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滩村便民超市续租
袁滩村便民超市续租
乡镇(街道) | 浦头镇 | 村(社区) | 袁滩村 |
组别 | -- | 登记日期 | 2024-07-26 |
是否续租 | 是 | ||
资产类型 | 其他 | ||
交易面积 | 82.00平方米 | ||
项目描述 | 1、 甲方将位于江都区浦头镇袁滩村友爱组村委会南门面房(以下简称租赁物),其中房屋面积82平方米(东至农户、西至庄道、南至厂房、北至庄道),租赁于乙方使用。2、租金5000/年,在租赁期内, 乙方必须守法经营,按章纳税,具体生产事宜由乙方自行管理。3、在租赁期限内, 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转让该相赁物。4、租赁期:2024年6月6日至2027年6月6日。5、乙方在使用甲方租赁物期间,根据生产需求,需要进行改造时,必须告知甲方,并经甲方同意,方可实施。租赁期满后,如乙方不继续租赁,则乙方在租赁期间的改造投入均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进行索取。承租方在承租期间所产生的房屋修建及水电安装等费用均由承租方负担,如租赁到期后承租方不再续租,所有不动产权无条件归村集体所有,同等条件下乙方优先。6、付款方式:租金于每年6月6日前主动向甲方付清。 | ||
项目位置 | 扬州市江都区浦头镇袁滩村 | ||
项目四至 | 东至农户、西至庄道、南至厂房、北至庄道 | ||
附属设施 | -- | ||
补充说明 | -- | ||
项目审查表 | 2024-07-26 (1) 0001.jpg 2024-07-26 (1) 0002.jpg 2024-07-26 (1) 0003.jpg | ||
村民代表大会意见 | 会议记录1.jpg 会议记录2.jpg |
所有权人 | 扬州市江都区浦头镇袁滩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
使用权人 | 扬州市江都区浦头镇袁滩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
权属类型 | 集体 | ||
权证编号 | -- | ||
权证年限 | -- | ||
权证名称 | -- | ||
是否存在其他权利人 | 否 | ||
他项权利人 | -- | ||
他项权利内容 | -- |
报名时间 | -- | ||
报名地点 | -- | ||
报名缴款截止时间 | -- | ||
交易时间 | -- | ||
交易地点 | -- |
流转期限 | 3年0月 | ||
标段描述 | 1、 甲方将位于江都区浦头镇袁滩村友爱组村委会南门面房(以下简称租赁物),其中房屋面积82平方米(东至农户、西至庄道、南至厂房、北至庄道),租赁于乙方使用。2、租金5000/年,在租赁期内, 乙方必须守法经营,按章纳税,具体生产事宜由乙方自行管理。3、在租赁期限内, 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转让该相赁物。4、租赁期:2024年6月6日至2027年6月6日。5、乙方在使用甲方租赁物期间,根据生产需求,需要进行改造时,必须告知甲方,并经甲方同意,方可实施。租赁期满后,如乙方不继续租赁,则乙方在租赁期间的改造投入均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进行索取。承租方在承租期间所产生的房屋修建及水电安装等费用均由承租方负担,如租赁到期后承租方不再续租,所有不动产权无条件归村集体所有,同等条件下乙方优先。6、付款方式:租金于每年6月6日前主动向甲方付清。 | ||
交易面积 | 82.0000平方米 | ||
服务费(材料费) | 0.00 | ||
保证金 | 0.00 | ||
交易底价 | 5000.00元/年 | ||
成交缴款方式 | 转账汇款 | ||
交易方式 | 协商 | ||
成交人 | 袁华春 | ||
成交日期 | 2024-08-05 | ||
成交总金额 | *****.00元 | ||
补充说明 | -- |
单位名称/姓名 | 扬州市江都区浦头镇袁滩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联系人 | 赵龙 | 联系电话 | 133*****969 |
姓名 | -- | 联系电话 | -- |
序号 | 投标单位 | 废标理由 |
交易公告 | |
意向受让方承诺书 | |
授权委托书 |
标签: 便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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