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阳市基础测绘“十四五”规划暨新型基础测绘全覆盖二期重点工程项目中标成交公告
枣阳市基础测绘“十四五”规划暨新型基础测绘全覆盖二期重点工程项目中标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采购计划备案号
三、项目名称
枣阳市基础测绘“十四五”规划暨新型基础测绘全覆盖二期重点工程项目
四、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湖北辉宏地理信息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大道3号激光工程设计总部二期研发楼06幢15层1号
中标(成交)金额:1508.******(万元)
综合评分法:93.86(分)
服务类 |
名称:枣阳市基础测绘“十四五”规划暨新型基础测绘全覆盖二期重点工程项目 服务范围:本项目应该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开展工作,对项目的进度、质量和投资进行有效的控制和管理。投标人应落实安全和质量保证措施,做好组织协调工作,为采购人提供技术、经济和法律等方面的咨询服务,协助采购人实现预定的目标。 服务要求:本项目应该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开展工作,对项目的进度、质量和投资进行有效的控制和管理。投标人应落实安全和质量保证措施,做好组织协调工作,为采购人提供技术、经济和法律等方面的咨询服务,协助采购人实现预定的目标。 服务时间:24个月 服务标准:详见投标响应文件 |
五、评审小组成员
乔雪,王海燕,唐家元,朱丹妮,王小芮,付中敏,郭德庆
六、评审信息
1、评审时间:2024-08-08
2、评审地点:枣阳市浕水壹号9栋9层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采购代理费标准以成交价为基础,参照《湖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参考标准(试行)》(鄂建文[2023]35号)规定计取。
2、收费金额:0.0000(万元)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成交)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列明质疑事项的同时,依法举证),逾期将不再受理。质疑时请依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的相关要求,提交纸质书面质疑函一份并附相关证据材料。质疑应当采用纸质形式送达并提交电子文档,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代理机构出具受理回执。如仅以邮件形式发送且未告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同时未取得代理机构的质疑受理回执的,为无效的质疑。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枣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本级
地址:枣阳市人民路52号
联系方式:133*****69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永乐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枣阳市浕水一号9栋9层
联系方式:071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乔工
电话: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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