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沙坪坝区城市照明设施管理处采购2024年度市政设施维护劳务服务二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重庆市沙坪坝区城市照明设施管理处采购2024年度市政设施维护劳务服务二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号:SPB24C***** 采购执行编号:ZC*******(2)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二、项目名称:重庆市沙坪坝区城市照明设施管理处采购2024年度市政设施维护劳务服务(二)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号:1

供应商名称:重庆中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天星桥街道红槽房文庭雅苑写字楼3楼

中标(成交)金额: 1,557,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号:1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重庆市沙坪坝区城市照明设施管理处采购2024年度市政设施维护劳务服务 见主要标的信息 见主要标的信息 见主要标的信息 见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审专家名单

杨雪、雷虹、袁德明、万晓川、宿晓岚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代理服务费总计:-

七、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及报价表

包号:1

供应商名称 报价总得分 技术总得分 商务总得分 合计 排序
重庆中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36 50 10 96 1
重庆聚航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40 50 3 93 2
重庆市泽铭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39.75 30 10 79.75 3

八、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重庆市沙坪坝区城市照明设施管理处采购2024年度市政设施维护劳务服务
服务范围:本次采购的市政设施维护劳务服务主要包含照明及灯饰相关的配电设施、电器元件及线路的日常维护、维修及更换等服务;各类护栏的维护、维修及更换等服务;驾驶服务;高空作业服务;开挖作业服务;市政维护机具及设备操作服务;设施维护图文资料收集整理服务;应急处突及采购人交办的其他任务。
服务要求:
(一)安全、文明要求
1.成交供应商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重庆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作业。成交供应商因违反以上要求造成的一切安全责任事故,赔偿均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
2.成交供应商应按照采购人精细化管理要求作业,在施工作业过程中,制定严密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加强对人员驻地、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及各项措施落实,确保人员及财产安全。因管理不善、防护设施不全等造成的伤亡事故均由成交供应商负责赔偿并承担全部责任,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3.成交供应商派遣人员须统一服装注重形象,并要求服装整洁;上岗不得穿拖鞋、高跟鞋、赤膊、遵守生产作业安全和交通安全。
(二)质量、进度要求:
1.施工质量必须符合国家、行业有关工程施工质量及标准。因成交供应商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要求成交供应商返工,直至工程质量合格为止,由此产生的材料费、人工费、机械费等全部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2.成交供应商应按要求的工期完成任务,因成交供应商原因造成的窝工、工期延误或因作业人员效率低下,达不到产出标准等情况,结算时采购人有权扣减用工数量。
3.质保期,完工项目在质保期内出现的质量问题,成交供应商无条件返工,因返工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
4.接到任务通知后,任务地点在10公里范围内,作业人员及自备工器具须半小时内到达现场处理。任务地点在10公里以上,作业人员及自备工器具须在1小时内到达现场处理。
服务时间:签订采购合同之日起两个自然年或结算金额累计达到中标总额,满足以上任何一条,合同自动终止。
服务标准:(1)成交供应商所派遣人员需身体健康(提供所有管理人员、派遣劳务人员本年度健康体检报告),并具备完成工作所需的身体条件和业务技能,派遣人员因伤病等引起的一切责任及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自行负责赔偿。
(2)成交供应商所有派遣人员的基本信息应在采购人处备案,若有人员变动须提前告知采购人。成交供应商不得随意更换派遣人员,应保持派遣人员队伍的稳定。
(3)成交供应商若不能满足采购人对安全文明、质量、进度等方面的要求或不服从工作安排及违规作业等,采购人有权按照考核办法对成交供应商扣分处罚或没收履约保证金直至取消采购合同等。
(4)成交供应商派遣的劳务人员女性不超45周岁,男性不超55周岁。
(5)成交供应商在服务期内所有服务内容严禁转包或分包,成交供应商公司出现重大经营、变更事件须提前15日告知采购人。
(6)成交供应商服务期内不得降低服务标准及服务质量。
(7)成交供应商应按月足额发放派遣人员工资,严禁欠薪。
(8)响应供应商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须在沙坪坝东部城区设置民工住宿及办公场所。民工驻地须满足材料、机具堆放,车辆停放等要求,且满足油漆、稀释剂、水泥等日常维护材料堆放安全要求。因设置民工驻地和办公场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不再另行计算费用。
(9)成交供应商自行提供车辆负责上下班、作业中的场地转换、应急抢险等情况的所有派遣人员运送工作。因提供车辆发生的如驾驶员、油料、维修、保险等所有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不再另行计算费用。
(10)成交供应商须自行提供5kw及以上发电机不少于3台,因提供发电机发生的如油料、维修、运输等所有费用均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不再另行计算。
(11)如遇突发和紧急任务,成交供应商按采购人要求,组织指定工种及数量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位置。
(12)成交供应商必须对所有派遣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和安全教育,特殊工种持证上岗,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派遣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13)每日作业前成交供应商派遣的现场负责人召开班前会,总结昨日安全生产情况,分析当日作业内容中的各类安全隐患点及注意事项并形成书面记录和图像资料。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重庆市沙坪坝区城市照明设施管理处

采购经办人:黄老师

采购人电话:188*****377

采购人地址:沙坪坝区大水井1号附211号九鼎名都一期三楼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重庆市沙坪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代理机构经办人:周老师

代理机构电话:********

代理机构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沙中路6号附6号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老师

项目联系人电话:********

十一、附件

结果公告附件:中小企业申明函.docx

免责声明:

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重庆市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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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市政设施维护 劳务服务 城市照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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