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4年度垃圾分类主流媒体宣传项目成交公告
珠海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4年度垃圾分类主流媒体宣传项目成交公告
合同包1(珠海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4年度垃圾分类主流媒体宣传项目):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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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传媒全媒体运营有限公司 | 珠海市香洲银桦路566号报业大厦第5层517室 | 1,200,000.00元 |
合同包1(珠海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4年度垃圾分类主流媒体宣传项目):
服务类(珠海传媒全媒体运营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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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其他服务 | 珠海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4年度垃圾分类主流媒体宣传项目 | 一、珠海特区报合作内容 1.1 在《珠海特区报》上,设立垃圾分类专题整版共12期:配合垃圾分类办相关政策解读、条例解析、分类工作重点与推进动态,以及各区红黑榜、案例分享及先进人物事迹等宣传工作内容等。内容版块结构为:重点工作动态、经典案例、报告解读、互动平台、人物、红黑榜、现场直击。(整版专栏以月刊形式刊发) 1.2 在《珠海特区报》上刊登珠海环卫指数及红黑榜共50期:配合宣传全市各区垃圾分类工作亮点,考核评估、每周发布环卫指数周报及红黑榜,具体环卫指数和红黑榜数据由甲方提供。(最终以采购人最终实际发生数量为准,所产生的费用均包含在最终投标报价中) 二、珠海电视台合作内容 电视宣传:做好关于垃圾分类的重点策划及活动类宣传,宣传内容可以采取报纸和电视联动的方式,配合约2分钟深度宣传,共12期,积极配合垃圾分类工作推进,突出不同阶段性工作目标与成果。 三、珠海电台合作内容 3.1常规广告覆盖:在951新闻频率的8:00和17:58时段配合全市垃圾分类不同阶段性宣传工作重点播出公益广告(30秒规格),共76期。 3.2广播节目合作:在951频率、915频率:邀请嘉宾线上做垃圾分类专题分享“垃圾分类一起来”。 四、新媒体宣传合作内容 短视频制作推送:在《珠海特区报》视频号平台,策划、拍摄、制作2分钟相关垃圾分类短视频2期,通过视频号方式推送,并积极申报推送学习强国平台。宣扬红榜优秀垃圾分类示范案例,展现垃圾分类工作亮点。通过视频语言的展现方式,引导公众认知的注意力,达到高密度传播,提高群众对垃圾分类的知晓率与投放准确率,推动群众习惯养成。(根据分类办重点工作推进实时调整) 五、政务微信宣传采编 负责公众号的垃圾分类微信版块的宣传信息的收集、编辑等,每周由乙方的编辑、制作、推送微信每周3天,每次1-3条,乙方负责编辑汇总权威媒体报道,其他媒体宣传渠道则由甲方微信审核负责人提供公众号系统维护;垃圾分类查询与小游戏维护。 六、机动宣传 配合大型活动等重要节点宣传工作需求:发布报纸公告、海报设计制作、创作短视频拍摄、新媒体平台发布、宣传物料等。 | 一、珠海特区报合作内容 1.1 在《珠海特区报》上,设立垃圾分类专题整版共12期:配合垃圾分类办相关政策解读、条例解析、分类工作重点与推进动态,以及各区红黑榜、案例分享及先进人物事迹等宣传工作内容等。内容版块结构为:重点工作动态、经典案例、报告解读、互动平台、人物、红黑榜、现场直击。(整版专栏以月刊形式刊发) 1.2 在《珠海特区报》上刊登珠海环卫指数及红黑榜共50期:配合宣传全市各区垃圾分类工作亮点,考核评估、每周发布环卫指数周报及红黑榜,具体环卫指数和红黑榜数据由甲方提供。(最终以采购人最终实际发生数量为准,所产生的费用均包含在最终投标报价中) 二、珠海电视台合作内容 电视宣传:做好关于垃圾分类的重点策划及活动类宣传,宣传内容可以采取报纸和电视联动的方式,配合约2分钟深度宣传,共12期,积极配合垃圾分类工作推进,突出不同阶段性工作目标与成果。 三、珠海电台合作内容 3.1常规广告覆盖:在951新闻频率的8:00和17:58时段配合全市垃圾分类不同阶段性宣传工作重点播出公益广告(30秒规格),共76期。 3.2广播节目合作:在951频率、915频率:邀请嘉宾线上做垃圾分类专题分享“垃圾分类一起来”。 四、新媒体宣传合作内容 短视频制作推送:在《珠海特区报》视频号平台,策划、拍摄、制作2分钟相关垃圾分类短视频2期,通过视频号方式推送,并积极申报推送学习强国平台。宣扬红榜优秀垃圾分类示范案例,展现垃圾分类工作亮点。通过视频语言的展现方式,引导公众认知的注意力,达到高密度传播,提高群众对垃圾分类的知晓率与投放准确率,推动群众习惯养成。(根据分类办重点工作推进实时调整) 五、政务微信宣传采编 负责公众号的垃圾分类微信版块的宣传信息的收集、编辑等,每周由乙方的编辑、制作、推送微信每周3天,每次1-3条,乙方负责编辑汇总权威媒体报道,其他媒体宣传渠道则由甲方微信审核负责人提供公众号系统维护;垃圾分类查询与小游戏维护。 六、机动宣传 配合大型活动等重要节点宣传工作需求:发布报纸公告、海报设计制作、创作短视频拍摄、新媒体平台发布、宣传物料等。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部分工作因实际执行情况顺延,合作期限亦相应顺延)。 | 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合同和国家相关规定 | 1,200,000.00 |
赵娟(采购人代表)、宋美丽、刘文霞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颁发的计价格〔2002〕1980号、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规定,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以中标(成交)价作为计算基准,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100万元以下部分的收费费率为1.8%;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100万-500万元部分的收费费率为1.32%;由中标(成交)供应商在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前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低于伍仟元的按伍仟元计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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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包号 | 合同包名称 |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 收取对象 |
1 | 珠海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4年度垃圾分类主流媒体宣传项目 | 2.0640 | 中标(成交)供应商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合同包1(珠海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4年度垃圾分类主流媒体宣传项目):
供应商 | 资格性审查 | 符合性审查 | 最终报价 (总价-元)/(优惠率-%)/(折扣率-%) | 得分排名 | 推荐排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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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传媒全媒体运营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1,200,000.00元 | 1 | 1 |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1、原因: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2、说明:由于珠海传媒集团旗下所有媒体(包括电视、报纸、电台、新媒体)的合作,均包含稿件的刊发、播出,作为珠海本土唯一的主流传媒旗舰,上述所有刊发和播出平台,全部为珠海传媒集团所独有,并由珠海传媒全媒体运营有限公司经营,故本项目只能唯一从珠海传媒全媒体运营有限公司采购。
名 称:珠海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地 址:珠海市香洲区梅华东路366号
联系方式:0756-*******
名 称:广东创元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珠海市香洲区兴国街4号中立信大厦4楼407室
联系方式:0756-*******
项目联系人:吴泽金
电 话:0756-*******
广东创元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4年08月09日
标签: 垃圾分类主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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