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津区2022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院落资金项目竞争性比选公告
江津区2022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院落资金项目竞争性比选公告
发布日期:2024-08-06 16:38:37 大 中 小
江津区2022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院落资金项目竞争性比选公告
江津区2022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院落资金项目,项目资金为区级补助和自筹,项目于2024年8月1日下午经镇党委会研究同意按方案招标,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比选低价中标方式招标。
二、 项目概况与比选招标范围2.1工程名称:江津区2022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院落资金项目
2.2工程地址:江津区龙华镇双溪村
2.3项目主要建设规模及内容:本工程主要包括景观场地平整,新建C30重力式挡墙约30m、C30混凝土路面硬化约830m2。(具体详见发包人提供的图纸及工程量招标清单)。
2.4最高限价:本项目最高限价******.35元(大写:贰拾柒万柒仟捌佰叁拾肆元叁角伍分),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7638.51元。
2.5招标范围:以施工图所示范围以及工程量招标清单、比选招标文件、答疑、补遗所示的全部工程内容。具体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招标清单。
2.6施工周期:7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24个月。
三、 投标人资质、信誉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信用良好,未被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注:须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鲜章)。
四、竞争性比选文件的获取请于2024年8月6日起,在重庆市江津区龙华镇政府网站仔细阅读和下载竞争性比选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图纸、澄清、修改、补充通知等全部内容。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潜在投标人全部知晓有关随机抽取招标过程和全部内容。
五、竞争性比选5.1.本公告期为2024年8月6日起至8月9日10时00分止。
报名时持单位授权委托书、单位资质复印件、人员证明材料复印件、业绩复印件、网页截图等加(盖单位鲜章)、本人身份证到重庆市江津区龙华镇项目招标联系人处报名。
报 名 时 间:上午9-11时,下午14-15时。
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8月9日10时00分
5.2招标方式:
本项目采取在报名成功单位中随机抽取三家进行竞争性比选低价中标方式招标,当报名竞选单位少于三家(含三家),则全部纳入竞争性比选单位,若只有一家报名竞选单位无效;抽中单位未到场者作为自动放弃竞选资格;若抽中单位放弃竞选,竞选时少于二家单位则在报名成功单位中重新抽取满足竞选条件重新竞选;竞选成功单位应在10日内与建设单位签订施工合同。若竞选成功单位放弃资格,项目业主可以按照中选结果公示顺序名单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5.3比选公告发布时间: 2024年8月6日。
5.4比选承包商抽取:2024年8月9日11时00分,随机抽取比选承包商过程由招标人自行组织。
5.5比选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8月12日10时00分。
5.6比选地点:江津区龙华镇二楼人大之家会议室。
六、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
七、联系方式建设单位:重庆市江津区龙华镇人民政府
地址:龙华镇政府
联 系 人:龚老师
电话:199*****566
项目名称:江津区2022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
院落资金项目
竞争性比选文件
招 标 人:重庆市江津区龙华镇双溪村村民委员会
(加盖公章)
2024年8月
第一章 江津区2022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院落资金项目竞争性比选公告
一、 比选招标条件江津区2022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院落资金项目,项目资金为区级补助和自筹,项目于2024年8月1日下午经镇党委会研究同意按方案招标,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比选低价中标方式招标。
二、 项目概况与比选招标范围2.1工程名称:江津区2022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院落资金项目
2.2工程地址:江津区龙华镇双溪村
2.3项目主要建设规模及内容:本工程主要包括景观场地平整,新建C30重力式挡墙约30m、C30混凝土路面硬化约830m2。(具体详见发包人提供的图纸及工程量招标清单)。
2.4最高限价:本项目最高限价******.35元(大写:贰拾柒万柒仟捌佰叁拾肆元叁角伍分),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7638.51元。
2.5招标范围:以施工图所示范围以及工程量招标清单、比选招标文件、答疑、补遗所示的全部工程内容。具体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招标清单。
2.6施工周期:7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24个月。
三、 投标人资质、信誉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信用良好,未被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注:须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鲜章)。
四、竞争性比选文件的获取请于2024年8月6日起,在重庆市江津区龙华镇政府网站仔细阅读和下载竞争性比选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图纸、澄清、修改、补充通知等全部内容。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潜在投标人全部知晓有关随机抽取招标过程和全部内容。
五、竞争性比选5.1.本公告期为2024年8月6日起至8月9日10时00分止。
报名时持单位授权委托书、单位资质复印件、人员证明材料复印件、业绩复印件、网页截图等加(盖单位鲜章)、本人身份证到重庆市江津区龙华镇项目招标联系人处报名。
报 名 时 间:上午9-11时,下午14-15时。
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8月9日10时00分
5.2招标方式:
本项目采取在报名成功单位中随机抽取三家进行竞争性比选低价中标方式招标,当报名竞选单位少于三家(含三家),则全部纳入竞争性比选单位,若只有一家报名竞选单位无效;抽中单位未到场者作为自动放弃竞选资格;若抽中单位放弃竞选,竞选时少于二家单位则在报名成功单位中重新抽取满足竞选条件重新竞选;竞选成功单位应在10日内与建设单位签订施工合同。若竞选成功单位放弃资格,项目业主可以按照中选结果公示顺序名单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5.3比选公告发布时间: 2024年8月6日。
5.4比选承包商抽取:2024年8月9日11时00分,随机抽取比选承包商过程由招标人自行组织。
5.5比选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8月12日10时00分。
5.6比选地点:江津区龙华镇二楼人大之家会议室。
六、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
七、联系方式建设单位:重庆市江津区龙华镇人民政府
地址:龙华镇政府
联 系 人:龚老师
电话:199*****566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一、项目名称: 江津区2022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院落资金项目 二、建设地点:江津区龙华镇双溪村
三、项目主要建设规模及内容本工程主要包括景观场地平整,新建C30重力式挡墙约30m、C30混凝土路面硬化约830m2。(具体详见发包人提供的图纸及工程量招标清单)。
四、比选招标范围以施工图所示范围以及工程量招标清单、比选招标文件、答疑、补遗所示的全部工程内容。具体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招标清单。
五、计划工期计划工期:70日历天。
六、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
七、投标人资质、信誉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信用良好,未被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注:须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鲜章)。
八、投标文件份数、装订要求、密封
8.1投标文件份数
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 1 份,光盘 1 份(光盘需帖光盘贴,光盘贴上盖单位公章)。
8.2装订要求
本工程须将投标函部分、商务部分、资格审查部分资料按第八章要求合装成册。
8.3密封要求
投标文件袋使用“投标文件”大袋,投标文件装入“投标文件”大袋中,密封并在大袋上加盖投标人单位章,同时“投标文件”大袋应按本条第(四)项“封套格式”的规定写明相应内容。
8.4封套格式
应在“投标文件大袋”封套上写明如下内容:
招标人名称:
投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标段投标文件
在 2024年8月12日10时00分前不得开启
九、投标报价9.1本项目合同为单价合同,报价方式为工程量清单报价。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和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清单表格。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本章第二条中所述的本工程合同段比选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内容进行投标报价,投标报价包括投标人应完成本招标范围的所有工程所采取的一切措施费等,如果有任何遗漏,均被视为投标人已经在其综合报价中考虑。投标人应认真填写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的本合同各工程子目的单价或总价。并以投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提出的单价或总价为依据。
若投标人报价的工程量清单与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不一致,形成影响工程结算争议的,以审计部门审计结果为准。
