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黔江餐厨垃圾处理厂厌氧消化系统、脱水系统及污水处理系统项目成套设备采购和安装中标公示
重庆市黔江餐厨垃圾处理厂厌氧消化系统、脱水系统及污水处理系统项目成套设备采购和安装中标公示
拟中标结果公示表
(公示期:2016年8月18日— 2016年8月22日)
项目名称 | 重庆市黔江餐厨垃圾处理厂厌氧消化系统、脱水系统及污水处理系统项目成套设备采购和安装 | ||||||||
招标公告编号 | 066035 | ||||||||
招标人 | 重庆市环卫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联系电话 | |||||||
招标代理机构 | 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 ||||||||
标段(合同包)名称 |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北京时代桃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重庆耐德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 ||||||||
拟中标候选人 | 北京时代桃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中标金额 | 927.95万元 | ||||||
工商注册号 | 组织机构代码 | / | |||||||
投诉受理部门 |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联系电话 | |||||||
招标人: 重庆市环卫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16年8月18日(单位公章) | 招标代理机构: 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2016年8月18日(单位公章) |
备注: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结果公示有异议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由招标人及其他招标代理机构答复;对答复不满意的,才能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1号)和《重庆市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实施细则》《渝发改标[2014]1168号》执行。
2、项目如划分多个标段(合同包)的,应按不同合同段分别填写“标段(合同包)名称”、“中标候选人及排序”、“拟中标人”。自行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一栏不填。
1.1.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机构”)受重庆市环卫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业主”或“买方”)委托,对下列货物及相关服务进行国内招标。特邀请对此项目具有生产、供应能力的厂商前来投标。
1.2.本招标项目已由渝发改环[2013]1621号文批准建设。
1.3.项目资金来源为:公司自筹与国家补助资金。
(1)招标范围:
1、投标人负责餐厨垃圾处理厌氧消化系统、脱水系统及污水处理系统成套设备的工艺深化设计工作。
2、投标人负责餐厨垃圾处理厌氧消化系统、脱水系统及污水处理系统所需的成套设备、工艺管线(招标图中病死猪浆液管不含在本次招标中)、仪器仪表、电气及自控、餐厨垃圾预处理PLC系统、备品备件等附属设施的供货、安装、整体调试、试运行及培训等相关服务。并保证系统安全、可靠、稳定、连续运行,且满足整个系统的设计参数,达到系统检测指标考核标准。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系统内容:
主要系统包含均质除砂系统、泵送系统、高温厌氧消化系统、厌氧罐除砂系统、沼渣脱水、稀释水系统、污水处理系统等。
(2)本项目的主要设备包括但不限于下表:
系统 | 序号 | 设备名称 | 规格(功率为参考功率) | 材质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一、厌氧消化系统 | 1 | 均质池 | V=127m3 | 碳钢防腐,壁厚10mm | 套 | 1 | |
2 | 均质池配套搅拌器 | V=127m3,N=5.5kW | 不锈钢304 | 台 | 1 | 推荐国外品牌 | |
3 | 均质池旋流除砂器 | 处理能力80m3/h | 增强聚酯树脂机壳或不锈钢304 | 套 | 1 | ||
4 | 均质池砂水分离器 | 渣浆泵,Q=80m/h,N=2.2kW | 不锈钢304 | 套 | 1 | ||
5 | 均质池循环泵 | 渣浆泵,Q=80m/h,H=40m,N=15kW | 过流部件不锈钢304 | 台 | 1 | 变频 | |
6 | 均质池出液泵 | 螺杆泵,Q=20m/h,H=25m,N=3.0kW | 过流部件不锈钢304 | 台 | 2 | 变频 | |
7 | 厌氧罐 | 池体尺寸DxH=15x16m | 锰钢防腐 | 套 | 1 | ||
8 | 厌氧罐搅拌器 | N=15kW | 轴:碳钢衬1.4404,桨叶:304ss | 台 | 1 | 推荐国外品牌/变频 | |
9 | 电动三通分流调节阀 | N=0.37kW | 台 | 1 | |||
10 | 厌氧罐砂水分离器 | V=15m3 | 不锈钢304 | 套 | 1 | ||
11 | 厌氧罐砂水分离器搅拌器 | N=4.0KW | 轴:碳钢衬1.4404,桨叶:304ss | 台 | 变频 | ||
12 | 螺旋输送机 | Q=5T/h,L=8m,Φ=320,N=5.5KW | 不锈钢304 | 套 | 1 | 变频 | |
13 | 出水循环泵(渣浆泵) | Q=50m/h,H=30m,N=15kW | 过流部件不锈钢304 | 台 | 1 | ||
14 | 换热循环泵 | Q=100m/h,H=18m,N=7.5kW | 过流部件不锈钢304 | 台 | 2 | ||
15 | 切割机 | Q=100m/h,粒径<8mm,N=7.5kW | 过流部件不锈钢304 | 台 | 1 | 推荐国外品牌 | |
16 | 泥/水管式换热器 | 换热量=280kw | 套 | 1 | |||
二、脱水系统 | 17 | 沼液储池 | V=127m3 | 碳钢防腐,壁厚10mm | 1 | 1 | |
18 | 沼液储池配套搅拌器 | V=127m3,N=5.5kW | 不锈钢304 | 套 | 1 | 推荐国外品牌 | |
19 | 穿孔曝气系统 | 不锈钢304 | 套 | ||||
20 | 沼液储池出液泵 | 渣浆泵,Q=20m/h,H=25m,N=3.0kW | 过流部件不锈钢304 | 台 | 2 | 变频 | |
21 | 离心脱水机 | 20m3/h,500kgDS/h,Pn=48kW | 转鼓、螺旋 :双向不锈钢 机身外壳:316L 机架:碳钢防腐 | 台 | 1 | 变频 | |
22 | 脱水污泥输送机A | φ350×4500,Pn=7.5kW | 螺旋:16Mn,壳体SS304 | 台 | 1 | ||
23 | 脱水污泥输送机B | φ350×7500,Pn=7.5kW | 螺旋:16Mn,壳体SS304 | 台 | 1 | ||
24 | 絮凝剂配置装置 | 2.5m3/h,Pn=2.7kW | 机架,干粉料斗:碳钢喷塑配药罐,储药罐:SS304 | 套 | 1 | ||
25 | 絮凝剂加药泵 | Q=1.5m3/h,H=2bar,Pn=1.5kW | 台 | 2 | 变频 | ||
