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度自治区红十字物资储备库等级评定结果的公示
关于2024年度自治区红十字物资储备库等级评定结果的公示
根据《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关于印发<红十字物资储备库等级评定办法>的通知》(中红字〔2021〕5号)《中国红十字总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国红十字物资储备库标准化建设等级评定工作的通知》(中红办字〔2021〕50号)《内蒙古自治区红十字会关于开展全区红十字物资储备库标准化建设等级评定工作的通知》(内红发〔2024〕3号)《自治区红十字物资储备库标准化建设等级评定工作实施方案》(内红发〔2023〕14号)等有关文件的规定要求,对申报总会三级等级评定的4家单位、申报总会四级等级评定的4家单位所属的红十字物资储备库进行了等级评定工作,经考核评定结合自查整改,评审结果报自治区红十字会党组研究同意,现将等级评定情况公示如下:
评定赤峰市、锡林郭勒盟、科尔沁右翼中旗红十字物资储备库为三级红十字物资储备库,评定丰镇市、正蓝旗、奈曼旗红十字物资储备库为四级红十字物资储备库。
一、公示时间
公示时间为2024年8月6~12日(节假日除外),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二、受理方式
凡单位和个人对公示结果存有疑议,可通过来访、来函、电话等形式反映公示结果的有关情况和问题。为便于对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请提供可供调查的证明人和其他有关线索,以及本人真实姓名、联系方式或工作单位等信息,我们将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对反映的问题认真进行核实并及时将复核结果公示公开。
三、受理时间
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四、受理电话
0471-*******
内蒙古自治区红十字会
2024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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