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埇桥区社会福利救助中心心理咨询康复服务项目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宿州市埇桥区社会福利救助中心心理咨询康复服务项目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心理咨询康复服务项目采购项目 | ||
品目 | 服务/教育服务/特殊教育服务 | ||
采购单位 | 宿州市埇桥区社会福利救助中心 | ||
行政区域 | 埇桥区 | 公告时间 | 2024年08月07日 18:43 |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 孙利、于放、王昭利 | ||
总成交金额 | ¥6.******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王工 | ||
项目联系电话 | 191*****290 | ||
采购单位 | 宿州市埇桥区社会福利救助中心 | ||
采购单位地址 | 宿州市埇桥区北三环路与二徐路交叉口向西500米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赵老师 181*****811 | ||
代理机构名称 | 安徽通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宿州市埇桥区恒大名都8栋1307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王工 191*****290 | ||
附件: | |||
附件1 | 安徽省宿州市第二人民医院.pdf | ||
附件2 | 心理咨询康复服务项目 单一文件.pdf |
一、项目编号:AHTDJS2024-*****(招标文件编号:AHTDJS2024-*****)
二、项目名称:心理咨询康复服务项目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省宿州市第二人民医院
供应商地址:宿州市埇桥区淮海南路398号
中标(成交)金额:6.******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安徽省宿州市第二人民医院 | 心理咨询康复服务项目采购 | 一、项目要求 1.构建转介机制:甲方有权与乙方构建转介机制,将需要心理治疗的服务对象适时转介至乙方接受专业治疗。 2.提供专业培训:乙方应为甲方的工作人员给予专业培训,助力其提升对心理问题的识别与处理能力。对于甲方工作人员开展心理健康业务培训,每年不少于2次。 3.施行心理咨询与治疗:乙方的专业人员前往甲方,为服务对象开展心理咨询和治疗服务。每年不少于24次,每次不少于一个工作日。 4.建立心理健康档案:为甲方服务对象创建心理健康档案,详实记录他们的心理状况及治疗过程,以更优地跟踪和评估治疗成效。 5.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合作双方共同组织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增强服务对象的心理健康意识及自我保健能力。其中,心理健康教育活动每年不少于4次;双方以“皖美活动--爱暖同心”为主题的心理健康宣传活动每年不少于2次。 6.进行心理危机干预:针对出现心理危机的服务对象,乙方能够提供及时的危机干预服务,协助其渡过难关。 7.开展研究与实践:双方携手合作开展相关研究和实践项目,探寻契合社会福利救助领域的心理服务模式与方法。撰写论文不少于1篇。 8.提供技术支持:乙方可为甲方在心理测评、心理治疗等方面提供技术支撑。 9.强化信息共享: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机制,及时交流服务对象的心理状况和治疗进展,以更有效地协调合作事宜。 | 一、项目要求 1.构建转介机制:甲方有权与乙方构建转介机制,将需要心理治疗的服务对象适时转介至乙方接受专业治疗。 2.提供专业培训:乙方应为甲方的工作人员给予专业培训,助力其提升对心理问题的识别与处理能力。对于甲方工作人员开展心理健康业务培训,每年不少于2次。 3.施行心理咨询与治疗:乙方的专业人员前往甲方,为服务对象开展心理咨询和治疗服务。每年不少于24次,每次不少于一个工作日。 4.建立心理健康档案:为甲方服务对象创建心理健康档案,详实记录他们的心理状况及治疗过程,以更优地跟踪和评估治疗成效。 5.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合作双方共同组织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增强服务对象的心理健康意识及自我保健能力。其中,心理健康教育活动每年不少于4次;双方以“皖美活动--爱暖同心”为主题的心理健康宣传活动每年不少于2次。 6.进行心理危机干预:针对出现心理危机的服务对象,乙方能够提供及时的危机干预服务,协助其渡过难关。 7.开展研究与实践:双方携手合作开展相关研究和实践项目,探寻契合社会福利救助领域的心理服务模式与方法。撰写论文不少于1篇。 8.提供技术支持:乙方可为甲方在心理测评、心理治疗等方面提供技术支撑。 9.强化信息共享: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机制,及时交流服务对象的心理状况和治疗进展,以更有效地协调合作事宜。 | 服务期为三年,采用“1+1+1”模式,中标后先签订1年服务合同,经营期间每年度由采购人等相关部门进行满意度考核,对综合满意度达到80%以上(含80%)经采购人研究同意可以续签第2-3年合同。 | 一、项目要求 1.构建转介机制:甲方有权与乙方构建转介机制,将需要心理治疗的服务对象适时转介至乙方接受专业治疗。 2.提供专业培训:乙方应为甲方的工作人员给予专业培训,助力其提升对心理问题的识别与处理能力。对于甲方工作人员开展心理健康业务培训,每年不少于2次。 3.施行心理咨询与治疗:乙方的专业人员前往甲方,为服务对象开展心理咨询和治疗服务。每年不少于24次,每次不少于一个工作日。 4.建立心理健康档案:为甲方服务对象创建心理健康档案,详实记录他们的心理状况及治疗过程,以更优地跟踪和评估治疗成效。 5.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合作双方共同组织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增强服务对象的心理健康意识及自我保健能力。其中,心理健康教育活动每年不少于4次;双方以“皖美活动--爱暖同心”为主题的心理健康宣传活动每年不少于2次。 6.进行心理危机干预:针对出现心理危机的服务对象,乙方能够提供及时的危机干预服务,协助其渡过难关。 7.开展研究与实践:双方携手合作开展相关研究和实践项目,探寻契合社会福利救助领域的心理服务模式与方法。撰写论文不少于1篇。 8.提供技术支持:乙方可为甲方在心理测评、心理治疗等方面提供技术支撑。 9.强化信息共享: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机制,及时交流服务对象的心理状况和治疗进展,以更有效地协调合作事宜。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孙利、于放、王昭利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招标代理费和清单编制费用、专家评审费等据实支付。收费文件为:国家计委印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3]857号)及(发改价格[2011]534 号文件);《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皖价服【2007】86 号文);[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安徽省评标评审专家劳务费支付标准的指导意见]。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宿州市埇桥区社会福利救助中心
地址:宿州市埇桥区北三环路与二徐路交叉口向西500米
联系方式:赵老师 181*****8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通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宿州市埇桥区恒大名都8栋1307室
联系方式:王工 191*****29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工
电 话: 191*****290
标签: 心理咨询康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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