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海区审计局关于2023年度镇海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结果公告
镇海区审计局关于2023年度镇海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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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审计法及相关规定,区审计局组织对2023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央和各级审计委员会会议精神,严格执行区人大常委会有关决议,积极落实对区审计工作评议意见,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和上级审计机关工作部署,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聚焦主责主业,为奋力建设现代化滨海大都市科创强区、品质之城提供审计保障。2023年7月至2024年6月,区审计局共完成审计项目和审计任务25个。共查出违规金额0.99亿元,管理不规范金额25.66亿元;查出非金额计量问题330个。被采纳审计建议58条,促使被审计单位建立和完善制度46项。
审计结果表明,2023年,面对经济下行压力较大的复杂形势,全区各级各部门在区委、区政府坚强有力的领导下,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统筹推动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2023年我区实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0.90亿元,同比稳步增长。区财政运行及预算收支情况总体良好。
多措并举组织收入,稳定财政运行大盘。加强财税协同,涵养培植税源,夯实增收基础。2023年度税收收入75.64亿元,较上年度增长27.75%。通过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7.14亿元、统筹土地出让净收益11.67亿元等方式弥补财力不足,保障区级重点项目支出。
强化资金要素保障,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聚焦创新驱动,拨付区级政策资金7.2亿元引领产业高质量发展,安排人才支出3.48亿元加大人才引育留用支持力度,综合运用政府产业基金0.8亿元,撬动有效社会资本2.51亿元,持续激发经济活力动力。
全面深化财政改革,提升财政治理效能。将镇、街道纳入“智慧财政”体系,实施“乡债县管”体制改革,进一步完善基层财政运行监控。突出重点,腾出更多财政资源用于稳增长、促发展、惠民生。2023年度科技支出6.2亿元,增长26.1%,民生支出92.78亿元,增长7%。
审计整改成效显著,长效机制日趋完善。聚力合力推动整改合规到位、扎实有效。截至2024年7月,2022年度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60个具体问题,均已整改到位,整改问题金额1.98亿元,健全区级层面、主管部门及被审计单位相关制度35项。
一、预算执行和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一)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编制审计情况。
关注财政资金规范高效运行,开展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编制审计。
2023年度本级财政决算草案反映:一般公共预算可用资金180.33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0.91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5.1亿元,上解上级支出28.3亿元,土地指标调剂转移性支出1.8亿元,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5.03亿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8.2亿元,结转下年1.9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可用资金合计105.49亿元,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5亿元;基金预算支出44.77亿元,上解上级支出-5.32亿元,调出资金11.65亿元,专项债券还本支出7.02亿元;结转下年47.37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可用资金合计6988万元;预算支出3768万元,调出资金3199万元;结转下年21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可用资金合计10.52亿元;支出合计7.01亿元;结转下年3.51亿元。
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财政资金统筹管理不够到位。2个专户结存资金未统筹使用。部分非税收入未及时缴库。已完工或具备清理条件基建项目结余资金未充分盘活使用。
