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市文化广电事业发展中心乌海市文化广电事业发展中心采购乌海市第二十八届广场文化艺术节舞台灯光音响大屏幕租赁服务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乌海市文化广电事业发展中心乌海市文化广电事业发展中心采购乌海市第二十八届广场文化艺术节舞台灯光音响大屏幕租赁服务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合同包1(乌海市文化广电事业发展中心采购乌海市第二十八届广场文化艺术节舞台灯光音响大屏幕租赁服务项目 第1包):
供应商名称:乌海市大可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海勃湾区海达街三街坊9号楼322
中标(成交)金额:113,800.00元
合同包1(乌海市文化广电事业发展中心采购乌海市第二十八届广场文化艺术节舞台灯光音响大屏幕租赁服务项目 第1包):
服务类(乌海市大可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1-1 | 其他租赁服务 | 乌海市第二十八届广场文化艺术节舞台灯光音响大屏幕租赁服务项目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1.用电保障 主办方负责协调供电部门提供供电电源。投标方配备具有专业资质的用电保障人员,负责活动期间,演出场地的所有设备设施供电连接及用电安全保障。 2.运输、安装、拆卸施工期间的安全 运输、安装、拆卸施工期间的安全全部由供货企业负责。 3.演出责任 演出期间,乙方需对现场操作人员进行岗前培训,确保演出无差错对接,如影响演出进行,甲方有权根据情况扣除50%的租赁费;因舞台安装不当或音响问题影响整场演出的,甲方有权扣除乙方所有租赁费,并享有索赔演出人员相关费用权利。 4.安全责任 投标方应当保证乌海市第二十八届广场文化艺术节期间的所有设备设施的安全性,包括设备的承重能力、漏电、平衡性、防风、防倾倒性能以及对人员设置相关安全标示等。对可能导致人体伤害的设施、设备、线缆、拉绳等应当设置警示标志。对高空吊装的设备应当设置保险装置,电缆线在过道区域应当设置过桥板,危险区域应当设置隔离栏杆。节目变换时舞台部分应当有保证演员上下场的照明。 5.要求供应商配备有专业资质的灯光音响师。 6.活动一共6场,供应商负责在采购人指定地点按照采购人设计要求搭建舞台并且安装舞台设备,其中2024年8月18日不安排演出。 | 预计在2024年8月15日演出开始。中标供应商需要在演出前三天,搭建舞台,安装调试设备,确保演出正常进行。 | 按照国家标准及招标文件要求验收 | 113,800.00 |
合同包1(乌海市文化广电事业发展中心采购乌海市第二十八届广场文化艺术节舞台灯光音响大屏幕租赁服务项目 第1包): 崔红英、 吕磊、 刘静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中标(成交)服务费:参照内蒙古自治区工程建设协会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内工建协【2022】34号)及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规范限额标准以下项目采购的通知》(内财购[2022]186号)文件规定收取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以中标通知书的中标金额为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2)中标(成交)服务费的交纳方式:由采购人交纳中标(成交)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乌海市文化广电事业发展中心采购乌海市第二十八届广场文化艺术节舞台灯光音响大屏幕租赁服务项目 第1包): 0.5万元。收取对象:采购人。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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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乌海市文化广电事业发展中心
地 址:内蒙古乌海市海勃湾区学府街
联系方式:韩老师139*****132
名 称:中澜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乌海市海勃湾区博泰佳苑13号楼1单元2楼会议室
联系方式:134*****237
项目联系人:李瑞、李俊婷、陆春如
电 话:134*****237
乌海市文化广电事业发展中心
2024年08月06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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