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成都市委员会宣传部汽车定点租赁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

中国共产党成都市委员会宣传部汽车定点租赁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N510*****240*****

二、项目名称:汽车定点租赁服务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执行标准
成都尊行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成都高新区二环路南四段2号2幢1层6号 900,000.00元
汽车定点租赁服务(百分比):10.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成都尊行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C******** 其他交通运输、仓储服务 汽车定点租赁服务 本项目共1个包,采购中国共产党成都市委员会宣传部定点汽车租赁服务的供应商1名。 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1年或项目预算用完截至(以先到为准) 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杨莎(采购人代表)、陈翔翅、唐继文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招标代理服务费以预算金额为基数,并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0-100万*1.5%;100万-500万*0.8%;】,按以上计算方式累计计算后下浮25%收取。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1.0125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备案号:510*****210*********[2024]*****,行业类别:交通运输业,监督管理部门:成都市财政局,监督电话:028-********

服务要求:

3、服务要求

3.1 小型客车要求

3.1.1供应商提供的车辆应为自有车辆。

3.1.2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自有车辆应具备以下条件:

证照齐全、购买有完备的车辆保险。

营运车辆技术安全性能良好、年检合格。

营运车辆车容车貌状况良好。

营运车辆内部整洁卫生,空气清新,服务设施完好,乘坐舒适。

营运车辆的车龄在5年内。

3.1.3供应商提供的第三方劳务的驾驶员应符合驾驶员从业规范要求:

认真执行国家的各项安全方针、政策,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四川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规定》和《四川省交通厅关于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四川省道路旅客运输驾驶员安全行为规范的通知》等法律、法规,为保证公路客运交通安全,杜绝交通事故的发生。供应商公司内部具有健全的管理制度。

不得驾驶安全设施不全或者安全技术状况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要求和有安全隐患的车辆。

做好车辆例行保养和清洁工作,认真填写车辆行驶记录,如实反映行车途中的安全问题,检查车内的安全设施、设备,及时报修车辆故障。

供应商需保证所提供驾驶员身体健康(不得有传染性疾病)、品行端正,具有国家合格认证的可驾驶对应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年龄在50岁以下、驾龄在5年以上,未曾受过刑事处罚或因交通违法行为在一个记分周期驾照被扣满12分或以上。

3.2 中、大型客车要求

3.2.1供应商提供的中型车辆应为自有车辆,大型客车车辆为自有车辆或租赁车辆。

3.2.2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自有车辆应具备以下条件:

证照齐全、购买有完备的车辆保险。

营运车辆技术安全性能良好、年检合格。

营运车辆车容车貌状况良好。

营运车辆内部整洁卫生,空气清新,服务设施完好,乘坐舒适。

营运车辆的车龄应在5年内。

3.2.3供应商提供的驾驶员应符合驾驶员从业规范要求:

认真执行国家的各项安全方针、政策,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四川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规定》和《四川省交通厅关于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四川省道路旅客运输驾驶员安全行为规范的通知》等法律、法规,为保证公路客运交通安全,杜绝交通事故的发生。供应商公司内部具有健全的管理制度。

不得驾驶安全设施不全或者安全技术状况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要求和有安全隐患的车辆。

做好车辆例行保养和清洁工作,认真填写车辆行驶记录,如实反映行车途中的安全问题,检查车内的安全设施、设备,及时报修车辆故障。

供应商需保证所提供驾驶员身体健康(不得有传染性疾病)、品行端正,具有国家合格认证的可驾驶对应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年龄在50岁以下、驾龄在5年以上,未曾受过刑事处罚或因交通违法行为在一个记分周期驾照被扣满12分或以上。

3.3 服务流程

采购人提前向供应商预定车辆。供应商接单后立即安排用车事宜,并向采购人确认承租结果。

供应商按照要求为采购人提供车辆服务,并及时填写《行程确认单》。车辆服务结束时,由采购人相关人员签字确认。

供应商定期汇总《行程确认单》,形成《汽车租赁(包车)清单》,与采购人核对车辆租赁情况。

供应商提出结算申请并出具正式发票。

采购人按租赁服务协议时限支付相关费用。

服务标准:

3.1 小型客车要求

3.1.1供应商提供的车辆应为自有车辆。

3.1.2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自有车辆应具备以下条件:

