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市农业农村综合发展服务中心应急防控和绿色防控采购项目

营口市农业农村综合发展服务中心应急防控和绿色防控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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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JH24-******-*****-004-01

二、合同名称:营口市农业农村综合发展服务中心应急防控和绿色防控采购项目-水稻二化螟统防统治无人机服务

三、项目编号(或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JH24-******-*****

四、项目名称:营口市农业农村综合发展服务中心应急防控和绿色防控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市农业农村综合发展服务中心

地 址:青花大街西27号

联系方式:189*****810

供应商(乙方):新农服(沈阳)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道义北大街162号

联系方式:**********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营口市农业农村 综合发展服务中 心应急防控和绿 色防控采购项 目:水稻二化螟 统防统治无人机 服务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项目采用的无人机,须具备作业远程实时监控和喷洒自动计量功能的设备。该设备应具备国家级相关行业权威机构认证;或者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著作权);或者获得知识产权(著作权)授权;或者提供开展作业远程实时监控和喷洒自动计量工作的业绩证明。3、拟实施作业的植保服务组织须具备 10 架以上植保无人机。4、拟实施作业的无人机必须具备国家级植保机械质量检测机构检验合格认证。5、拟实施作业植保无人机必须投保第三者意外伤害保险,且金额不低于 20 万元。6、拟实施作业服务组织须提供本次作业的实时监管系统。该系统可根据作业区域、作业时间、作业项目查看并统计作业量。该系统可随时回放每架植保无人机飞行轨迹,包括作业面积、亩喷洒流量、飞行高度、飞行速度等精准信息(投标时须提供管理平台监管界面图例)7、喷雾作业飞行高度不得高于 3 米,喷幅不超过 7.5 米。8、喷雾药液量不得少于2000ml 药液/亩作业时要添加飞防助剂。9、由于飞防农药配比不当、重复施药、漏液等情况,所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人负责。10、飞防作业产生的农药包装等废弃物由中标人负责回收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172,500.00元

合同金额:172,500.00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07-30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08-06

九、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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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应急防控和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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