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向阳水库工程水源工程监理第二次-合同签订基本信息公示
重庆市向阳水库工程水源工程监理第二次-合同签订基本信息公示
工程建设项目合同签订基本信息公示表
项目名称 | 重庆市向阳水库工程水源工程监理 | 最高限价(或招标控制价) | 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00元; 固定费率最高限价:1.15%。 | ||||||||||
项目编码 | |||||||||||||
招标公告编号 | / | ||||||||||||
招标人 | 重庆市向洋水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 招标人联系电话 | |||||||||||
中标人名称 | 工程概况 | 合同工期 | 质量标准 | 合同签订时间(年/月/日) | 合同签订金额 | 总监理工程师 | 履约担保金额(元) | ||||||
保函 | 现金 | ||||||||||||
姓名 | 证书名称 | 证书编号 | 银行保函 | 保证保险 | 担保保函 | ||||||||
联合体牵头人:长江水利水电开发集团(湖北)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单位:长江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湖北) | 水库正常蓄水位为456.00米,死水位为390.00米,汛限水位为448.70米,设计洪水位为456.50米,校核洪水位为457.65米。水库总库容为1.08亿立方米,防洪库容为0.17亿立方米,兴利库容为0.90亿立方米。2035年设计水平年工程多年平均供水量为7820万立方米。电站装机容量为4.2兆瓦,多年平均发电量为1698万千瓦时。工程由水源工程和输水工程组成。水源工程由沥青混凝土心墙堆石坝、溢洪道、放空建筑物、引水发电建筑物及过鱼建筑物等组成。沥青混凝土心墙堆石坝最大坝高138.00米。工程为Ⅱ等大(2)型。沥青混凝土心墙堆石坝级别为1级,溢洪道、引水放空建筑物进水口、放空隧洞、放空闸室级别为2级。本次招标项目水源工程由导流工程(不含导流洞已招标内容)、挡水及泄水建筑物(大坝及溢洪道、放空洞等)、引水发电建筑物、过鱼设施、交通工程、基础处理及渗控工程、岸坡治理等土建工程,质量检测施工配合,围堰工程及施工临时设施,环境保护、水土保持以及机电设备、金属结构的制造、采购、安装、调试,水源工程信息化,水源工程安全监测等组成(具体实施内容以初步设计批复内容为准,不含管理房和增殖放流站) | 从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满止,其中计划施工工期50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 | 符合国家及重庆市现行的有关水利工程建设和水利工程建设监理法律、法规、规范以及本合同约定和本项目相关文件的要求。 | 2024-6-12 | ********.00元;固定费率:1.13%。 | 邹启新 | 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 | / | / | *******.00元 | / |
注:1.招标人及中标人对填写的公示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一致性负责。
2.发布媒介和电子招标交易平台应当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负责。
3.公示纸质文本须加盖单位公章,多页还应加盖骑缝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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