2.预算编制不够规范。未实现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全口径管理,5家国有企业未纳入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范围,3家国有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未足额上缴纳入预算。8个项目预算编制未细化。全区51个预算项目中的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未同步编制政府购买服务预算。
3.预算支出管理不够严格。在国有土地出让收入中安排人才相关生活补助、办公用房装修等支出。9家预算单位无预算支出、超预算支出。9个上级转移支付项目资金未按规定在30日内分配下达到具体执行单位,2个项目资金未及时拨付到项目实施单位。
4.全面预算绩效管理不够科学。4个项目未按规定开展事前绩效评估。绩效评价结果未深化应用,1个预算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未实现、绩效评价整改不到位,但预算资金和政策安排未联动调整。2个预算项目评价指标设置不科学,未能有效评估资金使用绩效。
5.政府财务报告编报不够准确。政府财务报告将以“其他应收款”科目核算的对外投资金额,重复以长期股权投资统计数据纳入综合财务报告编列。
(二)部门预算执行和镇(街道)财政决算审计情况。
以“数据采集+疑点分析+现场核查”模式,深化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全覆盖工作。按五年全覆盖要求对镇(街道)进行财政决算审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预算管理存在薄弱环节。存量资金统筹力度不足,镇(街道)46项专项资金长期挂账。预算编制及执行审核不严,4家单位存在超预算无预算支出、重复申报项目预算等问题。
2.论坛培训、三公经费等支出不规范。公务接待存在审批程序后置、接待费用赊账、未“一次一结”、原始凭据存在矛盾及涂改,培训会议违规安排午休房和公务用车未定点租赁等问题。
3.政府采购不够规范。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落实不到位,7个金额200万元以下的政府采购项目未按规定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采购程序不合规、程序倒置,合同签订不规范,管理考核缺位、不到位,个别单位将自身职能服务外包等问题仍然存在。
二、国有资产管理审计情况
(一)国有企业审计情况。
关注国企改革背景下的国企治理运营情况,开展原雄镇集团副总经理(主持工作)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中浦集团2022年度资产负债损益和其他财务收支审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用工薪酬管理不到位。企业在区国资中心核定的用工人数和工资总额之外,另通过劳务派遣、用工类服务外包项目等形式突破限制。
2.经营管理存在薄弱环节。企业未建立健全蒸汽收费和污水处理管理制度,存在少收蒸汽费,违规减免或未按规定标准收取企业污水处理费等问题。
3.重要事项内控机制不完善。一是企业业务监管缺位。二是资金调度存放不规范。三是企业采购询比价和招投标项目投标单位间普遍存在关联关系。
(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审计情况。
结合部门预算执行审计项目,重点关注了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使用情况。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资产管理基础工作不够到位。一是信息化项目未及时录入资产台账。二是16家单位财务管理系统与资产系统中的资产原值数据存在差异。
2.资产出租、使用管理不够规范。个别镇(街道)仍然存在账外资产违规出租,垃圾车无偿使用,拆迁过渡房管理不到位等问题。
(三)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情况。
关注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护使用情况,开展了乡镇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任中审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废弃山塘整治监管不到位。废弃山塘整治缺乏长效管理机制,10处废弃山塘违规堆放、停放车辆、搭建违法建筑等违规占用问题屡查屡犯。
2.国土资源监管责任履行不到位。一些永久基本农田存在“非农化”、“非粮化”现象。个别重点点位未按要求拆除硬化复耕。部分表土资源因填筑塘渣、倾倒建筑垃圾遭到破坏无法实施剥离和再利用。3处农田被违规消纳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等。耕地租金55万元未及时收取。
3.各类固体废物综合监管不到位。工业企业一般工业固废管理台账信息不完善,个别企业将属于危险废弃物的废弃油桶堆放于厂区外道路。4个非正规固废点位整治后存在反弹,仍有大量建筑垃圾、杂物堆放,并违法搭建临时建筑。厨余垃圾处置中心建成后长期闲置。
三、重点领域和重要项目审计情况
聚焦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关注小微园区招商、废弃矿山修复和数字化改革等高质量发展重点领域,开展了“招商惠商安商”重点任务推进情况,澥浦镇浦成小微企业产业园(一期)项目建设管理运营情况,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治理管理情况和信息化建设和网络安全等专项审计调查。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招商工作统筹协作有待加强,招引质效有待提升。
