、设施及门窗水电是否关好,消防设施、设备是否完好,发现问题做好记录并及时上报。

5.2.4.3熟悉医院各重点部位、人少的死角,对其进行详细巡查。

5.2.4.4巡查病房时注意观察,发现可疑人员要进行询问和跟踪,发现问题立即上报请求支援。

5.2.4.5处理问题时,力度要做到容忍宽大,用词要恰当,以理服人。

5.2.4.6在巡逻签到时不准弄虚作假,切实做好记录。

5.2.5停车场管理员职责:

5.2.5.1按时到岗,保证着装、仪容仪表符合要求,参加班前班后会,接受工作任务。

5.2.5.2严格贯彻“首问负责制”,有义务帮助车主寻找车辆。

5.2.5.3使用规范的交通指挥手势疏导车辆,引导车辆入位,制止车辆在非停车位停放,阻止非机动车进入停车场停放。

5.2.5.4负责停车场设施设备的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上报。

5.2.5.5负责巡视区域内的车辆检查工作,包括:车辆冒烟、漏油、有无划伤、门窗是否关闭、车内有无贵重物品、有无被撬痕迹等,做好巡逻记录,必要时上报。

5.2.5.6做好过夜车辆统计工作,做到车型、车号、颜色等信息统计准确无误。

5.2.5.7巡视范围内发生突发事件,会按照突发事件预案处理。突发事件包括:车辆剐蹭、可疑物品、可疑人员、打架、斗殴、非法经营、人为破坏等。

5.2.5.8认真填写值班记录、爱护值班用品,做好物品及值班事项的交接工作。

5.2.5.9按时参加并接受专业知识培训,参加考试并确保成绩合格。

5.2.6警务室职责:

5.2.6.1收集、上报医院内部安全稳定情况和各类违法犯罪线索,及时受理群众的报警求助,热情为群众提供服务。

5.2.6.2协助医院预防、调解一般医患纠纷及其他涉医矛盾,配合有关部门处置因医患纠纷引发的群体性事件,维护医院正常医疗工作秩序。

5.2.6.3依法参与查处发生在医院内部的治安、刑事案件,保障医患双方合法权益和人身财产安全。

5.2.6.4协助监督检查医院内部治安保卫工作,宣传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督促落实重点部位人防、物防、技防、制度防等措施,预防发生各类案件或事故。

5.2.7消控室职责:

5.2.7.1监控、消控室值班人员必须努力学习政治和业务技术,热爱工作、忠于职守、确保医院要害部位的安全。

5.2.7.2严格遵守纪律,按时到岗,做到不迟到、不早退、24小时岗上有人,交接班时检查系统情况,并做好交接记录。

5.2.7.3值班时不得离岗吃饭,饮酒,不得接待或留坐非监消控值班人员,不准做与值班无关的事情,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值班室。

5.2.7.4遇上级来检查监消控系统或监控系统考备、查看录像记录,应要求对方出示介绍信、工作证、身份征、经保卫科登记同意后,方能进入查看。

5.2.7.5监控、消控值班人员必须熟悉监控目标,和掌握报警器等防范设施的性能和使用方法,每月二次以上消防责任区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5.2.7.6要做好监控、消控值班记录,有异常情况,必须详细记载,及时向领导汇报。如发生重大事件或火灾应及时报警,并报告总值班或有关领导,按《医院火灾预案》迅速组织开展补救工作。

5.2.7.7监控的目标,不得泄露给无关人员和非保卫部门人员,以防坏人破坏。

5.2.7.8搞好监消控室的清洁卫生,并每天维护消控系统机器设备,使监、消控系统处于正常状态,出现故障应立刻通知维保公司来排除故障。

5.2.7.9在医院安全生产委员会的领导下,在上级消防部门的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消防法》。

5.2.7.10做好消防的宣传工作,负责普及消防安全常识和防火、灭火知识,不定期举办消防知识讲座并进行消防演练,制定切实可行的防火安全制度。

5.2.7.11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对全院各个部位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隐患,积极协调并督促相关部门限期进行整改。

5.2.7.12负责对医院消防器材的维护和管理,对全院的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定期进行检查、维修和保养。掌握本单位各类消防器材的状态、应用范围。

