拜泉县兴农镇人民政府拜泉县兴农镇人民政府机动车保险服务直接选定采购合同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拜泉县兴农镇人民政府拜泉县兴农镇人民政府机动车保险服务直接选定采购合同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

二、合同名称:拜泉县兴农镇人民政府机动车保险服务直接选定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ZJXD-******-******-******

四、项目名称:拜泉县兴农镇人民政府机动车保险服务直接选定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拜泉县兴农镇人民政府

地址:黑龙江省 齐齐哈尔市拜泉县兴农镇政府

联系方式:186*****000

供应商(乙方):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齐齐哈尔市分公司

地址:齐齐哈尔市建华区卜奎大街90号

联系方式:151*****536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采购车辆保险 1(个) ¥6,268.00 ¥6,268.00 有关要求 (一)省直各主管部门应加强组织领导,及时将本通知要求传达到所属各单位,认真做好公务用车保险工作。 (二)各单位要加强对车辆保险费结算工作的财务监管,严格执行本通知相关规定,按照各承保公司保费优惠比率审核、结算保费。 (三)投保单位应强化内部管理,积极配合承保公司做好公务用车保险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向承保公司提出合同以外的无理要求,承保公司有权拒绝并向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举报。一经查实,将追究有关单位及责任人责任。 (四)投保单位发现承保公司不能履行公务车辆保险合同及相关服务承诺的,应及时向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举报。一经查实,将视情节轻重,依法对有关承保公司给予处理

合同金额: 6,268.00元,大写(人民币):陆仟贰佰陆拾捌元整

履约期限:2024年08月08日至2024年08月08日

履约地点:兴农镇

采购方式:框架协议采购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年08月08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年08月08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拜泉县兴农镇人民政府机动车保险服务直接选定采购合同.pdf

拜泉县兴农镇人民政府

2024年08月08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机动车保险 民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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