9.2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和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不能超过招标人给出的最高限价与提供的清单综合单价,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安全生产费必须按暂定金额填报,不得浮动,否则视为对比选招标文件不作实质性响应,其投标文件按否决投标处理。
9.3若中标价低于最高限价的85%的,中标单位在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同时必须另外缴纳低价中标保证金,具体低价金额为最高限价的85%与中标的差额部分3倍(最高限价X85%—中标价)X3作为低价风险担保,并将低价风险以现金转帐或保函方式到招标人指定账户。
9.4低价风险担保与招标人要求中标人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不能相互抵冲;
9.5低价风险担保完工后无息退还;
9.6履约过程中,施工单位以中标价过低为由,提出不能履约或不能完全履约的,低价风险担保则不予退还。
9.7中标人未按规定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缴纳风险担保的,招标人有权直接取消其中标资格。(其余内容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由业主自行依法确定)
十、现场踏勘不组织,由投标人自行踏勘。
十一、工程结算1、结算计算方式:结算价=∑已完工合格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结算价+措施费+暂列金额确定价+其它项目费+规费+税金+设计变更及原招标范围外新增减项目价款+合同约定其它费用;
2、施工过程中出现新增项目、工程变更或清单漏项(含签证)的计价原则:工程施工中出现新增项目、工程变更或清单漏项项目涉及工程价款调整的,由中标人在该项目发生时向招标人提出,经监理工程师审核后,报经招标人及相关部门审核同意,方可进行工程价款调整。上述情况均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设计图、工程量清单及其答疑文件为基准进行比较,涉及调整价格的其调整方法如下:
(1)当工程量清单报价中有相同工程项目的投标单价,则按该项目的投标报价执行;
(2)当工程量清单报价中有类似项目的(所谓类似项目,即为工程量清单中工程内容和工程特征有2/3及以上相似的),则参照报价中类似项目的投标单价报价执行;
(3)当工程量清单报价中无对应项目时,则需要重新组价,组价原则为:以渝建发〔2016〕35号文件《关于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2013)、《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CQJLGZ-2013)、《重庆市市政工程计价定额》(2018)、《重庆市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2018)、《重庆市通用安装工程计价定额》(2018)、《重庆市园林绿化工程计价定额》(2018)、《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8)及相关配套文件为依据进行清单组价,材料价格按变更当月重庆工程造价总站发布的不含税信息价,人工价格按变更当月重庆工程造价总站发布最近期发布的人工信息价;信息价上没有的材料价格按以下原则确定:需送江津财政评审部门评审的变更工程,材料价格以评审结果为准,不需送江津财政评审部门评审的变更工程,材料价格由招标人和监理工程师认质核价为准。经招标人审核后,该部分工程造价按投标人报价浮动率下浮后作为结算工程造价。报价浮动率=(1-中标价/最高限价)*100%。
3、工程量清单中的暂列金额与专业工程暂估价按工程实施中实际发生进行结算(建设单位有权决定暂列金额与专业暂估价部分是否实施,施工单位不得因此提出任何补偿)。
4、投标人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建议书时,应仔细研究所投合同段的施工方案、技术要求、水文、地质、气象情况及汛期雨期施工、文物管理、交通保通等有关情况和要求,制定周密的安全、质量保证措施及施工计划(包括人员、设备、材料、后勤保障及紧急处理措施等),以保证本合同工程的顺利完成,所需费用均摊入工程量清单及各支付细目的单价中,招标人将不另行支付。
5、投标人应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地质情况、进出场道路、拆迁干扰、储存空间、装卸限制、行车干扰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承包价格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获批准。
6、最终结算金额以审计部门审计结果或双方认可的审核结果为准。
十二、工程款支付A、本工程无进度款,合同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28天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至经监理人、发包人的认可完工付款证书的80%;
B、移交工程及档案资料后28天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至累计结算审定金额的97% ;
C、缺陷责任期满2年且按合同规定递交最终结清申请单后28天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无息支付剩余工程款。
十三、投标有效期30日历天(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起计算)
十四、开标程序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 核验参加比选招标会议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核验被授权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以确认其身份合法有效;
2. 宣布开标纪律;
3. 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4. 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
5. 封装情况检查: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各投标文件的封装情况并确认;
6. 逐单位随机开启投标文件。开启资格审查资料袋、投标文件大袋及投标函部分袋、商务部分袋;公布投标人名称、(标段名称)、投标报价、质量要求、工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7. 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8. 开标结束。
十五、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按法律法规或相关规范性文件依法组建的3人及以上单数的比选招标评审小组。
十六、履约担保(一)投标人提供的履约担保金金额:中标价的10%。
账户名称:重庆市江津区龙华镇人民政府
开 户 行: 中国农业银行重庆江津支行
账号:311*****040019*****007*****
(二)担保方式:转账或银行保函,转账必须从投标人基本存款帐户转出或汇出,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签订合同前提交至招标人指定帐户。采用银行保函时,出具保函的银行级别:工行、农行、中行、建行、交行五大国有行。
(三)提交时间: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签订合同前按规定的方式提交履约担保,如果中标人未能按规定要求提交履约担保金,并在评标委员会评定的中标候选人中依次重新确定中标人。
(四)退还时间:本比选招标工程交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后 15 日内退还,不计息。
十七、农民工工资保障中标人应依法与招用的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并严格履行;全面实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委托银行代发农民工工资制度;在工程项目所在地银行开设农民工工资(劳务费)专用账户(以四大国有银行为宜);按中标价的2%缴存农民工工资保障金。
十八、重新比选招标报名承包商不足2家的或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不足2家的,招标人在分析失败的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后,重新组织竞争性比选。
十九、中标通知及签订合同中标通知
招标人在完成竞争性比选招标后,比选招标结果应立即在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比选招标结果公示期满后,公示期间无异议、投诉或异议、投诉不成立的,招标人应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并在公示期满1个工作日内发出中标通知书。如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则按序依次递取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并向其发出中标通知书。
签订合同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原则上3-10个工作日),根据比选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附表一:开标记录表
项目开标记录表
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
序号 | 投标人 | 密封 情况 | 投标报价(元) | 质量 目标 | 工期 | 项目 经理 | 现场管理联系人 | 备注 | 签名 |
最高限价 |
招标人代表:记录人:监标人:
年月日
附表二:中标通知书
中标通知书
中标单位:
我单位拟建的(项目名称)于年月日开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定,确定你单位为中标人,中标额为¥元(其中含安全文明施工费¥元)。中标工程范围:,工程规模为,中标工期日历天,工程质量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标准。 项目经理由担任。项目现场管理联系人。
你单位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个工作日内(原则上3-10个工作日)到我单位签订合同。
特此通知。
招标人:(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签发日期:年月日
一、评标办法
本项目比选招标评标采用最低投标价法。
二、评审方法
所有经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报价按由低到高排序,列出3名中标候选人,投标报价最低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若投标报价相同时,由招标人在投标报价相等的投标人中进行随机抽取,按抽出顺序的先后依次作为第一、第二和第三中标候选人。
三、评标结果
