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河县人民法院塔河县人民法院机动车保险服务直接选定采购合同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塔河县人民法院塔河县人民法院机动车保险服务直接选定采购合同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采购人(甲方):塔河县人民法院
地址:黑龙江省 大兴安岭地区塔河县建设大街55号
联系方式:133*****458
供应商(乙方):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兴安岭地区分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加格达奇区朝阳路14号
联系方式:138*****780
主要标的:
序号 | 名称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
---|---|---|---|---|---|
1 | 车保险 | 1(台) | ¥2,707.89 | ¥2,707.89 | 全险 |
合同金额: 2,707.89元,大写(人民币):贰仟柒佰零柒元捌角玖分
履约期限:2024年08月05日至2024年08月05日
履约地点:塔河县
采购方式:框架协议采购
2024年08月05日
2024年08月07日
合同附件:
塔河县人民法院
2024年08月07日
标签: 机动车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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