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安县粮食仓储设施建设项目水口国储中心库和西武中心库粮仓工程设计招标项目重启招标
来安县粮食仓储设施建设项目水口国储中心库和西武中心库粮仓工程设计招标项目重启招标
来安县粮食仓储设施建设项目水口国储中心库和西武中心库粮仓工程设计招标项目(重启招标)招标公告信息
招标条件 | ||
项目名称 | 来安县粮食仓储设施建设项目水口国储中心库和西武中心库粮仓工程设计招标项目(重启招标) | |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 来安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批文名称及编号 | 批文名称:《关于来安县粮食仓储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编号:来发改审批[2023]128号 | |
招标人 | 来安县粮食收储有限责任公司 | |
项目业主 | 来安县粮食收储有限责任公司 | |
资金来源 | 财政+自筹 | |
项目出资比例 | 100%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招标项目名称 | 来安县粮食仓储设施建设项目水口国储中心库和西武中心库粮仓工程设计招标项目(重启招标) | |
招标项目编号 | czlagc******-007 | |
标段划分 | 一个标段 | |
招标项目标段 编号 | czlagc******-007 | |
建设地点 | 来安县县境内 | |
建设规模 | 来安县粮食仓储设施建设项目水口国储中心库和西武中心库粮仓工程设计招标项目(重启招标),批复投资估算约*****万元(水口国储中心库*****万元、西武中心库6400万元)。 来安县粮食仓储设施建设项目水口国储中心库和西武中心库工程均在现有土地使用权范围内,已完成可行性研究和批复,已完成工程选址批复。其中: 水口国储中心库本期项目规划用地148.69亩,总建筑面积约4万㎡,建设包括仓储设施、配套辅助用房等附属设施。新建约13.4万吨散粮仓,共计16栋拱板平房仓、物资储备库1栋。配套辅助用房包含:药剂库、备件、柴发、配电用房、消防水池、一站式服务中心、检化验中心、制氮机房、机修间、器材库和厂区工程。 西武中心库工程总占地面积约19.4亩,总建筑面积约1.2万㎡,新建4.1万吨散粮仓储设施,共计6栋拱板平房仓。配套辅助用房主要包含:制氮机房、变配电间、消防水池、一站式服务中心、机修罩棚等。 地质勘探工作和费用含在本次招标范围内,中标单位可自行分包。 | |
合同估算价 | 勘测设计费约400万元 | |
计划工期 | 60日历天。方案设计15天,方案通过后初步设计15天,初步设计审批通过后30天完成施工图设计提交审图。设计服务期限为从工程开工到工程竣工验收。 | |
招标范围 | 本项目包括方案设计阶段、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配合四个阶段。 各阶段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阶段服务内容,但不限于此内容,实际应以满足项目履约为准。 1.方案设计阶段(配合规划报审) (1)完成总体规划和方案设计,提供满足深度的方案设计图纸,并制作符合政府部门要求的规划意见书与设计方案报批文件,协助发包人进行报批工作。 (2)根据政府部门的审批意见在本合同约定的范围内对设计方案进行修改和必要的调整,以通过政府部门审查批准。 (3)配合发包人进行消防、交通、绿化及市政管网等方面的咨询工作。 (4)负责完成消防等规划方案,协助发包人完成报批工作。 2.初步设计阶段 (1)负责完成并制作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空调、电气、动力、室外管线综合等专业的初步设计文件,设计内容和深度应满足政府相关规定。 (2)制作报政府相关部门进行初步设计审查的设计图纸,配合发包人进行消防、供电、市政、气象等各部门的报审工作,提供相关的工程用量参数,并负责有关解释和修改。 3.施工图设计阶段(含地质勘探) (1)负责完成并制作总图、建筑、结构、机电、室外管线综合等全部专业的施工图设计文件。 (2)对发包人的审核修改意见进行修改、完善,保证其设计意图的最终实现。 (3)根据项目开发进度要求及时提供各阶段报审图纸,协助发包人进行报审工作,根据审查结果在本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进行修改调整,直至审查通过,并最终向发包人提交正式的施工图设计文件。 (4)协助发包人进行工程招标答疑。 4.施工配合阶段 (1)负责工程设计交底,解答施工过程中施工承包人有关施工图的问题,项目负责人及各专业设计负责人,及时对施工中与设计有关的问题做出回应,保证设计满足施工要求。 (2)根据发包人要求,及时参加与设计有关的专题会,现场解决技术问题。 (3)协助发包人处理工程洽商和设计变更,负责有关设计修改,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4)参与与设计人相关的必要的验收以及项目竣工验收工作,并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三)完成设计所需工作 规划设计、总平面设计、建筑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单体及室外等)、设计概算、地质勘查、测绘、施工图设计(包括该项目招标人需要的所有设计内容及通过施工图图审等)等,并根据行政审批要求,完成环评报告、水土保持方案论证、安全评价、节能评价等全部行政审批要求的内容。 按相关规范配置包括建筑、结构、给排水、消防、监控、供水、通风空调、强弱电、绿建系统等专业设计,设计深度均按照《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年版)的要求执行。(注:投标人若不具备地质勘探、水土保持、环境评价方案编制等其他相应资质,可另行委托经招标人认可的具备相应资质的第三方进行分包(例如勘探等),其服务费用均包含在投标报价中,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勘测、测绘等内容包括用地范围内的地质勘察、测量、地形测绘及施工图设计所需的相关勘测、测绘。以上所需费用均含在投标报价中,因招标人工作需要,组织图审等的相关专家评审会或论证会产生的专家评审或论证费用均含在投标报价中。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上述相关费用。 | |
项目类别 | 房屋建筑工程 | |
其他 | 无 |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
投标人 资质条件 | 投标人须具有①或②之一: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者②工程设计商物粮行业甲级资质。 | |
项目负责人 资格要求 |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的在职人员,设计项目负责人具有一级建筑师注册证书(须在本单位注册); 注:如为联合体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即设计负责人)须为联合体牵头人拟派。 | |