5.2.7.13一旦发生火灾,及时汇报,并立即组织人员实施灭火和进行人员疏散。火情严重时要迅速拨打119报警。事后协助调查火灾原因、火灾事故责任人和火灾损失。

5.2.8服务标准:

5.2.8.1保安服务职能:

5.2.8.1.1对三院区提供早、中、夜三班7×24小时制全天候安保服务,保安人员工作时间根据国家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甲方项目实际需求协调安排。

5.2.8.1.2按工作需求划分管理岗、固定岗、巡逻岗等岗位,并对所有人员建档管理。

5.2.8.1.3每周五前将下周保安项目管理人值班表报保卫科。

5.2.8.1.4负责医院各大门出入口、各楼宇出入口、停车场、院内道路、急诊、门诊、行政办公楼等重点区域实行7×24小时固定执勤服务。

5.2.8.1.5对医院各病区及 20个重点部门实行24小时巡逻(2小时一次)执勤服务。

5.2.8.1.6乙方所聘请在医院上班的工作人员,需具备相应资质证明,并在派出所开具“无犯罪证明”交保卫科,后方能上岗。

5.2.8.1.7乙方所有员工入院服务前必须体检,体检合格才能上岗。

5.2.8.1.8乙方所有员工必须持证上岗。

5.2.8.1.9快速处置各类意外突发事件(醉酒、滋事、精神异常、纠纷事件等),有效保护医护人员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5.2.8.2服务标准:

5.2.8.2.1着装要求:服装整齐,着规定保安制服,统一佩带标志。

5.2.8.2.2工作要求:敢管、敢问、机警、灵活,严禁酒后上岗、空岗、脱岗、睡岗等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5.2.8.2.3服务态度:精神饱满、态度和蔼,热情服务、严禁与来院人员发生语言冲突,禁止发生肢体冲突。

5.2.8.2.4人员标准:形象较好、身体健康、责任心强,55周岁以上人员不能超过总人数的10%,综合素质较好的女性可适量增配。

5.2.8.3装备标准(由乙方单位提供):保安人员服装(冬、春各1套、夏装2套)

对讲机≥70部、强光手电≥10部、防爆装备≥15套、反光背心≥20件、扩音喇叭≥6个、橡胶棍≥30根、锥形桶≥200个、水马(高度1.2米)≥60个、锁车工具≥8套、电动巡逻车≥2辆。

5.2.9停车费管理

医院免费车辆及医院业务往来单位的免费车辆将严格按《长沙市第一医院停车管理规定》执行,免费车辆所产生的费用不计入当日规定上缴的费用,由财务部核准。不明原因差额从乙方总服务费中扣除。

5.2.10人员配置编制表

本人员配置编制表为甲方配置医院所需人员的最低下限,若甲方人员配置达到最低配置人数,但由于人员素质等原因无法满足甲方业务需求的,甲方有权要求增加人员已达到业务需求。乙方的管理人员由乙方根据甲方的服务项目需求自行考虑配置。乙方提供承诺函,保证投标的人员配置实施投入和管理。

5.2.11其他要求

5.2.11.1乙方必须按医院要求提供全院安保服务。

5.2.11.2乙方及乙方全部人员必须郑重承诺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医院制定的规章制度,坚决维护医院合法权益。无安全责任事故;无严重损害医院和公司形象的事件和投诉;无严重责任性服务纠纷;无泄漏工作秘密事件;无严重违反医院和公司规章制度事件;无严重违反医院和公司规章制度事件;无严重违法违纪事件。

5.2.11.3根据考核调查结果,需要扣除费用的,在每月所支付费用中直接扣除。

5.2.11.4乙方公司人员如丢失、损坏甲方医院物品,造成经济损失的,经医院与公司双方确认乙方按原价赔偿,赔偿费可以在每月所支付的费用中直接扣除。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一线保安人员绩效考核评分细则

被考核人员:考核总分:100分扣分:实得分:

项目

具体内容

分值

扣分

思想品德

1、品德好,没有前科(经查实有前科者立即开除):没有单独(或串谋)盗窃医院、职工或病人财物行为,没有参与或庇护医托、医闹、派传单者行为:拾金不眯,助人为乐。违犯扣2分/项/次

