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遥感监测溯源项目中标公告采购包1
无锡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遥感监测溯源项目中标公告采购包1
服务类 |
名称:无锡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遥感监测溯源项目 服务范围:1.提供全自动遥测设备,对采购人指定的重点区域、工业园区、国、省控站点周边、涉气信访点位VOCs及有毒有害无机气体进行遥感监测及溯源技术服务不少于81天;2.为采购人的两台定点遥测设备提供使用期间维保(包括硬件检测器更换)、提供辅助设备、后台实时数据解读分析、编制成果报告。3.对现场遥感监测数据进行实时分析,备份监测数据并在72小时内完成相应监测数据的完整分析,在完成数据分析的24小时内提供检测报告。 服务要求:傅立叶红外高光谱成像设备必须24小时随时待命,按照采购方要求和计划实施遥感监测服务,按采购方工作布置时间节点交付相应成果并通过验收,并保证项目实施进度;提供服务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遥感监测设备运输、服务目标区域监测位置勘察及确定、现场监测数据记录及分析、遥感监测数据分析报告编制及归档等; 服务时间:一年; 服务标准:傅里叶红外高光谱成像设备必须24小时随时待命,按照采购方要求和计划实施遥感监测服务。 |
1.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供应商支付。以中标金额为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后打8折计取;收费标准为:中标金额100万以下费率为1.5%;中标金额100-500万费率为0.8%。
2.本项目代理服务费金额为*****元。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无
1.采购人信息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新宇、杜文渺
电话:151*****001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标签: 遥感监测溯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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