一是小微企业产业园招商工作推进缓慢,产业定位不精准。二是政策牵头部门制订的考核“指挥棒”作用发挥不够,“招商惠商安商”重点任务推进工作个别指标值设置远低于半年度完成值。三是镇(街道)个别重大文旅招引项目疏于管理,存在各类合作资金未到位,绩效欠佳和未按协议要求建设运营等问题。
(二)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治理项目结算合同履行、政策处理等关键环节监管不到位。
一是存在重复计取销售管理费和装车费,多计成品料装车费、材料调差费,合同价格未按规定下浮、超比例支付预付款等问题。二是存在扩大政策处理范围的情况。三是政策处理专项资金长期沉淀。四是未按规定选取评估公司、超范围评估多支付费用。
(三)信息化项目建设运行管理不到位。
一是建设程序不合规。1个项目涉嫌串标。2个信息化项目未招标先建设,且其中1个项目部分模块建设内容未完全实现。二是项目绩效欠佳。5个已验收项目建设目标未完全实现、相关数据错误混乱。1个项目因部门间数据共享不充分导致综合评价、经济指标等部分功能目标未实现。
四、政府重大投资项目审计情况
聚焦政府投资项目严格把关,“1+N”模式开展重点项目审计,关注了工程招投标、项目建设和结算管理等方面。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招投标法规和内控制度执行缺乏刚性,存在规避规定平台招标、虚假招标、涉嫌串标等问题。
应在区级平台招标的4个项目,违规决策、违规拆分在街道(镇级)公共小型平台招标。3个近400万元的工程项目在无设计无概算情况下违规招标,个别工程项目交易结果公示时间早于定标程序开始时间,涉及虚假招标。
(二)项目建设及资金使用管理不到位。
一是项目建设管理不够严格。工程变更管理有制度不执行,未按图施工、未予签证等情况普遍。2个项目未批先建。多个项目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施工、程序倒置、施工合同后补。3个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编制不准确,涉及多列、虚列项目成本。
二是项目资金使用管理不够规范。7个项目超付工程款、监理费、政策处理款。14个项目未按实按规结算。4个项目未按规定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4个项目因施工企业未及时报送进度款,建设单位未按月足额拨付农民工工资。
五、加大违法违纪行为查处力度情况
2023年7月以来,区审计局在各项审计中发现并移送违纪违法案件线索33件,其中移送纪委监委16件,公安部门17件。党纪政纪立案13起,涉嫌刑事犯罪27人,其中12人已被判刑,追缴违法所得67.53万元,主要集中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国企业务监管存在漏洞,违纪违法行为时有发生。此类问题线索7件,其中5件线索反映国有企业采购责任人失职失责,采购项目招投标或询比价监管不力。已党纪(政纪)立案7起。
(二)消费券领域的监管风险突出。此类问题线索有17件,公安机关均已立案。社会人员利用消费券发放漏洞违规核销电子消费券大量获利,非法套取财政补助资金。
(三)工程和服务招投标违规事项频发。此类问题线索有9件,其中5件线索反映工程项目建设单位虚假招标,相关单位违规串标等问题。
以上审计查出的问题,对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和应当追究责任的,已依法移送有关部门查处;对管理不规范的,已建议有关部门建章立制、规范内部管理;对涉及政策、制度方面问题的,已建议有关部门结合相关改革统筹研究解决。审计指出问题后,有关部门和单位积极落实整改,部分问题已整改到位。后续我们将加大审计整改联合督查力度,高质高效督促问题整改,并在年底前向区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全面整改情况。
六、审计建议
(一)围绕经济建设中心工作,持续强化高质量发展优势。
加大产业领域政策整合力度,加大政府采购对中小企业支持力度,合力优化营商环境。统筹“大招商”工作机制,发挥小微园区集聚效应,推动资金、土地等关键要素向优质产业集中,着力构建新发展格局。围绕国企深化改革要求,优化国企考核体系、强化国企合规经营,提升经营水平,推进国企降本增效、做优做强。
(二)围绕关键重点领域,统筹兼顾发展和风险防范。
提高责任意识,加强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力度,有效防止损害环境、浪费资源的风险隐患。强化重大工程建设项目的统筹管理,有效把控项目建设的关键环节,针对招投标领域串标围标突出问题加强管罚并举,切实防范廉政风险。科学评估单位内部管理薄弱环节和风险隐患,加强内部审计、健全内控体系,有效管控下属单位风险责任。
(三)围绕财政体制改革目标,提升财政管理水平。
持续完善优化集中财力办大事财政政策体系,强化财政资源统筹力度,盘活各类可用存量资金资产,提高重点领域重大项目资金保障能力。健全全面规范的预算管理制度,提高预算编制和执行的科学化和精细化水平,确保“花钱花在刀刃上”。强化全面预算绩效管理,科学设置绩效目标和评价指标,确保可量化、可评价,强化绩效管理激励约束,加强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挂钩联动机制,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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