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站高新区规划支路七平塘路-大禹路工程施工-中标
新站高新区规划支路七平塘路-大禹路工程施工-中标
新站高新区规划支路七(平塘路-大禹路)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新站高新区规划支路七(平塘路-大禹路)工程施工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合肥新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贸局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关于同意新站高新区规划支路七(平塘路-大禹路)立项的批复,合新经〔2020〕253号
1.4 招标人:合肥新创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1.5 项目业主:合肥新创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1.6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1.7 项目出资比例:企业自筹
1.8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新站高新区规划支路七(平塘路-大禹路)工程施工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4AXXGZ*****
2.3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4AXXGZ*****
2.5 建设地点:安徽省合肥市新站区西起平塘路,东至大禹路
2.6 建设规模:规划支路七(平塘路—大禹路)呈东西走向,城市支路,长约210米,双向两车道。本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供水工程、供电排管、管线综合及配套附属设施工程等。
2.7 合同估算价:515.19万元
2.8 计划工期: 150日历天
2.9 招标范围:详见建设规模及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以及补充答疑文件全部内容。
2.10 项目类别:工程施工
2.11 质量标准:合格
2.12 其他: 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 项目经理要求:
(1)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1.3 投标人业绩要求:无。
3.1.4 项目经理业绩要求: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拟委任项目经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备市政道路工程施工业绩。
备注:市政道路为以下两种情况之一:①市政道路工程;②同时含有市政道路工程和市政桥梁工程。
3.1.5 财务要求:无
3.1.6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1.7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3 其他要求: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4年07月17日 至2024年08月06日09:30。
4.2 获取方式:
(1)本招标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
(2)潜在投标人可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如参与投标,则须在本条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00-17:30,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0551-********。
4.3 招标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0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8月06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 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价格法(动态合理价格法I)。(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8. 开标时间及地点
8.1 开标时间:2024年08月06日09时30分
8.2 开标地点:
新站高新区规划支路七(平塘路-大禹路)工程施工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招标项目名称:新站高新区规划支路七(平塘路-大禹路)工程施工
招标项目编号:2024AXXGZ*****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07月16日
开标日期:2024年08月06日
新站高新区规划支路七(平塘路-大禹路)工程施工项目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安徽省蜀韵建城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肥东县梁园镇路口社区原路口乡镇政府办公大院内141号
投标报价:*******.70元(大写:贰佰叁拾玖万壹仟柒佰伍拾柒元柒角)
质量:合格
工期:150日历天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第二中标候选人名称:无
招标人名称:合肥新创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新站高新区文忠路与学府路交口智慧产业园A14号楼10层
联系人:朱工
联系方式:0551-********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合肥新站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新站高新区文忠路与学府路交口智慧产业园A14号楼5层
项目负责人:杨柯
联系电话:0551-********
公示期:2024年08月07日至2024年08月12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合肥新站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新站高新区文忠路与学府路交口智慧产业园A14号楼5层,联系人:杨柯,联系电话:0551-********。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向新站高新区财政局提出投诉,联系人:蒋工,联系电话:0551-********【项目地点在合肥行政区域以外的项目:向项目所在地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合肥新站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2024年08月07日
0天5小时21分27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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