证照齐全、购买有完备的车辆保险。

营运车辆技术安全性能良好、年检合格。

营运车辆车容车貌状况良好。

营运车辆内部整洁卫生,空气清新,服务设施完好,乘坐舒适。

营运车辆的车龄在5年内。

3.1.3供应商提供的第三方劳务的驾驶员应符合驾驶员从业规范要求:

认真执行国家的各项安全方针、政策,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四川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规定》和《四川省交通厅关于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四川省道路旅客运输驾驶员安全行为规范的通知》等法律、法规,为保证公路客运交通安全,杜绝交通事故的发生。供应商公司内部具有健全的管理制度。

不得驾驶安全设施不全或者安全技术状况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要求和有安全隐患的车辆。

做好车辆例行保养和清洁工作,认真填写车辆行驶记录,如实反映行车途中的安全问题,检查车内的安全设施、设备,及时报修车辆故障。

供应商需保证所提供驾驶员身体健康(不得有传染性疾病)、品行端正,具有国家合格认证的可驾驶对应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年龄在50岁以下、驾龄在5年以上,未曾受过刑事处罚或因交通违法行为在一个记分周期驾照被扣满12分或以上。

3.2 中、大型客车要求

3.2.1供应商提供的中型车辆应为自有车辆,大型客车车辆为自有车辆或租赁车辆。

3.2.2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自有车辆应具备以下条件:

证照齐全、购买有完备的车辆保险。

营运车辆技术安全性能良好、年检合格。

营运车辆车容车貌状况良好。

营运车辆内部整洁卫生,空气清新,服务设施完好,乘坐舒适。

营运车辆的车龄应在5年内。

3.2.3供应商提供的驾驶员应符合驾驶员从业规范要求:

认真执行国家的各项安全方针、政策,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四川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规定》和《四川省交通厅关于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四川省道路旅客运输驾驶员安全行为规范的通知》等法律、法规,为保证公路客运交通安全,杜绝交通事故的发生。供应商公司内部具有健全的管理制度。

不得驾驶安全设施不全或者安全技术状况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要求和有安全隐患的车辆。

做好车辆例行保养和清洁工作,认真填写车辆行驶记录,如实反映行车途中的安全问题,检查车内的安全设施、设备,及时报修车辆故障。

供应商需保证所提供驾驶员身体健康(不得有传染性疾病)、品行端正,具有国家合格认证的可驾驶对应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年龄在50岁以下、驾龄在5年以上,未曾受过刑事处罚或因交通违法行为在一个记分周期驾照被扣满12分或以上。

3.3 服务流程

采购人提前向供应商预定车辆。供应商接单后立即安排用车事宜,并向采购人确认承租结果。

供应商按照要求为采购人提供车辆服务,并及时填写《行程确认单》。车辆服务结束时,由采购人相关人员签字确认。

供应商定期汇总《行程确认单》,形成《汽车租赁(包车)清单》,与采购人核对车辆租赁情况。

供应商提出结算申请并出具正式发票。

采购人按租赁服务协议时限支付相关费用。

1.供应商应当同意配合相关管理部门(公务用车管理部门、纪检监察、审计等)对相关租赁行为的检查审计

2.供应商应设置并公布服务电话、投诉电话,服务电话24小时有人值班。应及时处理客户投诉,定期回访用户。保证经营门店联系人、联系电话、预订电话真实有效,供应商的名称、地址等发生变化时,要及时通知采购人并按照采购人要求报送相关材料,如果未能及时变更相关信息所造成的不利影响由供应商承担。

3.车辆租赁期间,出现机械故障等情况,无法正常行驶,供应商应及时提供救援服务,若不能及时修复,须安排替换车辆供承租人使用。

4.采购人不再支付除报价内的任何费用(过路费、泊车费除外)。

5.本项目计算过路费、泊车费的基础,以到达采购人通知地点开始算起。

6.本项目的租赁起点成都市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内的(含双流机场),服务费从采购人指定地点开始计算费用;起点在成都市上述区域以外的,服务费以成都天府广场为起点开始计算费用。

7.供应商需提供自2021年1月1日(含)以来类似服务业绩(指车辆租赁类)。

★8.自该项目成交结果公示后10 个工作日内主动提供响应文件中所有车辆的行驶证原件(或交管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接受采购人审查,若无法提供将视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国共产党成都市委员会宣传部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锦城大道366号

联系方式:0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正汇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高新区吉泰路666号1栋9层10号

联系方式:02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女士

电话:028-********

四川正汇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4年08月06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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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正汇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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