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扫路车采购【GXZC2016-X1-024-TZ(重)】的成交结果公告

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扫路车采购【GXZC2016-X1-024-TZ(重)】的成交结果公告

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采购单位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于2016年8月3日就扫路车采购项目采购询价方式进行采购,现就本次询价的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扫路车采购【GXZC2016-X1-024-TZ(重)】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数量及简要技术要求:详见询价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日期:签订合同后

完成时间:签订合同后三日内交货完毕

三、公告媒体及日期

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藤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梧州市人民政府采购网、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网 2016年8月17日

四、询价日期:2016年8月15日

评审地点: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藤县民安路18号二楼)开标厅

询价小组成员名单:陈智明、王家炎、唐辉轩。

五、成交信息:

1、成交供应商名称:广西龙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成交供应商地址:广西桂平市西山镇新岗村凤凰岭

3、成交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壹拾玖万伍仟元整(¥195,000.00)

4、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序号

货物名称

单位

数量

规格

单价(元)

合价(元)

1

扫路车

1

1、底盘要求:DFA1070SJ35D6

195000

195000

2、整车外形尺寸(mm):6200×2000×2590

3、总质量(Kg):7300

4、额定载质量(kg):2070

5、装备质量(kg):5100

6、接近角/离去角(°): 19/12

7、前悬/后悬(mm)》:1032/1868

8、轴距(mm):3300

9、轴荷(Kg):4380

10、轴数:2

11、驾驶室准乘人数(人):3

12、最高车速(Km/h):95

13、轮胎数:6

14、轮胎规格:7.00-16 14PR

15、前轮距 (mm):1506

16、后轮距(mm):1466

17、燃料种类:柴油

18、排放标准:国Ⅳ

19、发动机:CY4102-CE4F

20、排量(ml):3856

21、功率(Kw):73

22、选装配置要求:

ABS防抱死系统

空调,钢丝胎等

23、扫路车配置:(1). 采用吸扫混合的方式收集垃圾,湿式除尘、电液控制,液压倾翻卸料的作业方式对路面进行清扫作业。

(2). 采用副发动机专门驱动风机和液压系统,保证行驶过程中能继续工作,保证清扫过程的连续性。

(3). 采用“中置四扫盘+喷雾降尘装置+中心隔板+后置吸嘴”的结构布局,让清扫过程中砂石不在飞溅扬尘,此布局便于清扫装置与吸盘的调整与维护,转场作业时整车通过性好。

(4). 副发动机与风机之间的传动设置设有自动离合器,可保证副发动机空载启动和停机时与风机的自动脱离,降低了对副发动机的冲击,提高了副发动机的工作可靠性和使用寿命。

(5). 扫盘有遇障碍自动避让保护功能和自动复位功能,遇到障碍自动回缩,越过障碍自动回位。

(6). 扫盘转速可根据各种不同的清扫工况来调整转速,能保证在各种污染状况下都有良好的清扫效果

(7). 采用先进,高效的专用风机和可随路面自动找平的全浮动式吸嘴,清扫效果好,使用寿命长。

工作宽度:2.6M

吸入粒度:φ120mm。

水箱容积:1.5m3

垃圾箱容积:4 m3

最大作业能力:13000㎡/h-52000㎡/h

上装标配:带4个扫盘、江西五十铃77马力副发动机、三洋马达、施耐德控制开关、海普瑞斯电磁阀组、无级变速自动离合器、免维护离心式自动风机、不锈钢垃圾箱、上海新西山电子水泵,尾部LED箭头指示灯、手动泵应急系统、垃圾举升自卸功能。

售后服务及要求:

1、要求:

2、售后服务:按国家三包政策执行;

3、交货期:中标后在两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签订合同后三日内交货完毕。

4、交货地点:按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5、报价必须包括货物的所有费用,货物采购、运输、劳务、管理、利润、税金、保险、协调、售后服务以及所有的不确定因素的风险等。

6、付款方式:交货验收合格后30天内付清(无预付款)

7、货物验收时车辆合格证上的参数必须与需求表的参数一致,否则当验收不合格,所有损失由供货方全部负责。

六、联系事项

1、采购人名称:藤县濛江镇人民政府

地址:濛江镇上新街59号 联系人:覃先生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藤县民安路18号二楼 联系人:小梁 联系电话:****-*******

3、监督部门:藤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电话:****-*******

七、成交结果公告期限:自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藤县濛江镇人民政府或受托代理机构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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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扫路车 项目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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