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宝市公安局电脑打印机耗材供应、维修服务及办公用品供应服务单位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灵宝市公安局电脑打印机耗材供应、维修服务及办公用品供应服务单位采购项目
成交结果公告
(招标编号:JZX-2024-057)
一、中标人信息:
标段(包)[001]灵宝市公安局电脑打印机耗材供应、维修服务及办公用品供应服务单位采
购项目:
中标人:三门峡市一方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其他类型中标价:优惠率:百分之十
(10%)
二、其他:
灵宝市公安局电脑打印机耗材供应、维修服务及办公用品
供应服务单位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ZX-2024-057
2、项目名称:灵宝市公安局电脑打印机耗材供应、维修服务及办公用品供应服务单位采购
项目
3、最高限价为:审定结算价的 100%
4、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5、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4 年 8 月 1 日
6、评审日期:2024 年 8 月 8 日
二、成交情况
入围供应商:三门峡市一方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成交金额:优惠率:百分之十(10%)
入围供应商:灵宝市易线网络服务有限公司
成交金额:优惠率:百分之十(10%)
三、评审专家名单:王景玉、宋建红、伍晓泽(业主代表)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收费标准参照豫招协【2023】002 号文件所规定的收费标准下浮收
取,代理费 3000 元,由成交单位承担;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成交公告在《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 1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结束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
向招标人和招标代理公司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
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
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灵宝市公安局
地址:灵宝市金城大道 11 号
联系人及电话: 李女士 0398-8863301
代理机构:河南匠之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灵宝市长安路长安公寓 5 楼 508 室
联 系 人:纪先生 13298285913
三、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四、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灵宝市公安局
地 址:灵宝市金城大道 11 号
联 系 人:李女士
电 话:0398-8863301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匠之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灵宝市长安路长安公寓 5 楼 508 室
联 系 人: 纪先生
电 话: 13298285913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