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谷南大健康产业示范园北部片区综合开发项目投资合作方和工程总承包EPC第一标段公开招标评标结果公示
光谷南大健康产业示范园北部片区综合开发项目投资合作方和工程总承包EPC第一标段公开招标评标结果公示
光谷南大健康产业示范园北部片区综合开发项目投资合作方和工程总承包(EPC)第一标段公开招标
评标结果公示
招标编号:202*****160*******
招标概况 | 光谷南大健康产业示范园北部片区综合开发项目投资合作方和工程总承包(EPC)第一标段工程总承包招标于2024-07-12 在武汉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公开招标,2024-08-02在武汉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江夏区市民之家4楼开标室439开标, 并于2024-08-02完成评标工作。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招标人已经确认评标结果,现将本次招标的评标结果予以公示。 |
名次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中铁七局集团武汉工程有限公司,青岛夏信康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武汉广电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中国市政工程中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 中信建筑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 中信清水入江(武汉)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 中铁二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长江勘测规划设计研究有限责任公司 | 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
投标报价(万元)/费率 | 1、设计费按《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计价格[2002]10号)收费标准下浮,下浮率为百分之43.00;2、建安工程费按施工图预算费率下浮,下浮率为百分之4.82;3、投资年化收益率为0.00 | 1、设计费按《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计价格[2002]10号)收费标准下浮,下浮率:百分之51.0;2、建安工程费按施工图预算费率下浮,下浮率:百分之2.80;3、投资年化收益率:百分之2.0 | 1.设计费按《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计价格[2002]10号)收费标准下浮百分之48.00;2.建安工程费按施工图预算下浮百分之3.08;3.投资年化收益率百分之2.00 |
质量 | 设计质量标准:合格;施工质量标准:合格。 | 设计质量标准:合格;施工质量标准:合格。 | 设计质量标准:合格;施工质量标准:合格。 |
工期(交货期、服务期) | 2555 | 2555 | 2555 |
项目负责人姓名 | 李代有 | 李丁徕 | 李东龙 |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 | 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建筑工程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 | 鄂142*****023***** | 粤144*****008***** | 沪131*****017***** |
投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资料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评标情况资料 | 见附件 |
中标公示时段 | 2024-08-02 16:23:06 至 2024-08-05 16:23:06 |
异议受理部门名称 | 湖北省成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 异议受理部门地址 | 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西路特2号 | ||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 | 何茂录、魏运波、陈祥勇、胡小康 |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手机 | 159*****665 | ||
异议受理部门邮政编码 | ****** | 异议受理部门电子邮箱 | **********@qq.com | ||
异议与投诉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或招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或答复时间期满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行政监督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提出投诉。 |
招标人 | 武汉市江夏经济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联系人 | 柯佳星 | ||
电话(传真) | 136*****900 | 地址 | 武汉市江夏区纸坊街文化路33号(农商行9楼) | ||
招标代理机构 | 湖北省成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招标六部) | 联系人 | 何茂录 | ||
电话(传真) | 159*****665 | 地址 | 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西路特2号 | ||
行政监督部门 | 江夏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 联系人 | 谢主任 | ||
电话(传真) | 027-******** | 地址 | 武汉市江夏区四贤路20号原住建局机关副楼3楼 | ||
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 | 武汉市江夏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 联系人 | 李主任 | ||
电话(传真) | 027-******** | 地址 | 江夏区市民之家 4 楼 |
备注 | 中标候选人第一名为中铁七局集团武汉工程有限公司、青岛夏信康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中信建筑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中国市政工程中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中信清水入江(武汉)投资建设有限公司、武汉广电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组成的联合体:1、设计费按《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计价格【2002】10号)收费标准下浮,下浮率为百分之43.00;2、建安工程费按施工图预算费率下浮,下浮率为百分之4.82;3、投资年化收益率为0.00; 中标候选人第二名为中铁二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长江勘测规划设计研究有限责任公司组成的联合体:1、设计费按《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计价格[2002]10号)收费标准下浮,下浮率:百分之51.0;2、建安工程费按施工图预算费率下浮,下浮率:百分之2.80;3、投资年化收益率:百分之2.0;中标候选人第三名为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组成的联合体:1.设计费按《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计价格[2002]10号)收费标准下浮百分之48.00;2.建安工程费按施工图预算下浮百分之3.08;3.投资年化收益率百分之2.00 |
标签: 片区综合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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