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减污降碳协同创新试点工作技术服务项目结果公告采购包1
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减污降碳协同创新试点工作技术服务项目结果公告采购包1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减污降碳协同创新试点工作技术服务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宁德市生态环境局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 ||
行政区域 | 东侨区 | 公告时间 | 2024年08月07日 18:01 |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 郑巧銮,兰腾达,彭虻 | ||
总成交金额 | ¥69.******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小倪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93-******* | ||
采购单位 | 宁德市生态环境局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福建省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福宁北路1号生态环境大楼15层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39*****092 | ||
代理机构名称 | 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宁德市闽东中路15号天安集团5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593-******* | ||
附件: | |||
附件1 | 近三年 |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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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检集团福建创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猫岭路9号C区厂房7#厂房二层B13区 | 696,000.00元 | 94.23 |
采购包1(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减污降碳协同创新试点工作技术服项目):
服务类(中检集团福建创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单位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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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其他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服务 | 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减污降碳协同创新试点工作技术服务项目 | 项目工作范围涵盖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全部区域,重点关注锂电新能源产业、智能装备制造产业、大健康产业和各个龙头企业,从实施路径、技术措施、政策机制、管理体系等方面开展减污降碳协同创新试点工作。 | (一)编制试点实施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 根据园区实际情况和试点任务清单内容,进一步研究园区能源消耗、污染物和碳排放特征,识别园区减污降碳工作主要难点和重点,提出清晰的实施路径、可行有效的措施和详实的实施进度安排,明确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减污降碳协同创新试点工作时间表、路线图及重点支撑项目和资金安排,形成《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减污降碳协同创新试点实施方案》和2024年工作计划。 (二)开展重点任务、重点工程项目跟踪指导工作 针对实施方案中列明的重点任务和支撑项目定期开展现场跟踪指导,明确任务完成程度、项目推进情况、保障政策落实和项目资金保障情况。 对实施难度大、进展缓慢的任务和项目深入查找难点和短板,有针对性地进行指导,提出改进措施。 发挥自上而下、自下而上的联动作用,保持通畅的联络会商渠道,做好试点目标、任务推进等工作的沟通联系,及时传达、共同研究试点工作难点、重点。 (三)开展试点进展和成效评估工作 对照任务清单和实施方案,对试点工作的季度、年度进展和成效开展系统的评估工作,全面准确掌握试点实施情况,查找存在的短板弱项,并深入分析原因,研究提出务实有效的对策建议。 (四)开展成果总结、案例推广宣传工作 对创新试点年度成果进行总结,凝练试点工作中的优秀实践经验做法与改革举措,选树减污降碳协同创新典型案例,及时做好行动成果宣传和先进经验、典型案例在全国推广工作。 (五)协助培育一批潜在的减污降碳重点项目 根据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减污降碳协同创新试点工作进展,结合国家产业、经济、科技等政策导向,协助开发区深挖减污降碳潜力,培育一批具有针对性、可实施的创新项目,形成减污降碳协同创新项目库。 五、提交项目成果 (1)《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减污降碳协同创新试点实施方案》跟踪落实情况和2024年工作计划; (2)建立完善定期调研协商机制,跟踪指导重点项目推进; (3)完成试点进展和成效评估工作,定期汇报季度评估结果,形成《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减污降碳协同创新试点季度进展评估结果》; (4)形成《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减污降碳协同创新试点年度总结报告》; (5)形成《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减污降碳协同创新试点实践经验和典型案例》并在全国推广。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 项 | 项目质量符合国家现行的行业规范、技术标准和法律法规要求,各项指标应满足招标文件和合同中的明确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减污降碳协同创新试点实施方案》 、《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减污降碳协同创新试点季度进展评估结果》通过专家评审并修改确认,其余成果经采购人验收合格。 | 696,000.00 |
采购人代表: | 彭虻 |
评审专家: | 郑巧銮 、 兰腾达 |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①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以中标金额为计算基准,100万元以内的部分按1.5%计算。缴纳代理费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宁德蕉城支行、账号:3500 1686 ****** ******、户名: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宁德分公司。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减污降碳协同创新试点工作技术服项目:1.044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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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宁德市生态环境局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地址:福建省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福宁北路1号生态环境大楼15层
联系方式:139*****092
名称: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宁德市闽东中路15号天安集团5楼
联系方式:0593-*******
项目联系人:小倪
电话:0593-*******
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
2024年08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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