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中学录播教室建设设备中标结果
第一中学录播教室建设设备中标结果
项目名称: | 固阳县第一中学录播教室建设设备采购项目 | |||||||||||
采购编号: | 包采公〔2016〕3505号 | |||||||||||
评审日期: | 2016年08月18日 | |||||||||||
公示日期: | 2016年08月21日 |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
供应商投标资格: | 投标人应具备的条件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第22条的规定,包括: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此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5)必须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btzfcg.gov.cn)“采购动态”或“供应商管理-申报注册”中填写“包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准入申请登记表”注册审核成功;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下述条件: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能够提供所需产品的生产商或授权经销商(经销商需提供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2.必须既有能力履行招标内容要求和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的专业制造商或经销代理商,并具有良好的供货业绩、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同一品牌产品只能由一家供应商参加投标。 4.具有良好的产品质量保证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 5.本项目招标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投标人所投设备必须是原装正品。 | |||||||||||
采购人名称: | 固阳县第一中学 | |||||||||||
采购人地址: | 固阳县 | |||||||||||
采购人联系人: | 刘文君 | |||||||||||
采购人联系方式: | 138*****584 |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包头建工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 包头市青山区当代生态大厦1709室(友谊大街65号) | |||||||||||
采购代理机构网址: | ||||||||||||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 | ********3 | |||||||||||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 | 包商银行小企业金融服务中心 | |||||||||||
项目负责人: | 高振江 | |||||||||||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
采购文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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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标的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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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 赵耿民 王利健 王燕梦 李长春 沈晓燕 |
标签: 录播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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