评标委员会按照经评审的排名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请参考重庆市江津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jy.jiangjin.gov.cn)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建设工程勘察合同示范文本、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示范文本(房屋建筑工程)、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示范文本(专业建设工程)、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
工程名称:
施 工 合 同
发包人:(盖章)
承包人:(盖章)
签订日期:20年月日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立项或备案批准文号:。
4.资金来源:。
5.工程内容:。
6.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人投标函中承诺的工期:日历天。
工期总日历天数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地方现行规范及设计文件的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
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元),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人民币(大写)(¥元)。最终工程结算总价以最终结算备案(审核)的总价款为准。
在工程施工中,承包人应严格按《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重庆市建委(渝建发[2014]25号)文件的规定执行,做好安全防范工作,认真落实施工组织设计制定的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承包人必须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之规定及劳动保护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并为施工人员购买相关保险,若发生工伤事故由此产生的民事责任或经济责任均由承包人负责。
工程竣工验收由发包人组织,承包人必须提供相关的质量合格证、检测报告及自检资料等,验收合格后再进行结算。
九、工程结算原则:
除专用合同条件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42天内向发包方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并提交完整的结算资料。
1.工程内容与工程量清单中有相同子项或类似子项,则按工程量清单的相同子项或类似子项的综合单价执行,类似子项由招标人审定。
2.工程内容如有与工程量清单不同的子项,以计价依据以渝建发[2016]35号文件《关于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2013)、《市政工程工程量清单计算规范》(GB*****-2013)、《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计价规则》(CQJJGZ-2013)、《重庆市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工程定额》(CQJZZSDE-2018)、《重庆市市政工程计价定额》(CQSDDE-2008)、《重庆市构筑物工程计价定额》(CQGZWDE-2018)、《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CQFYDE-2018)、《混凝土及砂浆配合比表、施工机械台班定额》(CQPSDE-2008)、《2018年重庆市建设工程计价定额综合解释》、《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2013)、《仿古建筑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2013)、《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2013)、《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2013).《园林绿化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2013)、《构筑物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2013)《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2013)、《爆破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2013)(以下简称2013清单规范),《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CQJJGZ-2013)、《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CQJLGZ-2013)、《重庆市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CQJZZSDE-2018)、《重庆市仿古建筑工程计价定额》(CQFGDE-2018)、《重庆市通用安装工程计价定额》(CQAZDE-2018)、《重庆市市政工程计价定额》(CQSZDE-2018)、《重庆市园林绿化工程计价定额》(CQYLLHDE-2018)、《重庆市构筑物工程计价定额》(CQGZWDE-2018)、《重庆市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计价定 额》(CQGDDE-2018)、《重庆市爆破工程计价定额》(CQBPDE-2018)、《重庆市房屋修缮工程计价定额》(CQXSDE-2018)、《重庆市绿色建筑工程计价定额》(CQLSJZDE-2018)、《重庆市装配式建筑工程计价定额》(CQZPDE-2018)、《重庆市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定额》(CQJXDE-2018)、《重庆市建设工程施工仪器仪表台班定额》(CQYQYBDE-2018)、《重庆市建设工程混凝土及砂浆配合比表》(CQPHBB-2018)、《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CQFYDE-2018)及相关配套文件和国家及地方相关规定为依据,结合承包人企业定额,自身实力、市场行情以及结合重庆市建委渝建发{2014}25号文、渝建发{2014}26号文、渝建发{2014}27号文、渝建发{2016}35号等为依据进行清单组价(其中人工及材料价格按投标文件中人工、材料价格执行,抽取文件中没有的人工和材料价格采用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主办的《重庆工程造价信息》当月公布的价格,《重庆工程造价信息》中没有的材料价格,由业主认质认价)。
其中关于物价波动引起的材料价格调整约定为:
主要材料价格风险管控
结合本项目的土建材料用量情况及近期材料价格的波动情况,将商品混凝土、钢筋、水泥、砂石作为土建主要材料,其价格波动风险幅度为5%,超出风险幅度后的调整办法为:
主要材料在项目施工期间重庆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发布的《重庆工程造价信息》中对应的材料信息价的算术平均值与投标当月当期《重庆工程造价信息》发布的相关信息价相比,涨跌幅度超过5%范围时,对超过部分进行材料价差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1)涨幅超过5%(不含5%)时,材料价予以调增:
材料价差=材料用量*(施工期间算术平均价-投标当月当期信息价*1.05)
(2)跌幅超过5%(不含5%)时,材料价予以调减,
材料价差=材料用量*(施工期间信息算术平均价-投标当月当期信息价*0.95)
(3)施工期间指项目开工至完工验收期间,调差材料用量以投标综合单价中的该材料的使用量为依据,且不得高于现行重庆市18定额标准耗量,高于现行重庆市18定额标准耗量时以18定额标准为准。投标材料价等于或高于施工期间信息算术平均价时,材料价差不予调整。
十、工程款支付:
A、本工程无进度款,合同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28天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至经监理人、发包人的认可完工付款证书的80%;
B、移交工程及档案资料后28天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至累计结算审定金额的97% ;
C、缺陷责任期满2年且按合同规定递交最终结清申请单后28天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无息支付剩余工程款。
十一、施工合同签订:
中选单位必须在中选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按照合同金额10%的提供履约担保,并签订工程施工合同。如未按时签订合同手续,由业主按相关规定另行确定施工单位。
十二、其他事项:
1.工程竣工验收后,承包人必须将现场的临时设施、建筑垃圾、塔吊基础、硬化场地、临时施工道路等清运干净,如不能及时清运,由发包人安排专业队伍清运,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全部承担,在工程竣工结算中一并扣除。
2.工程延误的确定:发生工程顺延时,双方需办理工期顺延确认单,该确认单需加盖发包人公章后方可生效,只有监理或发包人工程管理人员的签字无效。否则,每延误一天,则按人民币1000元/天支付发包人违约金,违约金可以直接在工程款中扣除。
3.承包人必须严格执行“两金三制”的要求,不得拖欠民工工资。对发现的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事项,承包人应在3天内限时整改,并将整改措施和结果报发包人审查。若因承包人拖欠民工工资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发包人有权根据事件的影响程度扣减竣工结算价款的2%或者终止合同,并依法追究承包人责任。
4、承包人擅自将工程转包或违法分包的,发包人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发包人因此产生的全部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5.本项目的项目经理为:。承包人派出的项目管理班子,必须提供其项目经理的简历、业绩、管理班子成员的相关情况。上述人员一旦确定,未经发包人书面认可,不得随意变更。
6.本项目甲方现场代表为和。现场代表负责对本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质量、进度、投资、安全文明施工等进行监督和检查、协调解决必须由发包人处理的有关问题,并对工程量进行确认。
十三、索赔和争议: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向江津区人民法院起诉。
(1)合同协议书;
(2)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3)本合同专用条款的补充条款;
(4)招标文件及补遗文件;
(5)中标通知书;
(6)通用合同条款;
(7)技术标准和要求及有关技术文件;
(8)图纸;
(9)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10)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11)投标文件(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除外);
(12)工程质量保修书;