信誉要求 | 1、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被确定为中标人: ①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前三年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③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且未被移除的; ④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 ⑤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披露仍在公示期的严重失信行为的; ⑥被滁州市县两级各行业主管部门及公管部门取消在一定期限内的投标资格且在取消期限内的; ⑦被滁州市县两级公管部门记入不良行为记录或者信用信息记录,且在披露期内的。 ⑧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或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县级及以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资格且在限制期限内的。 ⑨被列入省级、市级农民工工资支付异常名录的施工企业,限制其参加全市范围内房建和市政工程建设项目投标;列入县级异常名录的施工企业,限制其参加本行政区域内房建和市政建设项目投标。 2、投标人所属分公司、办事处等分支机构存在第1条信誉要求①-⑨项情形之一的,接受其被确定为中标人。 备注:第1、2条按照附件1“关于联合惩戒失信行为加强信用查询管理的通知”查询或承诺。 | |
联合体投标 |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本项目不采用): 1、联合体参加投标的,联合体(牵头方和成员方)总数不得超过2家,且联合体牵头方须为设计单位。同一专业工程由一个单位承担的,按照承担单位资质确定资质等级;同一专业工程由两个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不同专业工程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单位的相应资质确定联合体的资质。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按专业分工确定的联合体资质须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2、联合体参加投标的,招标文件下载、投标保证金缴纳、投标文件编制、电子签章、网上递交标书、解密等工作均由其牵头人负责办理,其他联合体成员方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即可。 3、联合体参加投标的,一旦中标,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各方应服从招标人的管理。 4、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投标牵头方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填报派驻项目负责人A,联合体成员方可根据项目情况自行选择是否在投标文件中填报派驻项目负责人B岗,若派驻,AB岗须满足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如联合体成员方没有在投标文件中填报派项目负责人B岗的,视为放弃填报派驻项目负责人B岗的权利,中标后不予填报增派。 5、联合体牵头人及成员单位共同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及相关证书材料的真实合规性负责。如联合体任一方出现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联合体所缴纳的投标保证金均不予退还。 | |
多标段投标 | 无 | |
其他要求 | 无 | |
招标文件的获取 | ||
获取时间 | 2024 年 08月 07 日17时00分至2024年08 月27日08时 00分。 | |
获取方式 | (1)潜在投标人须登录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chuzhou.gov.cn/)查阅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工作时间:工作日8:00-12:00,14:30-17:30)拨打0550-*******。 | |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 | 2024年08月07日 | |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 2024年08月27日08时00分 | |
投标文件递交的方式 |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
开标时间 | 2024年08月27日08时00分 | |
开标地点 | 网上开标,投标人登录滁州市不见面开标系统参与网上开标(网址:https://ggzy.chuzhou.gov.cn/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操作手册见https://ggzy.chuzhou.gov.cn/fwzn/******/********/f*******-583d-4c69-8331-05b6adfcf24d.html。 | |
招标文件价格 | 0元 | |
发布公告的媒介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等网站发布。 | |
投标人提出异议的截止时间及方式 | 如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请于2024年08月17日9时 (投标截止10日)前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电子交易系统中进行异议,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请参见服务指南>交易须知>在线异议、质疑和投诉操作手册。 | |
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联系人:徐壮照、藏健美 联系方式:130*****051、173*****699 | |
投标人提出投诉的方式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相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在线投诉具体步骤和程序请参照服务指南>投诉渠道 https://ggzy.chuzhou.gov.cn/fwzn/******/serviceGuide.html;投诉书格式等内容参见服务指南>办事指南>投标人服务>投诉受理一次告知书https://ggzy.chuzhou.gov.cn/fwzn/******/******001/******001003/********/4b7d87ec-2c58-49b0-b76c-3a**********.html。 | |
投标保证金收取 | ||
保证金收取 | 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金额:8.0万元。 (本项目对中小企业免收投标保证金。投标人为中小企业的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须均为中小企业。如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发现投标人声明与事实不符,视其投标保证金评审不通过,并报监管部门处理;如中标后发现投标人免缴投标保证金有弄虚作假情形,监管部门将从重从严处理。) | |
投标保证金形式 | 支持现金(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机构担保。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保函只接受电子保函。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创新完善体制机制推动招标投标市场规范健康发展的意见》文件精神,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保函只接受电子保函。 | |
