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CSCG-GK-202*****0011-1 采购人(全称): 长沙简牍博物馆 (甲方)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中航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2)项目名称: 长沙简牍博物馆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续签合同 (3)采购计划编号: CSCG-202*****0011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 标的名称 | 政府采购品目 | 型号规格 | 数量单位 | 数量 | 总价(元) | 1 | 长沙简牍博物馆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 物业管理服务 | 长沙简牍博物馆物业服务 | 项 | 1 | *******.48 | 合计金额小写: *******.48 元 合计金额大写:贰佰捌拾玖万伍仟叁佰陆拾叁元肆角捌分 |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序号 | 分项名称 | 服务内容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总价(元) | 备注 | 1 | 人员工资 | // | // | // | ******.00 | *******.00 | 人员工资合计 | 项目经理 | 人 | 1 | 4600.00 | *****.00 | 工资标准4600元/月/人 | 综合管理主管 | 人 | 1 | 3700.00 | *****.00 | 工资标准3700元/月/人 | 客服文员 | 人 | 2 | 6400.00 | *****.00 | 工资标准3200元/月/人 | 会务员 | 人 | 1 | 3000.00 | *****.00 | 工资标准3000元/月/人 | 安全主管 | 人 | 1 | 3100.00 | *****.00 | 工资标准3100元/月/人 | 安全班长 | 人 | 3 | 8400.00 | ******.00 | 工资标准2800元/月/人 | 安检员 | 人 | 3 | 7800.00 | *****.00 | 工资标准2600元/月/人 | 保安员 | 人 | 17 | *****.00 | ******.00 | 工资标准2400元/月/人 | 工程主管 | 人 | 1 | 3100.00 | *****.00 | 工资标准3100元/月/人 | 供配电 | 人 | 7 | *****.00 | ******.00 | 工资标准2700元/月/人 | 综合维修 | 人 | 2 | 5400.00 | *****.00 | 工资标准2700元/月/人 | 空调运行 | 人 | 1 | 2800.00 | *****.00 | 工资标准2800元/月/人 | 环境主管 | 人 | 1 | 2700.00 | *****.00 | 工资标准2700元/月/人 | 保洁员 | 人 | 8 | *****.00 | ******.00 | 工资标准2100元/月/人 | 绿化工 | 人 | 1 | 2400.00 | *****.00 | 工资标准2400元/月/人 | 2 | 人员福利 | // | // | // | *****.07 | ******.90 | 人员福利合计 | 年底双薪 | 人 | 50 | 2598.00 | *****.00 | 月工资标准的2% | 教育经费 | 人 | 50 | 1948.50 | *****.00 | 月工资标准的1.5% | 工会经费 | 人 | 50 | 2598.00 | *****.00 | 月工资标准的2% | 法定节假日加班 | 人 | 50 | 6100.57 | **206.90 | 11天法定节假日,3倍,按长沙市最低工资标准1930核算,一半加班 | 伙食补贴 | 人 | 50 | 7560.00 | 90720.00 | 180元/人/月,不包含保洁员 | 3 | 其他应交 | 社保 | 人 | 50 | 51300.00 | 615600.00 | 按1026元/人/月 | 4 | 办公费 | // | // | // | 8400.00 | ******.00 | 办公费合计 | 办公费用 | 人 | 50 | 800.00 | 9600.00 | 20元/人/月,按40人计算 | 统一着装 | 人 | 50 | 2400.00 | *****.00 | 综合测算,48元/人/月 | 交通费 | 项 | 1 | 100.00 | 1200.00 | 100元/月 | 通信费 | 台 | 3 | 100.00 | 1200.00 | 100元/月 | 员工宿舍租金 | 项 | 1 | 5000.00 | 60000.00 | 部分员工租房,综合测算 | 5 | 建筑物本体维护费 | // | // | // | 500.00 | 6000.00 | 建筑物本体维护费合计 | 材料费 | 批 | 1 | 300.00 | 3600.00 | 综合测算 | 工具费 | 批 | 1 | 200.00 | 2400.00 | 综合测算 | 6 | 公共设施维护费 | // | // | // | 1200.00 | 14400.00 | 公共设施维护费合计 | 7 | 保洁卫生费 | // | // | // | 4800.00 | 57600.00 | 保洁卫生费合计 | 清洁卫生用品 | 项 | 1 | 400.00 | 4800.00 | 40元/月/人,按10人计算 | 消杀费 | 项 | 1 | 200.00 | 2400.00 | 200元/月 | 化粪池清理 | 项 | 1 | 0.00 | 0.00 | 综合测算,由甲方支付 | 地毯清洗 | 项 | 1 | 1200.00 | 14400.00 | 综合测算 | 石材晶体保养 | 项 | 1 | 1000.00 | 12000.00 | 综合测算 | 外墙清洗 | 次 | 1 | 2000.00 | 24000.00 | 综合测算 | 8 | 绿化维护费 | // | // | // | 1000.00 | 12000.00 | 绿化维护费合计 | 室外材料费 | 批 | 1 | 400.00 | 4800.00 | 综合测算 | 农药 | 批 | 1 | 100.00 | 1200.00 | 综合测算 | 化肥 | 批 | 1 | 200.00 | 2400.00 | 综合测算 | 室外绿化租摆 | 批 | 1 | 300.00 | 3600.00 | 综合测算 | 9 | 不可预见费 | // | // | // | 3088.05 | 37056.61 | 不可预见费合计 | 节日布置 | 批 | 1 | 500.00 | 6000.00 | 元旦、春节、五一、国庆,每个节日1500元 | 公众责任险 | 项 | 1 | 400.00 | 4800.00 | 综合测算,按4800元/年 | 其他 | 项 | 1 | 2188.05 | 26256.61 | 按以上9项费用总和的1% | 10 | 合理利润 | 合理利润 | 项 | 1 | 6629.79 | 79557.48 | 按以上费用总和的3% | 11 | 法定税费 | 法定税费 | 项 | 1 | 13657.38 | 163888.56 | 按以上费用总和的6% | 12 | 年合计 | | | | 241280.29 | *******.48 | |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24-07-01 —— 2025-06-30 3.2 履行地点:长沙简牍博物馆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采购人指定方式。