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区生产车辆租赁服务中标公告
园区生产车辆租赁服务中标公告
询价单号 | RA240*****309-1 | 采购方式 | 公开 |
报名截止时间 | 2024-05-13 12:00 | 报价截至时间 | 2024-05-13 12:00 |
物料代码 | 物料名称 | 规格型号 | 品牌 | 采购数量 | 计量单位 | 要求交货期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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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区生产车辆租赁服务 | 详见附件 | 1 | 项 | 2025-05-30 | 请将报价明细以附件上传 |
一、交货地址:山西太原市清徐县清徐经济开发区清泉南路1号
二、保证金额度:0
1.评审方式:最低价评审法确定中标单位,即在符合形式资格、响应性评审的前提下,以最终报价情况按由低到高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2.服务周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
3.付款方式:1、租赁乙方生产车辆(包含司乘人员)完成现场工作后,根据租赁乙方生产车辆的时间(台班)进行当月费用挂账审批,待三个月后,甲方向乙方支付该月租赁乙方生产车辆费用(乙方提供等额收据、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支付)。
2、租赁乙方生产车辆的使用以按台班(1个台班8小时)为一个计费单元,租赁车辆的使用最低计量为0.5个台班(≤4小时),不足一个台班(>4小时,≤8小时)按一个台班计量;用时大于8个小时以上,以按每半小时为一个计费单元,不足半小时按半小时计量,即每个计费单元为1/16个台班;根据山西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结合市场、园区实际租赁费用情况。
3、吊车作业台班的计时以吊车到达使用地点,并开始作业时进行计时,待作业结束后,使用计时结束。
4、材料、设备倒运押车时长(车辆载货不卸车的停滞状态),则不进行统计台班。
详见附件
五、注册资本必须大于等于0万元
六、报名要求:报名请提供营业执照
七、资质要求:
八、备注:在招投标过程中如有遇到不公平不公正待遇及廉洁问题,请反馈公司邮箱laxxlsj2023@126.com
名称 | 属性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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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区生产车辆租赁服务—招标主要内容.docx | 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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