接收投标保证金的账户信息 | 银行转账缴纳的投标保证金须投标截止时间前交纳完毕;投标保证金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交易中心下列账户之一,投标保证金付款人的账户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不接受汇票和结算卡汇入,以资金到账时间为确认保证金交纳完毕时间。 ①户名:来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来安支行 ②户 名:来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来安支行 账 号:176*****4402 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交纳保证金时须在交易附言中注明:“来安县粮食仓储设施建设项目水口国储中心库和西武中心库粮仓工程设计招标项目(重启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 各投标人请严格按照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载明的银行、账户汇入投标保证金,否则在开标时无法查询保证金是否到账将导致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 |
投标保函要求 | 1、采用电子保函的,投标人可登录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金融服务平台”,在线办理电子保函。操作手册见“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金融服务平台-通知公告”。为减轻投标人负担,鼓励优先使用电子保函形式。 2、采用纸质银行保函的,应为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行出具的不可撤销、不可转让的见索即付独立保函;采用纸质担保机构担保的,应为经金融监督管理部门审查批准,依法取得融资担保业务经营许可证的融资担保机构出具的不可撤销、不可转让的见索即付独立保函;采用纸质保证保险的,应为保险公司出具的不可撤销、不可转让的见索即付保证保险。 3、采用纸质保函(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或担保机构担保)的,纸质保函原件扫描件须上传至投标文件资信证明文件中,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4、投标保函的保证期截止时间不得早于该项目投标有效期的截止时间,否则招标人予以拒收。 5、注意事项: (1)投标人采用纸质保函(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或担保机构担保)的,须提供明确有效的查询途径(网址链接及查询方式,即能够通过互联网且无需任何授权即可在相应金融机构的官方网站)验证真伪,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2)评标委员会应对投标保证金缴纳材料进行核查。如提供银行保函或担保机构担保或保证保险形式的,应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查询途径进行查询核实并将是否存在异常情形的核实情况在评标报告中予以记录。 (3)中标候选人须在中标结果公示发布前将其开具至本招标项目的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保证保险原件提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且原件须与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扫描件一致,如存在未按照规定提交或提交内容不一致,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发现弄虚作假的,招标人应报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 |
备注 | 1、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保证金由牵头人基本账户转入交易中心账户或由牵头人办理投标担保。 2、本项目不缴纳投标保证金条款仅针对在投标过程中未违反本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第3.4.4项约定的投标人。如在投标过程中投标人存在本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第3.4.4项约定情形,则无条件按招标人要求的金额、时间、账号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采用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保证保险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如出现本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3.4.4项所列情形的,提供担保的银行、担保机构及保险机构将无条件向招标人支付保函所列的全部投标保证金金额,该支付行为视同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3、投标人采用虚假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保证保险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依法承担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法律责任。 4、中小型企业的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上述企业由评标委员会依据投标人相关承诺、声明及提供的材料认定。中标单位为中小企业的,中标公示时同时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 |
其他说明 | ||
重要说明 | 1、本项目只接受在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http://ggzy.ah.gov.cn/ahggfwpt-zhutiku/dengludenglu)登记并进行信息确认提交的投标人投标,未登记的投标人请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并登录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进行信息填写及确认提交;已办理过CA数字证书视为已在省库登记,进行信息更新及确认提交即可。办理流程为登录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服务指南>办事指南中的“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及“市场主体登记”。相关服务电话:(1)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使用相关问题(系统登录、信息登记、录入及提交、数字证书关联等):010-********转5-2 ;(2) CA数字证书有关问题:安徽CA客服400-880-4959、0550-*******(工作日),CFCA客服025-******** 、0550-***1669(工作日);(3)市场主体招标环节和投标环节系统使用问题:400-998-0000(8:00-21:00)、0550-*******(工作日)。