4

仪容仪表

1、仪容整洁、仪态端庄:不留长发、不留大鬓角、不畜胡须(女保安不留披肩发、染发只允许染黑色、不染指甲);着装规范,夏、秋、冬装不混穿。违犯扣2分/项/次。

4

2、举止文明,不边走路边吸烟;不边走路边吃零食;不边走路边扇扇子;不边走路边打(玩)手机;不勾肩搭背:队列动作规范。违犯扣2分/项/次。

4

劳动纪律

1、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违犯扣2分/项/次。

4

2、不串岗、脱岗;不擅自换班、调岗;不聚众聊天、喧哗;不玩手机;不打瞌睡:不坐在花基、树荫下偷懒;不坐在候诊凳(椅),不躲在偏僻角落偷懒、睡觉;不在岗位吸烟、干私活。违犯扣3分/项/次。

18

3、依时参加各种会议、训练、培训、演练。违犯扣 2 分/项/次。

4

4、服从工作安排,听从指挥、调遣,积极完成医院交办的临时工作任务。违犯扣2分/项/次。

4

工作质量

1、熟悉岗位职责、工作流程及操作标准。不熟悉扣2分/项/次。

4

2、维护门诊部、住院部、医技部等周边车辆正常诊疗秩序;敢于与医托、派传单等扰乱医院医疗秩序的行为作斗争,防止院内出现诊疗秩序混乱现象。达不到要求的,扣2分/项/次。

4

3、辅助维护室内、户外大型活动秩序,防止发生踩踏、被盗事件。达到不要求,一次性扣完4分。

4

4、发现火情处置及时、得当。知情不报、临阵退缩、处置不及时的,一次性扣完4分。

4

5、发现可疑人员及时实施监控、跟踪、报告等有效防范措施,严防发生被盗、被抢等治安案件。达到不要求的,扣 2 分/项/次。

6

6、按时开(关)各处大门、防盗门、防盗闸、电梯等,确保车辆,行人正常进出:按时巡查、签到、交接班有记录,发生事件、事故有记录。达不到要求的,扣2分/项/次。

4

7、文明收费,树立“一笑、二礼、三开口”窗口服务形象:指挥车辆动作规范,车未停稳前提前指引车辆停放、车辆摆放整齐、有序,保持道路畅通,文明用语,不恶语中伤停车病人(家属);主动迎接上级领导检查、来访车辆。达不到要求的,扣2分/项/次。

4

技能操作

1、熟练操作各类设备、对讲机等设备:熟练操作警务室配备防暴器械:严格执行监控室准入制度:严格视频查阅、审批制度。达不到要求的,扣2分/项/次。

4

2、熟练掌握消防设施、消防器材的检查及使用。达不到要求的扣2分/项/次。

4

行风建设

1、车场停放车辆完好无损。如因看守汽车场失责而导致汽车被碰撞、被刮花、被砸、被盗的,扣2分/项/次:如处置不当,导致车主与医院发生纠纷的,再加扣2分/项/次。

4

2、接科室报告紧急情况后,5分钟内到达现场,并及时将情况逐级

上报。延误扣2分/项/次。

4

3、维持医患纠纷秩序,措施得当、保障有力;突发事件、恐怖事件处置得当,能控制现场秩序,严防事态扩大。上述各项保障有力,能保护医护人员、医院员工、病人及群众免受不法侵害。达不到要求的,一次性扣完4分。

4

4、工作范围内出现有效投诉,口头投诉,扣2分/项/次:书面投诉,扣4分/项/次;向上级部门(卫计局等) 书面投诉,或医院委托的第三方测评服务满意度低于75%的,扣6分/项/次。

8

扣分原因

说明

1.保安从工资中提取200元/人/月作为绩效考核奖励金,以季度为单位每季度考核一次。

2.考核得分满分为100分,每1分等于人民币6元。保安被扣分未能全额领取绩效考核奖励金的,被扣罚部分由医院奖励给相应岗位的优秀员工。

3.因工作表现突出,发生好人好事等正能量的事务,可给予适当加分。

4.由医院指定相关职能科为考核部门。

考核日期:年月日考核人员签名:

保安管理干部绩效考核评分细则

被考核人员:考核总分:100分扣分:实得分:

项目

具体内容

分值

扣分

工作对接

1、执行力强,落实工作坚决、彻底,与甲方做到无缝对接工作;语言表达能力强,善于与甲方沟通,有一定的文字表达能力,重要事项能用书面报告甲方,会使用QQ、微信等即时通讯工具传输文件。达不到要求的,扣2分/项/次。

