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狮中星湾纳米电子信息产业城一期设计合同

南狮中星湾纳米电子信息产业城一期设计合同

公示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 南狮中星湾纳米电子信息产业城(一期)
标段(包)名称 南狮中星湾纳米电子信息产业城(一期)设计
公告内容Report
南狮中星湾纳米电子信息产业城(一期)设计合同信息公开
合同名称:南狮中星湾纳米电子信息产业城(一期)设计合同
招标人名称:佛山市南狮中星湾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MAD5THBMXQ
中标人名称:信息产业电子第十一设计研究院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中标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201*******
合同签订人或其委托人全称:赵振元合同金额:*******.00元
合同单位(甲方): 佛山市南狮中星湾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合同单位: 信息产业电子第十一设计研究院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合同期限:60合同签署时间: 2024/8/2 0:00:00
质量要求:详见设计合同。
合同主要内容:1.工作内容:根据发包人提供的设计任务书和规划设计条件,按照《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的各设计阶段深度要求,完成本项目的方案设计(含规划总平面设计、规划管线综合设计及 CPI 报建、设计概算编制)、报建图设计、施工图设计以及和本项目所有内容相关的后续服务(包括设计跟踪、工程设计变更、施工现场服务、设备材料采购咨询服务、复核竣工图、设备和工器具采购咨询等),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专业或专项: 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含照明工程)、一次消防、防雷、暖通、海绵城市、绿色建筑及绿色建筑咨询、光纤入户(仅满足送审图要求,不含深化设计)、室内装修(仅含宿舍、饭堂、卫生间、电梯厅、楼梯间等公共部分的建筑装修做法表)、园区内综合管线设计、园区道路及绿化(仅绿化做法、道路做法)、基坑及边坡支护等。
2.设计人须无偿承担因应各阶段优化设计及政府相关主管部门和审批部门的审查批准而出现的反复调整和修改的工作责任。在设计工作过程和成果审查审批过程中,设计人应与发包人密切配合,充分尊重发包人的意见和建议,根据相关修改意见和建议对设计成果进行及时调整补充,直至达到双方认可的最佳效果。各阶段的设计图纸必须按照国家建筑设计技术规范和《建设工程设计管理条例》等文件的规定要求进行设计制作,并须满足佛山市相关规划等主管部门以及审图机构的相关审批要求。
3.各阶段设计图纸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广东省及佛山市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颁布的规范、规程、标准,并符合环保、节能要求。当上述规范、规程、标准存在不一致时,约定采用的规范、规程、标准应按较高标准执行,除非佛山市相关部门另有规定。若超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规范、规程、标准,应进行技术论证。相关规定和标准如有更新,则以现行的最新版本为准。
其他:1、工程编号:GC2024(NH)XZ0070
2、投资项目代码:2402-******-04-01-******
3、工程设计周期详见设计合同。
合同信息
合同名称 南狮中星湾纳米电子信息产业城(一期)设计合同
招标人名称 佛山市南狮中星湾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中标人名称 信息产业电子第十一设计研究院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合同期限
合同签署时间 2024-08-02 00:00:00
合同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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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电子信息 产业 纳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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