(13)在合同订立、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工程有关的书面形式的协议或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十七、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20年月日
合同订立地点:重庆市江津区龙华镇人民政府
本合同双方约定: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叁份,双方签字盖章(加盖骑缝章)后生效。在满足双方签订的《工程质量保修书》各项条款之规定并无任何纠纷后合同自行解除。
发包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承包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公章)(签字)(公章)
组织机构代码:组织机构代码:
地址:地址: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附件:履约保函示范文本
申请人:
地址:
受益人:
地址:
开立人:
地址:
(受益人名称):
鉴于(以下简称“受益人”)与(以下简称“申请人”)就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施工和有关事项协商一致,根据本工程中标通知书、报名随机抽取文件和投标文件,了解到申请人为本工程项下之承包人、受益人为本工程项下之发包人,基于申请人的请求,我方(即“开立人”)同意就申请人履行本工程依据中标通知书、报名随机抽取和投标文件签订的(以下简称“基础合同”)约定的义务,向贵方提供不可撤销、不可转让的见索即付保函(以下简称“本保函”)。
一、本保函担保范围:承包人未按照基础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应当向贵方承担的违约责任和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利息、律师费、诉讼费用等实现债权的费用。
二、本保函担保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大写)元(¥)。
三、本保函有效期自受益人与申请人签订的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工期截止日后天,最迟不超过年月日。
四、我方承诺,在收到受益人发来的书面索赔通知和本保函原件后的个工作日内无条件支付至受益人指定账户,前述书面索赔通知即为付款要求之单据,且应满足以下要求:
(1)索赔通知到达的日期在本保函的有效期内;
(2)载明要求支付的金额;
(3)载明申请人违反合同义务的条款和内容;
(4)声明不存在合同文件约定或我国法律规定免除申请人或开立人支付责任的情形;
(5)索赔通知应在本保函有效期内到达的地址是:。
受益人发出的书面索赔通知应由其为鉴明受益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名或盖个人名章并加盖公章。
五、本保函项下的权利不得转让,不得设定担保。贵方未经我方书面同意转让本保函或其项下任何权利,对我方不发生法律效力。
六、与本保函有关的基础合同不成立、不生效、无效、被撤销、被解除,不影响本保函的独立有效。
七、贵方应在本保函到期后的七个工作日内将本保函正本退回我方注销,但是不论贵方是否按此要求将本保函正本退回我方,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义务和责任均在保函有效期到期后自动消灭。
八、本保函适用的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争议裁判管辖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
九、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或盖个人名章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十、本保函在重庆市辖区范围内的核验地点:;核验方式:。
开 立 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或盖个人名章)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开立时间:年月日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
工程量清单详见重庆市江津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jy.jiangjin.gov.cn)下载
图纸详见重庆市江津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jy.jiangjin.gov.cn)下载
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按现行国家和重庆市相关技术规定和要求执行
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目录
一、商务部分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二、资格审查资料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二)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三)近年财务状况表
(四)信誉要求
(五)项目管理机构
(六)其他资料
三、投标函部分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三)其他资料
(项目名称)施工招标
投标文件
商务部分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商务部分封面须造价人员签字盖执业章)
(项目名称)施工招标
投标文件
资格审查部分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目录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二)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三)近年财务状况表
(四)信誉要求
(五)项目管理机构
(六)其他资料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年月日
经营范围: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
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盖单位公章)
年月日
授权委托书
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施工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年月日
贴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第二代)复印件处(正面) | 贴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第二代)复印件处(反面) |
贴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第二代)复印件处(正面) | 贴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第二代)复印件处(反面) |
投标人名称 | ||||||||||
注册地址 | 邮政编码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话 | ||||||||
传真 | 网址 | |||||||||
组织结构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成立时间 | 员工总人数: | |||||||||
企业资质等级 | 其中 | 项目经理 | ||||||||
营业执照号 | 高级职称人员 | |||||||||
注册资金 | 中级职称人员 | |||||||||
开户银行 | 初级职称人员 | |||||||||
账号 | 技工 | |||||||||
经营范围 | ||||||||||
备注 | ||||||||||
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
职务 | 姓名 | 职称 |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 备注 | ||||
证书名称 | 级别 | 证号 | 专业 | 社保 | ||||
姓名 | 年龄 | 学历 | |||||
职称 | 职务 | 拟在本合同任职 | |||||
毕业学校 | 年毕业于学校专业 | ||||||
主要工作经历 | |||||||
时间 | 担任职务 | 发包人及联系电话 | |||||
(项目名称)施工招标
投标文件
投标函部分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目录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三)其他资料
(招标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施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 )(¥)的投标总报价,该工程项目经理为。工期日历天,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工程质量达到。
2.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
3.随同本投标函提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4.如我方中标:
(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3)我方承诺按照比选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
(4)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
5.(其他补充说明)。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和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地址:
网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年月日
序号 | 条款名称 | 约定内容 | 备注 |
1 | 项目经理 | 姓名: | |
2 | 工期 | 天数:日历天 | |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年月日
经营期限: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
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盖单位公章)
年月日
授权委托书
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施工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年月日
贴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第二代)复印件处(正面) | 贴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第二代)复印件处(反面) |
