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医院户外标识标牌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医院户外标识标牌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XJTF(CS)2024ZF41

二、项目名称: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医院户外标识标牌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中标(成交)金额评审总得分
1新疆金飞阳广告有限责任公司新疆乌鲁木齐市米东区康庄西路2833号11栋2号投标总报价:******(元)96.03


2.废标结果:

序号标项名称废标理由其他事项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标项名称标的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
1户外标识标牌户外标识标牌根据设计图纸和医疗功能分布,投标单位将自行设计标识标牌方案,方案包括:①自治区人民医院院内10处楼体发光字/非发光字(中文、维文、英文、俄文)导识系统;②自治区人民医院院内8处交汇路口地面立式导引牌(发光);③自治区人民医院苏州路院区地面标线。根据功能和位置不同,选用的主要材料为烤漆金属板、亚克力焗漆、吸塑发光字、热熔标线涂料等。1、投标单位派驻现场管理人员及专业技术人员,应具备相应上岗证书。
2、所使用的各种钢材均应使用国标标准钢材,焊接均为满焊,并应打磨光滑。
3、所使用的其他材料应为国优产品,须符合环保要求(提供相关环保产品证明材料)。
4、安装各部应连接可靠、整体横平竖直,埋地的产品稳固牢靠,抗风耐雨,不得歪斜松动。
5、所有道路路面标线图形、尺寸、颜色、布局、材质等均须按照国家现行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规范及要求执行
合同签订后20个日历日1、投标单位派驻现场管理人员及专业技术人员,应具备相应上岗证书。
2、所使用的各种钢材均应使用国标标准钢材,焊接均为满焊,并应打磨光滑。
3、所使用的其他材料应为国优产品,须符合环保要求(提供相关环保产品证明材料)。
4、安装各部应连接可靠、整体横平竖直,埋地的产品稳固牢靠,抗风耐雨,不得歪斜松动。
5、所有道路路面标线图形、尺寸、颜色、布局、材质等均须按照国家现行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规范及要求执行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刘凡(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梁伟,陈涛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国家计委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规定的服务费取费下浮60%收取。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1995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医院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天池路91号自治区人民医院

联系方式:09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同孚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沙依巴克区友好北路宏运大厦17楼G座

联系方式:0991-*******-80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冶欣月

电 话:0991-*******-8001

2024年07月25日
2024年08月05日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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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户外标识标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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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同孚招投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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