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宝山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公示
上海市宝山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公示
宗地编号: | 宝山区杨行中心社区BSP0-0501单元14-01、18-01地块 | 宗地总面积: | 3.*****公顷 | 宗地坐落: | 东至:兰雅路,南至:14-02地块(生产防护绿地)、18-02地块(生产防护绿地),西至:富杨路,北至:菊和路 | ||
年限: | 50年 | 土地用途: | 教育用地 | 项目名称: | |||
成交价: | *****万元 | 受让单位: | 上海华曜实业有限公司,上海民办华曜宝山实验学校 | ||||
备注: | 1、建设管理要求:本地块的新建民用建筑应当按照绿色建筑基本级及以上标准建设。其中,新建大型公共建筑应当按照绿色建筑二星级及以上标准建设。 2、教育管理要求: 该项目受让人应当按出让年限整体持有。在项目和具体方案审定过程中,建设和运营方案需经区教育局审核通过,建成后本项目民办基础教育运营功能、运营主体、教育活动等监管职责将在区教育局的指导下,由杨行镇人民政府具体落实。 3、公建配套要求:配建至少1处生活垃圾房,总建筑面积不小于51平方米。 配套设施的权属和管理归受让人所有。 4、结建要求: 本项目应按地上总建筑面积的10%配建民防工程,民防工程为甲类,核武器抗力级别六级,常规武器抗力级别六级,战时用途为二等人员掩蔽部。 5、本地块应分别在场地、建筑、绿化和道路等方面落实海绵城市建设设施内容,满足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为:70%(对应设计降雨量19.21mm)、年径流污染控制率:50%,具体指标数值依据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正式同意的《宝山区(海绵城市建设规划(2019-2035年)》中明确的地块指标要求确定,并符合海绵城市建设有关要求。 6、建管要求: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上海市建筑信息模型技术推广应用的通知》(沪建建管联[2017]326号)等文件,在设计阶段和施工阶段采用BIM技术。 |
二、公示期:2024年08月02日 至 2024年08月06日
三、该宗地双方已签订成交确认书,在30日内签订出让合同,相关事宜在合同中约定
八、 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上海市宝山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单位地址:上海市宝山区宝林路45号
邮政编码:******
联 系 人:庄佳敏
联系电话:********-8005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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