因未及时通过CA数字证书登录省主体库对相关信息进行补充完善并确认提交,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为保证系统使用过程中产生的问题能够及时得到解决,请各主体在工作时间进行主体信息登记、更新、投标文件制作等相关操作。 2、请投标人登录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看参加本项目的程序(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请参见服务指南>交易须知>投标人填写投标信息、下载文件及网上提问操作手册)。 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远程解密)方式,开标时投标人无须至开标现场进行解密,开标采取远程解密方式解密投标文件,投标人远程解密方式: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滁州市“不见面开标系统”,网址为https://ggzy.chuzhou.gov.cn/BidOpening,等待开标并按系统提示进行相应的投标人解密等事项,无需到开标现场。采用本方式可以观看开标现场音视频直播并进行互动交流。具体操作方法见中心网站>服务指南>交易须知中的《滁州市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手册》。解密时间要求为:从本项目解密程序开始时计时,至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时间,不得超过60分钟,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4、投标文件格式、内容和制作要求以招标文件为准,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提供的相关格式及内容仅供参考,投标企业可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自行调整。 | |
特别提示 | 1.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均支持保函使用。以现金形式提交保证金的,应当同时退还保证金本金和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2.投标人应填写投标信息并下载招标文件,否则无法上传投标文件。 注:投标人如为联合体的,牵头人必须完善投标人信息,并在上传投标文件环节添加联合体投标信息。 3.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请投标人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服务指南>软件下载栏目点击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投标人需采用最新版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运行需在国际互联网络通畅状态,投标人需注意更新,以免造成投标文件制作错误,如因此导致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责任自负。如有技术问题请联系0550-*******,4009980000。 4.如果过程中出现招标文件更改,应以最后发布的招标答疑澄清文件中的模板制作本项目最新投标文件。 5.投标人应当用本单位CA数字证书制作投标文件,制作成功后进行投标文件上传。 6.投标人须用CA数字证书盖章和加密投标文件,建议使用主锁。(如未办理CA数字证书请及时办理,网上办理和窗口办理均可。查看办理所需资料请登录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服务指南>办事指南>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因未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手续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 7.请投标人注意加密投标文件CA数字证书的有效期,不在有效期的CA数字证书无法解密投标文件。 8.投标人投标MAC地址一致或申请开具电子保函MAC地址一致的,由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9.投标人投标文件中单方面出现其他投标人材料的(依法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除外),由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10.评标时查询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文件创建标识码及造价软件加密锁号。若存在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或创建标识码或造价软件加密锁号信息与其他投标人雷同的,由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11.若存在不予退还投标人投标保证金的情形,银行转账的,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为收缴,递交保函的,由招标人予以追缴。 12.投标人以联合体名义投标的,其异议投诉应当由联合体全体成员共同提出。联合体成员单独进行异议投诉的,应当书面征得联合体其他成员同意,联合体成员之间投诉的除外。 13.投标人联系人或联系电话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并报告监管部门作不良行为处理和进一步调查。 14.注册地在安徽省内且未在安徽省外开展业务、省外无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可通过安徽政务服务网开具由安徽省公共信用信息服务中心出具的《公共信用信息报告(无违法违规证明版)》代替《诚信投标承诺书》。 | |
联系方式(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招标人名称 | 来安县粮食收储有限责任公司 | |
招标人地址 | 来安县新安镇塔山中路229号 | |
招标人联系人 | 何志军 | |
招标人电话 | 13955082818 | |
招标代理 机构名称 | 安徽皖瑞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 机构地址 | 来安县建阳南路777号万城国际一号楼301室 | |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 | 徐壮照 、 藏健美 | |
代理机构电话 | ||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 来安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来安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
0天2小时5分12秒
0天0小时3分52秒
标签: 粮食仓储设施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
安徽皖瑞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