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中市新坝镇全红河泵站排涝能力提升工程成交公告采购包1
扬中市新坝镇全红河泵站排涝能力提升工程成交公告采购包1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总得分 | 中标/成交金额 |
1 | 常州市口玉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 913*****722******B | 常州市钟楼区怀德南路77号42幢7号 | 94(均分制) | *******.29元 |
工程类 |
名称:扬中市新坝镇全红河泵站排涝能力提升工程(第三次) 施工范围:通过调节全红河泵站的6台32ZLB-100轴流泵叶片角度、更换电气设备来提升泵站的排涝能力等。(详细内容见本磋商文件第四章) 施工工期:30日历天 项目经理:刘乔竹 执业证书信息:苏 232*****9550 |
胡传辉、倪明涛、顾萍
经采购人及招标代理双方协商确定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壹万叁仟零陆拾元整计取(¥*****.00),由成交人支付。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1、各有关当事人对采购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应知其权益受到侵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2、供应商得分和排序:
名次 | 供应商名称 | 得分 |
1 | 常州市口玉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 94 |
2 | 扬中市兴业水利工程有限公司 | 84.17 |
3 | 江苏中扬禹信水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78.67 |
4 | 江苏金崇源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74.80 |
1.采购人信息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詹江
电话:189*****979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标签: 排涝能力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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