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市人民医院污水处理站维保服务招标
营口市人民医院污水处理站维保服务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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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同编号:JH24-******-*****-001-01
二、合同名称: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心医院(营口市人民医院)污水处理站维保服务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或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JH24-******-*****
四、项目名称:营口市人民医院污水处理站维保服务招标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心医院(营口市人民医院)
地 址:营口市鲅鱼圈区海平路3号
联系方式:138*****544
供应商(乙方):沈阳力尔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北街272号22层07-B号
联系方式:182*****248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心医院(营口市人民医院)污水处理站维保服务项目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1)中标供应商负责管理现有污水站在线设备运维,环保检测操作设施,维持污水站的正常运转;负责采购污水处理药剂,负责设备维护和更换的工作,污水站设备损坏更新、更换零件、材料零配件等均由中标供应商负责。(2)营口市在线监控平台、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控与基础数据库系统及4.2标记平台三个平台维护工作。(3)运行单位发现故障或接到管理部门平台联网上提示故障通知,应及时赶到现场进行处理,排查问题、解决问题及时与管理部门沟通说明情况,填写营口市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行情况备案表,企业盖章后运维方上传平台并与管理部门沟通说明情况,同时标记4.2平台。(4) 保证在线设备数据稳定及按照国家标准《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CODCr、NH3-N 等)运行技术规范》运行设备。(5)采购方每月不定期对中标方在运营服务质量与安全实施监督管理,包括但不限于:4.其他要求事项:(1)污水处理站所需水、电由采购人提供。(2)承担期间,在正常操作下设备损坏,中标供应商必须主动(一小时内)通知采购人并及时维护,若于所定维修期间内有环保工作人员检查取水,中标供应商协助采购人向其解释原因。(3)中标供应商应定期保养机械设备,以确保设备正常运作,严格按各设备之保养手册执行并定期给采购人监督确认签名,保养工具及保养费用由中标供应商负担。(4)(5)污水处理站派驻操作人员需24小时驻点,派驻人员需取得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行人员考试合格证书(污废处理工),每年定期组织技能培训,按照应急预案进行事故演练,并将上述资料定期上报给排污单位,完善废水站内的管道及设备的标识、标牌齐全、醒目、指向明确、不易损坏污染或丢失,同时特别针对化学品使用与储存加强防护措施。(6)中标供应商负责办理排污许可证等相关的环保证件或手续,负责采购人有关的环保资料完善。(7)加强对派驻人员的安生生产培训管理,确保符合相关的制度规范,若有劳资纠纷的,中标供应商负责自行解决。(8)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中标供应商须派出污水处理技术人员到采购人的院区,驻点人员均须取得环境类相关证书,技术人员24小时驻点,须委派1-2名技术人员驻点,对院区污水设备进行检修,确保污水设施正常运行。中标供应商须书面提交技术人员情况登记表给采购人备案。(本项须单独提供承诺函)。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310,000.00元
合同金额:310,000.00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07-19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08-02
九、其他补充事宜:
"}标签: 维保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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