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烟草公司宿州市公司萧县局室内消防报警设备完善采购项目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安徽省烟草公司宿州市公司萧县局室内消防报警设备完善采购项目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安徽省烟草公司宿州市公司萧县局室内消防报警设备完善采购项目(二次)
中标候选人公示
DCZX-SZ-2024-101
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安徽省烟草公司宿州市公司委托,就“安徽省烟草公司宿州市公司萧县局室内消防报警设备完善采购项目”进行了公开招标。2024年8月8日 9时30分,本公司组织了开评标活动。经评标委员会评定,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评标结果
第一中标候选人 | 投标人名称 | 安徽东明电气有限公司 |
地址 | A区1#0112室 | |
投标报价(元) | ******.00 |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交货期限 | 满足招标人要求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投标人名称 | 安徽泽晟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地址 | 669号金濠广场A01、A02幢1-512室 | |
投标报价(元) | ******.00 |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交货期限 | 满足招标人要求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投标人名称 | 宿州科云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地址 | ||
投标报价(元) | ******.00 |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交货期限 | 满足招标人要求 |
公示期:2024年8月9 日至2024年8月13日
招标投标的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书面提出。
二、投标人异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必须是参与该项目招标活动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须提供利害关系证明资料);
(二)在异议有效期内提出的异议;
(三)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四、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受: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五、本评标结果在以下网站公示:
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www.ahtba.org.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cebpubservice.cn/ )、优质采云采购平台(www.youzhicai.com)
六、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标人:安徽省烟草公司宿州市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12栋1单元1701
异议接收联系电话:
邮箱:
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8月9日
标签: 室内消防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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