贴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第二代)复印件处(正面) | 贴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第二代)复印件处(反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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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津区2022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院落资金项目竞争性比选公告
江津区2022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院落资金项目,项目资金为区级补助和自筹,项目于2024年8月1日下午经镇党委会研究同意按方案招标,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比选低价中标方式招标。
二、 项目概况与比选招标范围2.1工程名称:江津区2022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院落资金项目
2.2工程地址:江津区龙华镇双溪村
2.3项目主要建设规模及内容:本工程主要包括景观场地平整,新建C30重力式挡墙约30m、C30混凝土路面硬化约830m2。(具体详见发包人提供的图纸及工程量招标清单)。
2.4最高限价:本项目最高限价******.35元(大写:贰拾柒万柒仟捌佰叁拾肆元叁角伍分),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7638.51元。
2.5招标范围:以施工图所示范围以及工程量招标清单、比选招标文件、答疑、补遗所示的全部工程内容。具体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招标清单。
2.6施工周期:7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24个月。
三、 投标人资质、信誉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信用良好,未被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注:须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鲜章)。
四、竞争性比选文件的获取请于2024年8月6日起,在重庆市江津区龙华镇政府网站仔细阅读和下载竞争性比选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图纸、澄清、修改、补充通知等全部内容。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潜在投标人全部知晓有关随机抽取招标过程和全部内容。
五、竞争性比选5.1.本公告期为2024年8月6日起至8月9日10时00分止。
报名时持单位授权委托书、单位资质复印件、人员证明材料复印件、业绩复印件、网页截图等加(盖单位鲜章)、本人身份证到重庆市江津区龙华镇项目招标联系人处报名。
报 名 时 间:上午9-11时,下午14-15时。
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8月9日10时00分
5.2招标方式:
本项目采取在报名成功单位中随机抽取三家进行竞争性比选低价中标方式招标,当报名竞选单位少于三家(含三家),则全部纳入竞争性比选单位,若只有一家报名竞选单位无效;抽中单位未到场者作为自动放弃竞选资格;若抽中单位放弃竞选,竞选时少于二家单位则在报名成功单位中重新抽取满足竞选条件重新竞选;竞选成功单位应在10日内与建设单位签订施工合同。若竞选成功单位放弃资格,项目业主可以按照中选结果公示顺序名单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5.3比选公告发布时间: 2024年8月6日。
5.4比选承包商抽取:2024年8月9日11时00分,随机抽取比选承包商过程由招标人自行组织。
5.5比选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8月12日10时00分。
5.6比选地点:江津区龙华镇二楼人大之家会议室。
六、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
七、联系方式建设单位:重庆市江津区龙华镇人民政府
地址:龙华镇政府
联 系 人:龚老师
电话:199*****566
项目名称:江津区2022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
院落资金项目
竞争性比选文件
招 标 人:重庆市江津区龙华镇双溪村村民委员会
(加盖公章)
2024年8月
第一章 江津区2022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院落资金项目竞争性比选公告
一、 比选招标条件江津区2022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院落资金项目,项目资金为区级补助和自筹,项目于2024年8月1日下午经镇党委会研究同意按方案招标,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比选低价中标方式招标。
二、 项目概况与比选招标范围2.1工程名称:江津区2022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院落资金项目
2.2工程地址:江津区龙华镇双溪村
2.3项目主要建设规模及内容:本工程主要包括景观场地平整,新建C30重力式挡墙约30m、C30混凝土路面硬化约830m2。(具体详见发包人提供的图纸及工程量招标清单)。
2.4最高限价:本项目最高限价******.35元(大写:贰拾柒万柒仟捌佰叁拾肆元叁角伍分),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7638.51元。
2.5招标范围:以施工图所示范围以及工程量招标清单、比选招标文件、答疑、补遗所示的全部工程内容。具体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招标清单。
2.6施工周期:7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24个月。
三、 投标人资质、信誉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信用良好,未被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注:须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鲜章)。
四、竞争性比选文件的获取请于2024年8月6日起,在重庆市江津区龙华镇政府网站仔细阅读和下载竞争性比选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图纸、澄清、修改、补充通知等全部内容。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潜在投标人全部知晓有关随机抽取招标过程和全部内容。
五、竞争性比选5.1.本公告期为2024年8月6日起至8月9日10时00分止。
报名时持单位授权委托书、单位资质复印件、人员证明材料复印件、业绩复印件、网页截图等加(盖单位鲜章)、本人身份证到重庆市江津区龙华镇项目招标联系人处报名。
报 名 时 间:上午9-11时,下午14-15时。
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8月9日10时00分
5.2招标方式:
本项目采取在报名成功单位中随机抽取三家进行竞争性比选低价中标方式招标,当报名竞选单位少于三家(含三家),则全部纳入竞争性比选单位,若只有一家报名竞选单位无效;抽中单位未到场者作为自动放弃竞选资格;若抽中单位放弃竞选,竞选时少于二家单位则在报名成功单位中重新抽取满足竞选条件重新竞选;竞选成功单位应在10日内与建设单位签订施工合同。若竞选成功单位放弃资格,项目业主可以按照中选结果公示顺序名单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5.3比选公告发布时间: 2024年8月6日。
5.4比选承包商抽取:2024年8月9日11时00分,随机抽取比选承包商过程由招标人自行组织。
5.5比选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8月12日10时00分。
5.6比选地点:江津区龙华镇二楼人大之家会议室。
六、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
七、联系方式建设单位:重庆市江津区龙华镇人民政府
地址:龙华镇政府
联 系 人:龚老师
电话:199*****566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一、项目名称: 江津区2022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院落资金项目 二、建设地点:江津区龙华镇双溪村
三、项目主要建设规模及内容本工程主要包括景观场地平整,新建C30重力式挡墙约30m、C30混凝土路面硬化约830m2。(具体详见发包人提供的图纸及工程量招标清单)。
四、比选招标范围以施工图所示范围以及工程量招标清单、比选招标文件、答疑、补遗所示的全部工程内容。具体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招标清单。
五、计划工期计划工期:70日历天。
六、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
七、投标人资质、信誉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信用良好,未被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注:须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鲜章)。
八、投标文件份数、装订要求、密封
8.1投标文件份数
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 1 份,光盘 1 份(光盘需帖光盘贴,光盘贴上盖单位公章)。
8.2装订要求
本工程须将投标函部分、商务部分、资格审查部分资料按第八章要求合装成册。
8.3密封要求
投标文件袋使用“投标文件”大袋,投标文件装入“投标文件”大袋中,密封并在大袋上加盖投标人单位章,同时“投标文件”大袋应按本条第(四)项“封套格式”的规定写明相应内容。
8.4封套格式
应在“投标文件大袋”封套上写明如下内容:
招标人名称:
投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标段投标文件
在 2024年8月12日10时00分前不得开启
九、投标报价9.1本项目合同为单价合同,报价方式为工程量清单报价。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和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清单表格。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本章第二条中所述的本工程合同段比选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内容进行投标报价,投标报价包括投标人应完成本招标范围的所有工程所采取的一切措施费等,如果有任何遗漏,均被视为投标人已经在其综合报价中考虑。投标人应认真填写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的本合同各工程子目的单价或总价。并以投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提出的单价或总价为依据。
若投标人报价的工程量清单与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不一致,形成影响工程结算争议的,以审计部门审计结果为准。