6

2、有组织能力和亲和力,工作雷厉风行,作风正派,处事公正,在员工中有威信。达不到要求的,扣2分/项/次。

4

3、休息、休假告知甲方,交待专人负责,并保持通信畅通达不到要求的,扣2分/项/次。

4

仪容仪表

1、着统一工服,佩戴统一工牌,不留长指甲、不戴有色眼镜不佩带私人饰物《如项链、耳环等)、男不留长发、女长发必须盘发不披发。达不到要求的,扣2分/项/次。

4

2、仪态端庄,举止文明,礼貌待人;不当众整理衣物:不随地吐痰、乱丢杂物。达不到要求的,扣2分/项/次

4

3、尊重领导、医护人员、同事,见面主动打招呼。达不到要求的,扣1分/项/次。

2

4、状态好,工作期间,保持严肃、认真、合作、进取的态度和乐观、友好、自信、积极向上的精神面貌。达不到要求的,扣1分/项/次。

2

岗位职责

1、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不离岗办私事:积极参加各种会议和各项培训。达不到要求的,扣2分/项/次.

6

2、电话24小时畅通,紧急事件响应率100%,上班时间3分钟到达现场,非正常上班时间15分钟以内到达现场。达不到要求的,扣2分/项/次。

6

3、传达上级指示及时,不打折扣贯彻落实上级交办的任务;传达不及时,或乱下达旨意的;每天巡查、督导工作次数有记录,6达不到要求的,扣2分/项/次。

6

服务管理能力

1、管辖范围内员工队伍稳定,编制内员工到岗率98%以上;员服务管理能力工流动率不超过6%;缺编岗位最长时间不能超过半个月;如缺编岗位超过2%,1个岗位缺编超过半个月扣2分,2个扣4分,扣完为止。

20

2、服务管理项目(范围、内容)医护人员及病人满意度调查低于95%,每下降1%扣2分,扣完为止。

10

3、定期、不定期上交员工考勤表给甲方;定期、不定期组织员工开展学习、培训、演练,资料及时归档,并交甲方留存。因迟交考勤表、迟交归档资料及甲方,导致延误发放工资检查人员对工作资料不满意的。扣2分/项/次。

6

4、分管范围员工出现安全责任事故的,负安全管理连带责任,一次性扣完该项得分。

10

行风建设

1、服务管理责任范围内出现有效投诉,口头投诉,扣1分/项/次;书面投诉,扣2分/项/次;向上级部门《卫计局等)书面投诉,或医院委托的第三方测评服务满意度低于80%的,扣4分/项/次。

10

扣分原因

说明

1.管理干部从工资中提取400元/人/月作为绩效考核奖励金,以季度为单位每季度考核一次。

2.管理人员考核分两部分,一部分按乙方人对个人所考核的分值占总值50%另一部分按甲方对个人考核的分值占总值50%,两者相加为管理人员的考核分值。

3.考核得分满分为100分,每1分等于人民币12元。管理干部被扣分未能全额领取绩效考核奖励金的,被扣罚部分由医院奖励给相应岗位的优秀员工。

4.因工作表现突出,发生好人好事等正能量的事务,可给予适当加分。

5.由医院指定相关职能科为考核部门。

考核日期:年月日考核人员签名: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6.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6.1.1医院有权对保安员的各项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具体指导,有权对工作不合格的保安员提出处理意见。

6.1.2乙方每月在岗人数未达到合同要求,乙方应当在医院要求的期限内补足并且医院以实际保安在岗人数支付保安服务费。

6.1.3审定乙方制定的保安服务制度及实施细则,并监督使用人遵守。

6.1.4审定乙方提出的保安服务年度计划、年度费用概预算、决算报告等。抽查保安服务经费的使用情况。

6.1.5对乙方的保安服务实施监督检查,每月进行绩效考核评定,考核实施细则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执行,双方可进一步协商完善。

6.1.6在合同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乙方提供办公用房,由乙方无偿使用。

6.1.7负责对设施、设备进行清点、核查,在合同生效之日起20日内与乙方办理交接验收手续,移交相关的设施、设备、保安服务的原始资料和技术档案(工程建设竣工资料等),并在乙方管理期满时予以收回。

