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德市第三人民医院空调维保服务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广德市第三人民医院空调维保服务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广德市第三人民医院空调维保服务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HXJY111*****26415
二、项目名称:广德市第三人民医院空调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广德县桃州镇宏扬家电维修服务部
供应商地址:广德县桃州镇清洁桥10号
成交金额:人民币壹拾捌万捌仟元整(******.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广德市第三人民医院空调维保服务 服务范围:对采购人全院的中央空调、通风系统、分体空调系统等进行维保服务。 服务要求:对中央空调系统、通风系统、分体空调系统等有关的所有设备、管道及相关辅机、部件进行日常清洗、维护与维修工作。对空调系统设备(空调机组、新风机组、风盘)及通风管道、风口进行清洗、检测,并在清洗完成后出具卫生检测报告。 服务时间:一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服务标准:提供合格的维保服务,确保采购人院内空调系统正常运行。 |
五、评审专家名单:欧阳中梅、张卉、谢祖义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中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代理费用的收取标准和方式;
2.金额:人民币肆仟贰佰元整(42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材料递交地址:广德市誓节镇誓节街道、广德市中鼎小区南门商铺19-110号,联系电话:杨先生135*****585、杨女士0563-*******。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广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投诉。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德市第三人民医院(广德市誓节镇中心卫生院)
地 址:广德市誓节镇誓节街道
联系方式:杨先生 135*****58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宏基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德市中鼎小区南门商铺19-110号
联系方式:056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女士
电 话:0563-*******
标签: 空调维保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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