9.2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和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不能超过招标人给出的最高限价与提供的清单综合单价,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安全生产费必须按暂定金额填报,不得浮动,否则视为对比选招标文件不作实质性响应,其投标文件按否决投标处理。
9.3若中标价低于最高限价的85%的,中标单位在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同时必须另外缴纳低价中标保证金,具体低价金额为最高限价的85%与中标的差额部分3倍(最高限价X85%—中标价)X3作为低价风险担保,并将低价风险以现金转帐或保函方式到招标人指定账户。
9.4低价风险担保与招标人要求中标人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不能相互抵冲;
9.5低价风险担保完工后无息退还;
9.6履约过程中,施工单位以中标价过低为由,提出不能履约或不能完全履约的,低价风险担保则不予退还。
9.7中标人未按规定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缴纳风险担保的,招标人有权直接取消其中标资格。(其余内容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由业主自行依法确定)
十、现场踏勘不组织,由投标人自行踏勘。
十一、工程结算1、结算计算方式:结算价=∑已完工合格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结算价+措施费+暂列金额确定价+其它项目费+规费+税金+设计变更及原招标范围外新增减项目价款+合同约定其它费用;
2、施工过程中出现新增项目、工程变更或清单漏项(含签证)的计价原则:工程施工中出现新增项目、工程变更或清单漏项项目涉及工程价款调整的,由中标人在该项目发生时向招标人提出,经监理工程师审核后,报经招标人及相关部门审核同意,方可进行工程价款调整。上述情况均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设计图、工程量清单及其答疑文件为基准进行比较,涉及调整价格的其调整方法如下:
(1)当工程量清单报价中有相同工程项目的投标单价,则按该项目的投标报价执行;
(2)当工程量清单报价中有类似项目的(所谓类似项目,即为工程量清单中工程内容和工程特征有2/3及以上相似的),则参照报价中类似项目的投标单价报价执行;
(3)当工程量清单报价中无对应项目时,则需要重新组价,组价原则为:以渝建发〔2016〕35号文件《关于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2013)、《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CQJLGZ-2013)、《重庆市市政工程计价定额》(2018)、《重庆市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2018)、《重庆市通用安装工程计价定额》(2018)、《重庆市园林绿化工程计价定额》(2018)、《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8)及相关配套文件为依据进行清单组价,材料价格按变更当月重庆工程造价总站发布的不含税信息价,人工价格按变更当月重庆工程造价总站发布最近期发布的人工信息价;信息价上没有的材料价格按以下原则确定:需送江津财政评审部门评审的变更工程,材料价格以评审结果为准,不需送江津财政评审部门评审的变更工程,材料价格由招标人和监理工程师认质核价为准。经招标人审核后,该部分工程造价按投标人报价浮动率下浮后作为结算工程造价。报价浮动率=(1-中标价/最高限价)*100%。
3、工程量清单中的暂列金额与专业工程暂估价按工程实施中实际发生进行结算(建设单位有权决定暂列金额与专业暂估价部分是否实施,施工单位不得因此提出任何补偿)。
4、投标人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建议书时,应仔细研究所投合同段的施工方案、技术要求、水文、地质、气象情况及汛期雨期施工、文物管理、交通保通等有关情况和要求,制定周密的安全、质量保证措施及施工计划(包括人员、设备、材料、后勤保障及紧急处理措施等),以保证本合同工程的顺利完成,所需费用均摊入工程量清单及各支付细目的单价中,招标人将不另行支付。
5、投标人应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地质情况、进出场道路、拆迁干扰、储存空间、装卸限制、行车干扰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承包价格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获批准。
6、最终结算金额以审计部门审计结果或双方认可的审核结果为准。
十二、工程款支付A、本工程无进度款,合同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28天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至经监理人、发包人的认可完工付款证书的80%;
B、移交工程及档案资料后28天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至累计结算审定金额的97% ;
C、缺陷责任期满2年且按合同规定递交最终结清申请单后28天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无息支付剩余工程款。
十三、投标有效期30日历天(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起计算)
十四、开标程序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 核验参加比选招标会议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核验被授权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以确认其身份合法有效;
2. 宣布开标纪律;
3. 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4. 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
5. 封装情况检查: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各投标文件的封装情况并确认;
6. 逐单位随机开启投标文件。开启资格审查资料袋、投标文件大袋及投标函部分袋、商务部分袋;公布投标人名称、(标段名称)、投标报价、质量要求、工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7. 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8. 开标结束。
十五、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按法律法规或相关规范性文件依法组建的3人及以上单数的比选招标评审小组。
十六、履约担保(一)投标人提供的履约担保金金额:中标价的10%。
账户名称:重庆市江津区龙华镇人民政府
开 户 行: 中国农业银行重庆江津支行
账号:311*****040019*****007*****
(二)担保方式:转账或银行保函,转账必须从投标人基本存款帐户转出或汇出,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签订合同前提交至招标人指定帐户。采用银行保函时,出具保函的银行级别:工行、农行、中行、建行、交行五大国有行。
(三)提交时间: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签订合同前按规定的方式提交履约担保,如果中标人未能按规定要求提交履约担保金,并在评标委员会评定的中标候选人中依次重新确定中标人。
(四)退还时间:本比选招标工程交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后 15 日内退还,不计息。
十七、农民工工资保障中标人应依法与招用的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并严格履行;全面实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委托银行代发农民工工资制度;在工程项目所在地银行开设农民工工资(劳务费)专用账户(以四大国有银行为宜);按中标价的2%缴存农民工工资保障金。
十八、重新比选招标报名承包商不足2家的或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不足2家的,招标人在分析失败的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后,重新组织竞争性比选。
十九、中标通知及签订合同中标通知
招标人在完成竞争性比选招标后,比选招标结果应立即在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比选招标结果公示期满后,公示期间无异议、投诉或异议、投诉不成立的,招标人应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并在公示期满1个工作日内发出中标通知书。如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则按序依次递取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并向其发出中标通知书。
签订合同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原则上3-10个工作日),根据比选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附表一:开标记录表
项目开标记录表
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
序号 | 投标人 | 密封 情况 | 投标报价(元) | 质量 目标 | 工期 | 项目 经理 | 现场管理联系人 | 备注 | 签名 |
最高限价 |
招标人代表:记录人:监标人:
年月日
附表二:中标通知书
中标通知书
中标单位:
我单位拟建的(项目名称)于年月日开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定,确定你单位为中标人,中标额为¥元(其中含安全文明施工费¥元)。中标工程范围:,工程规模为,中标工期日历天,工程质量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标准。 项目经理由担任。项目现场管理联系人。
你单位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个工作日内(原则上3-10个工作日)到我单位签订合同。
特此通知。
招标人:(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签发日期:年月日
一、评标办法
本项目比选招标评标采用最低投标价法。
二、评审方法
所有经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报价按由低到高排序,列出3名中标候选人,投标报价最低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若投标报价相同时,由招标人在投标报价相等的投标人中进行随机抽取,按抽出顺序的先后依次作为第一、第二和第三中标候选人。
三、评标结果
评标委员会按照经评审的排名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请参考重庆市江津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jy.jiangjin.gov.cn)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建设工程勘察合同示范文本、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示范文本(房屋建筑工程)、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示范文本(专业建设工程)、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
