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峰法庭枫桥创建视频摄制设计项目成交公告

金峰法庭枫桥创建视频摄制设计项目成交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金峰法庭枫桥创建视频摄制设计项目
品目

服务/文化、体育、娱乐服务/广播、电视、电影和音像服务/音像制作服务

采购单位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行政区域 芗城区 公告时间 2024年08月09日 17:49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吴志润、黄伊君、曾诗琳(采购人代表)
总成交金额 ¥6.******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小杨
项目联系电话 189*****544
采购单位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采购单位地址 漳州市大学路1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卢女士0596-*******
代理机构名称 华伦中建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漳州市芗城区胜利西路劳动大厦五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小杨 189*****544
附件:
附件1 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jpg
附件2 中小企业声明函.jpg

一、项目编号:HLZJ[TP]CG*******(招标文件编号:HLZJ[TP]CG*******

二、项目名称:金峰法庭枫桥创建视频摄制设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漳州市法影阳光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新浦东路22号明发商业广场7栋2单元906室

中标(成交)金额:6.******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漳州市法影阳光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金峰法庭枫桥创建视频摄制设计项目 按竞争性谈判文件及响应文件执行 按竞争性谈判文件及响应文件执行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按竞争性谈判文件及响应文件执行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吴志润、黄伊君、曾诗琳(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按照差额定率累进法的标准计取(代理费按照以下计算方法:中标金额100万及以下按照中标金额*1.5%计算),不足3000元按3000元计取;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地址:漳州市大学路11号        

联系方式:卢女士059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华伦中建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漳州市芗城区胜利西路劳动大厦五楼            

联系方式:小杨 189*****54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杨

电 话:  189*****544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设计项目 创建 摄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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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

华伦中建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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