6.1.8依照约定,按时支付保安服务费。

6.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6.2.1不得将保安服务项目转让给他人,也不得将项目分包给他人。

6.2.2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的规定,对保安实行专业规范、安全高质的管理。乙方的保安员必须具备政治思想良好(无犯罪记录)、文化素质较高(初中以上)、仪表端庄、身体健康及工作责任心强等条件。

6.2.3接受保安服务行政主管部门和医院对本项目的监督、指导。

6.2.4制定保安服务的各项规章制度及岗位职责。建立健全本项目的保安服务档案,及时记载有关变动情况。

6.2.5拟定保安服务年度计划、费用概预算决算,每半年向医院上报财务开支情况并作出说明。

6.2.6对管理范围内的设施设备不得擅自占用或改变使用功能。

6.2.7乙方负责保安员的思想教育、业务培训等日常管理和违纪问题的处理,并建档。

6.2.8对保安员管理应符合《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及医院有关的要求。保安员证件应齐全,包括身份证、相关从业资格证等,有关证件复印件乙方应送医院备案。保安员食宿自行安排,必须按照招标文书中定编人员满员运行。乙方保证所派保安员具备任职岗位职业资格,应及时调换不适合在医院工作的保安员。

6.2.9乙方提供保安员执勤所需的制式服装。在合同执行期间,保安员无论是在工作时和非工作时,无论是在工作场所和非工作场所,若发生工伤、意外伤害和突发医疗疾病,由乙方承担全部民事责任,医院不承担任何责任。

6.2.10合同期满,乙方应当无条件配合医院与下一期中标方做好清场交接工作。工作人员除管理干部外,其他工作人员不能带离医院,如出现医院大面积人员流失,经查证属乙方唆使带离,造成严重后果的,医院扣除乙方当年最后一个季度的收入,以作为弥补医院的损失,如不足弥补损失的,乙方还应当负责继续补足。

6.2.11合同终止时,乙方须向医院移交原委托管理的各类管理档案等资料。移交其管理范围内的全部公共财产,并接受医院指定专业机构的移交审核。向医院移交时,要确保各项设施的性能良好,否则乙方须照价赔偿,赔偿费可以在每月所支付的费用中直接扣除。

6.2.12有权按时从医院支取保安服务费。

7.违约责任
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 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3.**%(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7.3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7.4因保安员失职、故意或过失造成医院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的,医院有权解除合同,不予支付剩余费用并追究乙方的全部法律责任,要求乙方赔偿全部损失,包含但不限于甲方的直接损失、间接损失、诉讼费、律师费等全部费用。

7.5乙方未完成合同规定的各项管理目标或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内容的或违反本合同项目招标文件甲方要求的全部内容的、投标文件乙方承诺的全部内容的,视为乙方违约,医院有权根据违约情形决定发出书面警告或整改通知,医院连续二次或半年内三次发出书面警告或整改通知,乙方仍不按时整改的,视为乙方无能力继续履行合同,医院有权终止合同,在本合同约定的违约金、需扣除的费用的基础上,甲方还不予支付剩余费用、不退还履约保证金,如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全部损失,包含但不限于直接损失、间接损失、诉讼费、律师费等全部费用。

7.6乙方不能按时履行合同约定的,每延误一天应向医院偿付不能按时履行部分款项2‰的违约金。

7.7医院不能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价款和支付方式如期支付,每逾期一天,医院支付逾期部分总价款2‰的违约金。

7.8甲乙双方承诺,在本合同签订生效后,乙方严格履行自身义务,如违反如下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按照相对应的约定直接每月累计核算、直接扣除乙方的服务费用,乙方不得提出任何异议或索赔,若由此乙方再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当全部赔偿甲方的直接损失、间接损失、诉讼费、律师费等全部费用。乙方违反的如下情形之一为:

7.8.1如甲方上级部门、政府部门及甲方检查发现乙方安保工作中存在问题,每发生一条经核实的,甲方有权扣除乙方每条1000元人民币的服务费用。

7.8.2如乙方保安人员与甲方工作人员或来院人员发生争吵、纠纷的,甲方收到投诉且经核实存在的,甲方有权扣除乙方每次500元人民币的服务费用。

7.8.3乙方必须确保消防监控室工作人员持有效合法证件上岗,每发现一次人证不符的,甲方有权扣除乙方每次1000元人民币的服务费。

7.8.4甲方发现乙方保安人员私自收取停车费的,甲方有权扣除乙方每次500元人民币的服务费。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甲乙双方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之日起 生效 11.其他条款