工程名称:
施 工 合 同
发包人:(盖章)
承包人:(盖章)
签订日期:20年月日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立项或备案批准文号:。
4.资金来源:。
5.工程内容:。
6.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人投标函中承诺的工期:日历天。
工期总日历天数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地方现行规范及设计文件的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
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元),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人民币(大写)(¥元)。最终工程结算总价以最终结算备案(审核)的总价款为准。
在工程施工中,承包人应严格按《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重庆市建委(渝建发[2014]25号)文件的规定执行,做好安全防范工作,认真落实施工组织设计制定的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承包人必须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之规定及劳动保护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并为施工人员购买相关保险,若发生工伤事故由此产生的民事责任或经济责任均由承包人负责。
工程竣工验收由发包人组织,承包人必须提供相关的质量合格证、检测报告及自检资料等,验收合格后再进行结算。
九、工程结算原则:
除专用合同条件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42天内向发包方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并提交完整的结算资料。
1.工程内容与工程量清单中有相同子项或类似子项,则按工程量清单的相同子项或类似子项的综合单价执行,类似子项由招标人审定。
2.工程内容如有与工程量清单不同的子项,以计价依据以渝建发[2016]35号文件《关于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2013)、《市政工程工程量清单计算规范》(GB*****-2013)、《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计价规则》(CQJJGZ-2013)、《重庆市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工程定额》(CQJZZSDE-2018)、《重庆市市政工程计价定额》(CQSDDE-2008)、《重庆市构筑物工程计价定额》(CQGZWDE-2018)、《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CQFYDE-2018)、《混凝土及砂浆配合比表、施工机械台班定额》(CQPSDE-2008)、《2018年重庆市建设工程计价定额综合解释》、《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2013)、《仿古建筑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2013)、《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2013)、《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2013).《园林绿化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2013)、《构筑物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2013)《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2013)、《爆破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2013)(以下简称2013清单规范),《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CQJJGZ-2013)、《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CQJLGZ-2013)、《重庆市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CQJZZSDE-2018)、《重庆市仿古建筑工程计价定额》(CQFGDE-2018)、《重庆市通用安装工程计价定额》(CQAZDE-2018)、《重庆市市政工程计价定额》(CQSZDE-2018)、《重庆市园林绿化工程计价定额》(CQYLLHDE-2018)、《重庆市构筑物工程计价定额》(CQGZWDE-2018)、《重庆市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计价定 额》(CQGDDE-2018)、《重庆市爆破工程计价定额》(CQBPDE-2018)、《重庆市房屋修缮工程计价定额》(CQXSDE-2018)、《重庆市绿色建筑工程计价定额》(CQLSJZDE-2018)、《重庆市装配式建筑工程计价定额》(CQZPDE-2018)、《重庆市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定额》(CQJXDE-2018)、《重庆市建设工程施工仪器仪表台班定额》(CQYQYBDE-2018)、《重庆市建设工程混凝土及砂浆配合比表》(CQPHBB-2018)、《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CQFYDE-2018)及相关配套文件和国家及地方相关规定为依据,结合承包人企业定额,自身实力、市场行情以及结合重庆市建委渝建发{2014}25号文、渝建发{2014}26号文、渝建发{2014}27号文、渝建发{2016}35号等为依据进行清单组价(其中人工及材料价格按投标文件中人工、材料价格执行,抽取文件中没有的人工和材料价格采用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主办的《重庆工程造价信息》当月公布的价格,《重庆工程造价信息》中没有的材料价格,由业主认质认价)。
其中关于物价波动引起的材料价格调整约定为:
主要材料价格风险管控
结合本项目的土建材料用量情况及近期材料价格的波动情况,将商品混凝土、钢筋、水泥、砂石作为土建主要材料,其价格波动风险幅度为5%,超出风险幅度后的调整办法为:
主要材料在项目施工期间重庆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发布的《重庆工程造价信息》中对应的材料信息价的算术平均值与投标当月当期《重庆工程造价信息》发布的相关信息价相比,涨跌幅度超过5%范围时,对超过部分进行材料价差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1)涨幅超过5%(不含5%)时,材料价予以调增:
材料价差=材料用量*(施工期间算术平均价-投标当月当期信息价*1.05)
(2)跌幅超过5%(不含5%)时,材料价予以调减,
材料价差=材料用量*(施工期间信息算术平均价-投标当月当期信息价*0.95)
(3)施工期间指项目开工至完工验收期间,调差材料用量以投标综合单价中的该材料的使用量为依据,且不得高于现行重庆市18定额标准耗量,高于现行重庆市18定额标准耗量时以18定额标准为准。投标材料价等于或高于施工期间信息算术平均价时,材料价差不予调整。
十、工程款支付:
A、本工程无进度款,合同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28天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至经监理人、发包人的认可完工付款证书的80%;
B、移交工程及档案资料后28天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至累计结算审定金额的97% ;
C、缺陷责任期满2年且按合同规定递交最终结清申请单后28天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无息支付剩余工程款。
十一、施工合同签订:
中选单位必须在中选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按照合同金额10%的提供履约担保,并签订工程施工合同。如未按时签订合同手续,由业主按相关规定另行确定施工单位。
十二、其他事项:
1.工程竣工验收后,承包人必须将现场的临时设施、建筑垃圾、塔吊基础、硬化场地、临时施工道路等清运干净,如不能及时清运,由发包人安排专业队伍清运,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全部承担,在工程竣工结算中一并扣除。
2.工程延误的确定:发生工程顺延时,双方需办理工期顺延确认单,该确认单需加盖发包人公章后方可生效,只有监理或发包人工程管理人员的签字无效。否则,每延误一天,则按人民币1000元/天支付发包人违约金,违约金可以直接在工程款中扣除。
3.承包人必须严格执行“两金三制”的要求,不得拖欠民工工资。对发现的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事项,承包人应在3天内限时整改,并将整改措施和结果报发包人审查。若因承包人拖欠民工工资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发包人有权根据事件的影响程度扣减竣工结算价款的2%或者终止合同,并依法追究承包人责任。
4、承包人擅自将工程转包或违法分包的,发包人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发包人因此产生的全部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5.本项目的项目经理为:。承包人派出的项目管理班子,必须提供其项目经理的简历、业绩、管理班子成员的相关情况。上述人员一旦确定,未经发包人书面认可,不得随意变更。
6.本项目甲方现场代表为和。现场代表负责对本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质量、进度、投资、安全文明施工等进行监督和检查、协调解决必须由发包人处理的有关问题,并对工程量进行确认。
十三、索赔和争议: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向江津区人民法院起诉。
(1)合同协议书;
(2)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3)本合同专用条款的补充条款;
(4)招标文件及补遗文件;
(5)中标通知书;
(6)通用合同条款;
(7)技术标准和要求及有关技术文件;
(8)图纸;
(9)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10)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11)投标文件(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除外);
(12)工程质量保修书;
(13)在合同订立、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工程有关的书面形式的协议或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十七、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20年月日
