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龙潭产业园区源网荷储一体化试点-配电网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玉林龙潭产业园区源网荷储一体化试点-配电网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玉林龙潭产业园区源网荷储一体化试点-配电网项目
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 玉林龙潭产业园区源网荷储一体化试点-配电网项目 | 项目招标编号 | |||||||||
招标人 | 龙港新区玉林龙潭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 ||||||||||
建设单位 | /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西顺易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结构类型及规模 | 项目按照 《增量配电业务配电区域划分实施办法》(发改能源规〔2024〕317号)划分配电区域,供电范围包括2块区域,一是白平片区部分区域作为本项目供电区域,面积约26.41平方公里,二是龙潭片区部分区域,面积约19.18平方公里,面积总和约45.59平方公里。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
开标时间 | 2024年08月06日09时30分 | 开标地点 | 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玉林市玉东新区秀水路 2 号玉林市政务服务中心办公楼五楼)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4年08月 08 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4年08月 12 日 | ||||||||
预中标人 | 玉林市华龙电力有限公司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玉林市华龙电力有限公司 | ||||||||
服务提供时间 | 项目业主与玉林市龙潭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正式签署经营协议,于生效之日起计算30年的经营期限 | 质量等级 | 符合现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 ||||||||
投标人业绩 | /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玉林龙港电力服务有限公司 | |||||||||
服务提供时间 | 项目业主与玉林市龙潭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正式签署经营协议,于生效之日起计算30年的经营期限 | 质量等级 | 符合现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 ||||||||
投标人业绩 | /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玉林市福和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
服务提供时间 | 项目业主与玉林市龙潭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正式签署经营协议,于生效之日起计算30年的经营期限 | 质量等级 | 符合现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 ||||||||
投标人业绩 | / | ||||||||||
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 无。 | ||||||||||
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 无 | ||||||||||
公示媒介 |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ztb.gxi.gov.cn、广西玉林市人民政府门户网www.yulin.gov.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玉林)ggzy.yulin.gov.cn | ||||||||||
异议和投诉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投诉受理部门 | 龙港新区玉林龙潭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 投诉受理电话 | 0775-******* |
一式5份。其中:招标人2份、招标代理单位1份、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1份、交易中心1份。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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