11.1其他事项

11.1.1如遇突发或重大事件,乙方应在第一时间报告医院有关部门,乙方项目负责人应在15分钟内到达现场,适时处理或协助处理有关问题。院方如认为情况危及到医院的安全管理,乙方应无条件同意医院直接调配乙方资源直至危机结束。

11.1.2在合同期限内,委托管理区域出现偷窃、故意伤害等违法犯罪行为造成医院及其员工受到侵害的,按责任划分,乙方应赔偿由此造成的相应损失。委托管理区域内发生保安员故意或过失致人伤亡事件,由乙方自行处理并承担所有责任,医院不承担责任,如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负责全额赔偿损失及甲方相应的诉讼费、律师费等。

11.1.3在合同期限内,委托管理停车场、道路区域,发生的车辆刮擦、车内物品被盗、车辆被砸等事故,由医院和乙方共同协商处理,如属于乙方责任的,乙方负责最终的赔偿。

11.1.4停车场、道路所有设施设备的安装、维护、维修,由医院负责,如因乙方造成设施设备损害的,乙方照价赔偿、承担对由此引发的人身损害的全部赔偿责任。

11.1.5乙方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如因违反操作规程而造成医院财物损失的,乙方应负全部赔偿责任,包含但不限于直接损失、间接损失、诉讼费、律师费等全部费用。

11.1.6因乙方原因而损坏医院财产,由乙方负责赔偿。因医院原因,造成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或直接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医院可以给予乙方相应补偿。

11.1.7如遇突发大型事件,乙方现有安保力量不足以保障甲方医院正常运转秩序,乙方应按照甲方的需求新增安保人员,新增安保人员参照合同标准支付服务费用。

11.1.8甲乙双方确认,如甲方基于客观因素、财务流程等因素导致对乙方的付款流程、时间、条件等产生了变更、迟延等情况的,即使本合同约定了甲方应当承担的付款责任和迟延付款等情况涉及的相应的违约责任,乙方均向甲方自愿承诺一旦出现甲方需要变更或迟延等情况的,乙方不会对甲方主张相关权利,具体付款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11.2不可抗力

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权威部门的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11.3违约终止合同

11.3.1在乙方收到医院发出的违约通知后10天内,乙方仍未纠正其下述任何一种违约行为,医院可向乙方发出终止合同通知,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且甲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主张违约费、损失费用等。

11.3.1.1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及时进场。

11.3.1.2乙方提供的服务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且未及时纠正。

11.3.1.3乙方未能履行合同项下的任何其它义务的。

11.3.2医院终止部分合同。医院可以按适当的条件和方式采购类似的由于乙方未完成部分的服务,乙方应承担医院购买类似服务的额外费用并继续履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11.4破产终止合同

11.4.1当乙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时,乙方应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医院终止合同,在医院知情而未收到乙方终止合同书面通知时,医院亦可书面通知乙方终止合同。

11.4.2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原因造成自然终止合同时,按破产终止合同办法终止合同。

11.5合同纠纷

11.5.1如发生合同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提请政府采购管理部门调解或直接向医院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1.5.2任何一方向对方送达有关通知、文件,或者人民法院向任一方送达相关法律文书,均可向被送达方在本合同提供的地址送达,如因被送达方在本合同中提供的送达地址不准确、送达地址变更未及时告知对方或其指定的收件人拒绝签收等原因,导致通知或相关文书未能被实际签收的,通知或文书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即视为被送达方已经收取相关通知或文件)。

11.6未尽事宜

11.6.1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约定;补充约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1.6.2合同附件作为本合同重要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1.6.3本合同自甲乙双方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后生效。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乙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地址: 长沙市开福区营盘路311号 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长沙县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板仓路以西、向阳路以南新长海广场3-C幢2203房
法定代表人: 王东波 法定代表人: 刘伍江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电话: 0731-84667680 电话: 0731-86907531
传真: 0731-84667680 传真: 0731-86907531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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