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安区政府机关大院及同安区文体中心物业管理服务结果公告采购包1、2

同安区政府机关大院及同安区文体中心物业管理服务结果公告采购包1、2

一、项目编号:[******]GY[GK]*******

二、项目名称:同安区政府机关大院及同安区文体中心物业管理服务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厦门同安同顺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厦门市同安区祥平街道祥桥路78-84号(双号)资产管理公司大楼3楼 1,316,300.00元 99.99

采购包2: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厦门同安同顺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厦门市同安区祥平街道祥桥路78-84号(双号)资产管理公司大楼3楼 1,972,000.00元 100.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包1(同安区文体中心物业管理服务采购):

服务类(厦门同安同顺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单位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1 物业管理服务 物业服务 同安区文化中心(图书馆、文化馆、科技馆)物业管理服务,按招标文件执行 按招标文件执行 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按招标文件执行 1,316,300.00

采购包2(同安区政府机关大院物业管理服务采购):

服务类(厦门同安同顺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单位 服务标准 金额(元)
2-1 物业管理服务 物业服务 同安区政府机关大院物业管理服务,按招标文件执行 按招标文件执行 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按招标文件执行 1,972,000.00

五、评审专家名单:

采购人代表: 张凉治
评审专家: 刘香珠 、 刘文浩 、 刘木龙 、 郑艺城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①关于采购代理服务费。 a.代理服务费标准及收取方式:以合同包3年中标价为基数,并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费,收费具体标准如下:中标价≤100万元部分,收费费率为1.50%;100万元<中标价≤500万元部分,收费费率为0.80%,500万元<中标价≤1000万元部分,收费费率为0.45%; b.经评审,所有采购标的均为中小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制造的货物(承建的工程、承接的服务),或者监狱企业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本单位承建的工程、本单位承接的服务;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属于前述情形的,给予中标人的采购代理服务费按上述收费标准下调10%; c.中标人以转账或汇款方式提交采购代理服务费,收款人全称:厦门国盈采购招标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工商银行厦门思明支行;帐号:410*****092********】。如中标、成交供应商无法续签合同,则中标、成交供应商可向采购代理机构书面申请退还未续签合同部分金额的采购代理服务费(按上述方法计算),退款申请应经采购人确认。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同安区文体中心物业管理服务采购:3.4732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合同包2同安区政府机关大院物业管理服务采购:4.6009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厦门同安同顺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为小型企业,给予中标人的采购代理服务费按上述收费标准下调10%。

2.合同包1:第一年代理服务费:*****.36元;第二年代理服务费:9477.36元;第三年代理服务费:9477.36元。

3.合同包2:第一年代理服务费:*****.4元;第二年代理服务费:*****.4元;第三年代理服务费:*****元。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厦门市同安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同安区银湖路1号

联系方式:0592-*******

2.采购机构信息

名称:厦门国盈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湖滨南路57号金源大厦23A之一单元

联系方式:059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力为

电话:0592-*******

厦门国盈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2024年08月08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物业管理服务 文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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