合同订立地点:重庆市江津区龙华镇人民政府
本合同双方约定: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叁份,双方签字盖章(加盖骑缝章)后生效。在满足双方签订的《工程质量保修书》各项条款之规定并无任何纠纷后合同自行解除。
发包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承包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公章)(签字)(公章)
组织机构代码:组织机构代码:
地址:地址: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附件:履约保函示范文本
申请人:
地址:
受益人:
地址:
开立人:
地址:
(受益人名称):
鉴于(以下简称“受益人”)与(以下简称“申请人”)就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施工和有关事项协商一致,根据本工程中标通知书、报名随机抽取文件和投标文件,了解到申请人为本工程项下之承包人、受益人为本工程项下之发包人,基于申请人的请求,我方(即“开立人”)同意就申请人履行本工程依据中标通知书、报名随机抽取和投标文件签订的(以下简称“基础合同”)约定的义务,向贵方提供不可撤销、不可转让的见索即付保函(以下简称“本保函”)。
一、本保函担保范围:承包人未按照基础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应当向贵方承担的违约责任和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利息、律师费、诉讼费用等实现债权的费用。
二、本保函担保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大写)元(¥)。
三、本保函有效期自受益人与申请人签订的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工期截止日后天,最迟不超过年月日。
四、我方承诺,在收到受益人发来的书面索赔通知和本保函原件后的个工作日内无条件支付至受益人指定账户,前述书面索赔通知即为付款要求之单据,且应满足以下要求:
(1)索赔通知到达的日期在本保函的有效期内;
(2)载明要求支付的金额;
(3)载明申请人违反合同义务的条款和内容;
(4)声明不存在合同文件约定或我国法律规定免除申请人或开立人支付责任的情形;
(5)索赔通知应在本保函有效期内到达的地址是:。
受益人发出的书面索赔通知应由其为鉴明受益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名或盖个人名章并加盖公章。
五、本保函项下的权利不得转让,不得设定担保。贵方未经我方书面同意转让本保函或其项下任何权利,对我方不发生法律效力。
六、与本保函有关的基础合同不成立、不生效、无效、被撤销、被解除,不影响本保函的独立有效。
七、贵方应在本保函到期后的七个工作日内将本保函正本退回我方注销,但是不论贵方是否按此要求将本保函正本退回我方,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义务和责任均在保函有效期到期后自动消灭。
八、本保函适用的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争议裁判管辖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
九、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或盖个人名章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十、本保函在重庆市辖区范围内的核验地点:;核验方式:。
开 立 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或盖个人名章)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开立时间:年月日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
工程量清单详见重庆市江津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jy.jiangjin.gov.cn)下载
图纸详见重庆市江津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jy.jiangjin.gov.cn)下载
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按现行国家和重庆市相关技术规定和要求执行
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目录
一、商务部分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二、资格审查资料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二)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三)近年财务状况表
(四)信誉要求
(五)项目管理机构
(六)其他资料
三、投标函部分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三)其他资料
(项目名称)施工招标
投标文件
商务部分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商务部分封面须造价人员签字盖执业章)
(项目名称)施工招标
投标文件
资格审查部分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目录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二)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三)近年财务状况表
(四)信誉要求
(五)项目管理机构
(六)其他资料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年月日
经营范围: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
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盖单位公章)
年月日
授权委托书
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施工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年月日
贴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第二代)复印件处(正面) | 贴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第二代)复印件处(反面) |
贴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第二代)复印件处(正面) | 贴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第二代)复印件处(反面) |
投标人名称 | ||||||||||
注册地址 | 邮政编码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话 | ||||||||
传真 | 网址 | |||||||||
组织结构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成立时间 | 员工总人数: | |||||||||
企业资质等级 | 其中 | 项目经理 | ||||||||
营业执照号 | 高级职称人员 | |||||||||
注册资金 | 中级职称人员 | |||||||||
开户银行 | 初级职称人员 | |||||||||
账号 | 技工 | |||||||||
经营范围 | ||||||||||
备注 | ||||||||||
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
职务 | 姓名 | 职称 |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 备注 | ||||
证书名称 | 级别 | 证号 | 专业 | 社保 | ||||
姓名 | 年龄 | 学历 | |||||
职称 | 职务 | 拟在本合同任职 | |||||
毕业学校 | 年毕业于学校专业 | ||||||
主要工作经历 | |||||||
时间 | 担任职务 | 发包人及联系电话 | |||||
(项目名称)施工招标
投标文件
投标函部分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目录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三)其他资料
(招标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施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 )(¥)的投标总报价,该工程项目经理为。工期日历天,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工程质量达到。
2.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
3.随同本投标函提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4.如我方中标:
(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3)我方承诺按照比选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
(4)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
5.(其他补充说明)。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和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地址:
网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年月日
序号 | 条款名称 | 约定内容 | 备注 |
1 | 项目经理 | 姓名: | |
2 | 工期 | 天数:日历天 | |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年月日
经营期限: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
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盖单位公章)
年月日
授权委托书
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施工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年月日
贴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第二代)复印件处(正面) | 贴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第二代)复印件处(反面) |
贴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第二代)复印件处(正面) | 贴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第二代)复印件处(反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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