26 | 鼓风机 | Q=220m3/h, 65kPa,Pn=11KW | 机壳,叶轮:铸铁;轴:45钢 | 1 | |||
27 | 空压机组 | Q=1.5m3/min,0.8MPa,Pn=7.5kW | 配套恒压罐 | 套 | 1 | ||
28 | 转鼓格栅 | Q=50m3/h,B=1.5mm,Pn=1.5kW | 与介质接触部分SS304 | 台 | 1 | ||
29 | 转鼓除渣螺旋 | 5m3/h, D=320mm,L=7m,0° | 螺旋:16Mn | 变频 | |||
30 | 稀释水罐 | V=250m3 | 碳钢防腐 | 台 | 1 | ||
31 | 变频气压自动给水设备 | Q=40m/h,H=50m,N=15kW | 配套提供水泵机组、气压罐、控制柜出口蝶阀、止回阀、管道等所需的安装附件、 | 套 | 1 | 变频 | |
32 | 沼气分析仪 | 套 | 1 | ||||
三、污水处理系统 | 33 | 回转式格栅除污机 | 渠宽900mm,设备宽800mm,栅条间隙20mm,井深5600mm,卸料口高度1350mm,安装角度75°,N=1.5kW | SS304 | 台 | 1 | 变频 |
34 | 潜水搅拌器 | N=2.2kW | SS304 | 台 | 2 | ||
35 | 排水潜污泵 | 离心泵,Q=50m3/hH=40m,N=15Kw | 过料部位SS304 | 台 | 2 | 推荐国外品牌/变频 |
(2)交货期:合同生效后,在土建满足安装条件,接到买方或监理的开工通知后120天内完成所有供货及安装且单机试运转合格。污水站进水后,开始整体系统工艺调试,工艺调试周期为90天,工艺调试结束后进行整体系统试运行,试运行期为60天。
(3)交货地点:黔江区餐厨垃圾处理厂内。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和业绩要求:
(1) 企业或事业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备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所投厌氧罐、搅拌器、离心机设备制造商须具有2年以上生产同类型设备的历史。
(4)投标人注册资本金应达到2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5)投标人或工艺技术提供人在过去五年内应成功地完成过不少于一个平均处理量为50吨/天、处理工艺与本投标相同的餐厨垃圾或类似有机垃圾与厌氧发酵系统工艺设计、供货、安装、调试承包合同,且该项目已正式运行二年以上。(提供合同复印件、买方证明、工厂目前运行情况及工厂照片,评标时提供原件备查)。
(6)厌氧罐搅拌器设备制造商应有至少三年以上的该设备制造资历,并有三个以上应用于3000m3以上类似消化罐国内外成功运用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买方证明、搅拌器设备运行情况及工厂照片,评标时提供原件备查)。
(7)投标人或工艺技术提供人应有至少两年以上厌氧罐设备制造和安装经历,并有一个以上应用于3000m3以上类似消化罐国内外成功运用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买方证明、厌氧罐设备运行情况及工厂照片,评标时提供原件备查)。
(8)投标人在2013年、2014年的平均年营业额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并提供2013年、2014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作为证明文件。
(9)投标人或设备安装施工合作人为执行本合同所配备的项目经理应具有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
(10)设备制造商应具有ISO9000国际质量体系认证文件。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以下要求:
3.2.1 组成的联合体应符合3.1款要求;
3.2.2 具有联合体协议书;
3.2.3 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2.4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3.2.5 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
3.2.6 本项目的设备供应商必须作为联合体的牵头人。
4.1.本次招标公告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可以登录“重庆市机电设备招投标交易中心网”直接下载招标文件、答疑等开标前的有关资料。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投标人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在公告间,各投标单位应随时关注“重庆市机电设备招投标交易中心网”网上(http://www.cqzb.com/)发布的招标文件及相关修改内容。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份,由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标书费后,其投标文件方被接受。
5.1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6年8月 9 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5.2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重庆市机电设备招投标交易中心开标大厅,重庆咨询大厦1-9楼(重庆市江北区五里店五简路2号A栋),具体房间号见开标当日指示牌。
5.3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答疑资料及补遗书发布截止时间于2016年7 月 25日17:00前(如果有),由投标人在“重庆市机电设备招投标交易中心网”((http://www.cqzb.com/)下载,不管投标人是否下载,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招标文件澄清内容,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质疑答疑均通过“重庆市机电设备招投标交易中心网”(http://www.cqzb.com/)进行。
本公告将在“重庆市机电设备招投标交易中心网”(http://www.cqzb.com/)和《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www.cpzb.gov.cn)上发布。
招标人(项目业主)名称:重庆市环卫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人和黄山大道东段174号
联系人:龚颖 任霞
电话:023. 6788 6869
传真: 023. 6788 6845
招标机构名称: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咨大厦1804室
联 系 人: 杨崟 杨雪
电话:(023)67960370 ********
传真:(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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