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按月度支付,根据每月考核结果,甲方支付前一个月度的物业管理费,之后以此类推,一般情况下前一个月度的物业管理费在第二个月度的前15个工作日内支付。 4.2 收款账户: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田支行(中航物业管理有限公司:813586663210001) 4.3 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 验收程序 采用简易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本项目管理范围内物业服务内容主要包括: 1、本项目区域内房屋本体、公共设施的检查及日常维修、值班。 2、本项目区域内清洁卫生服务、灭四害、垃圾分类、收集及清运、外墙清洗等 3、本项目区域内室外绿化养护等。 4、本项目区域内治安保卫、安全巡查、停车场管理等 5、本项目区域内会议及接待服务、大型会议、活动清洁服务 6、综合服务:如报刊、邮件的收发等。 7、各展厅及公共区域疫情防控管理,应急事件的处置。 8、甲方交办的其他相关服务工作。 达到《湖南省五星级物业服务项目考评标准》,达到国家一级博物馆物业涵盖服务标准。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参照国家建设部关于物业承接查验有关文件执行。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与乙方议定年度管理计划、年度费用概预算、决算报告 2.对乙方管理实施监督检查。有权要求乙方对违反服务承诺的事项进行限期整改;有权要求乙方采纳甲方提出的合理要求;有权要求乙方撤换不称职的人员。对乙方管理及服务进行考核评定,其考核评定结果在每月的物业管理服务费中体现。 3.有权要求乙方按双方约定的管理标准提供物业管理报告等现场管理信息。 4.委托乙方对违反物业管理法规政策及管理规约的行为进行处理,包括责令停止违章行为、要求赔偿经济损失。 5.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按规定向乙方提供本合同约定的所有物业及物业档案、资料(工程建设竣工资料),并在乙方管理期满时予以收回。 6.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规定内容所进行的管理和经营活动。 7.如果甲方对乙方所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质量不满意时,甲方有权及时反馈乙方并提出整改意见,乙方应采取有效措施给予纠正、预防并改进。对甲方提出的情节较严重的物业管理问题,乙方在合理的时间内不能改进的,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甲方有权利延付相应部分的物业管理费用而不承担任何责任,直至解决。 8.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9.馆舍的水、电、气费由甲方承担。 10.乙方按合同完成工作,甲方应当按照合同规定支付物业服务费。 11.甲方必须按时支付物业服务费。 12.法规政策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义务。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本合同规定,制定物业和各项管理办法、规章制度、实施细则,自主开展各项管理经营活动,但不得损害甲方的合法权益,获取不当利益。 2.乙方负责汇同甲方编制馆舍、附属建筑物、设施、设备等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和大型维修建议性整改方案,报甲方审批由甲方组织实施,其费用由甲方负责。 3.乙方负责拟定物业管理年度计划、费用概预算决算、供方合同,每月向甲方上报财务开支报表,每年提供第三方财务审计报告。 4.乙方每月提供月度服务报告、能源管理使用分析报告、员工花名册、各类符合岗位要求证件、供方考核表等各类甲方监管的佐证材料。按照省、市节能降耗的要求以及甲方提出的节能降耗指标做好能源管理,满足长沙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考核以及能源专项资金使用的绩效评价,能源人均消耗成整体逐年下降趋势,做好管理节能和技术节能的工作。 5.有权依照法规政策、本合同的规定对违反物业管理法规政策的行为进行处理。 6.有权在报请甲方同意后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并支付费用,但不得将整体管理责任及利益转让给其他人或单位,不得将重要专项业务承包给个人。 7.乙方有权要求馆舍工作人员遵守有关物业管理制度。 8.乙方有权根据甲方的要求对进出馆舍的人员、车辆进行登记。 9.乙方及其员工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相关规章制度,服从甲方所在地相关职能部门的管理,接受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及有关政府部门的监督、指导,并接受甲方的监督。 10.乙方对委托管理服务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 11.乙方建立本物业的物业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 12.乙方及时向甲方提交各类重大和突发事件处理的报告。 13.乙方加强对员工职业道德和法制教育,做好保密工作。 14.三年期政府采购合同履约结束时,乙方必须从合同终止日起十天内向甲方移交原委托管理的全部物业、管理用房及其各类管理档案等资料。 15.本项目建筑(本体)的公共部位及公用设施设备大、中修与更新改造,乙方有义务提出建议,由甲方负责组织实施,费用由甲方负责。 16.乙方积极配合甲方交办的其他临时事项。 7.违约责任 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 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0%(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7.3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双方盖章之日起 生效 11.其他条款//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 |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 乙方(公章): |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 地址: | 长沙市天心区白沙路92号 | 地址: |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街道华航社区振华路163号飞亚达大厦A座801 | 电话: | 0**1-85425688 | 电话: | 0**1-82096186 | 传真: | 0**1-85425665 | 传真: | 0**1-8489466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