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东煤炭2024年6月第6批矿山救援设备集中公开招标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神东煤炭2024年6月第6批矿山救援设备集中公开招标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神东煤炭2024年6月第6批矿山救援设备集中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及包号:CEZB240*****9001
一、中标候选人情况
标段(包)编号:CEZB240*****9001
载明内容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名称 | 廊坊市斯科瑞蒂消防安全技术有限公司 | 西安硕华实业有限公司 |
投标报价(人民币万元) | 237.****** | 248.****** |
质量(如有) | / | / |
工期(交货期)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资格能力条件 | 1、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MA、MHA******、2026年09月15日 2、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MA、MIA******、2029年02月27日 3、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MA、MFD******、2026年06月03日 4、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MA、MHA******、2026年05月25日 5、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MA、MHC******、2026年06月03日 6、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MA、MFA******、2026年11月29日 7、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MA、MFB******、2026年07月21日 | 1.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MA、 MHA****** 、2026年09月15日;2.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MA、 MHC****** 、2027年04月12日;3.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MA、 MFD****** 、2026年06月03日;4.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MA、 MHA****** 、2026年05月25日;5.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MA、 MFA****** 、2026年11月29日;6.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MA、 MIA****** 、 2026年03月08日;7.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MA、 MFB****** 、2026年07月21日。 |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编号(如有) | / | / |
业绩 | 1、神东煤炭集团2018年第7次集中公开招标、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神东煤炭 分公司、2018年11月1日 2、神东煤炭集团2018年11月国产物资公开询价集中采购、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神东煤炭 分公司、2018年12月29日 3、三道沟煤矿2019第四次委托消防材 料采购、三道沟煤矿、2020年3月21日 4、上湾矿便携式电动升降器采购、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神东煤炭 分公司、2018年4月16日 5、神东煤炭分公公司 2019年5月正压式消防空气呼吸器(**********P*****) 询价采购、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神东煤炭 分公司、2019年8月21日 6、国家能源集团物资公司 进口井工神东煤炭****** 灭火吹风机20台询价采购、神华物资集团有限公司、2020年8月 7、神东煤炭2021年7月第14批安全防护服(消防战斗服)公开招标、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神东煤炭 分公司、2021年11月16日 8、神东煤炭集团2020年8月17批物资一般特种车辆(侦查灭火指挥车)公开招标采购项目、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神东煤炭 分公司、2020年12月15日 9、神东煤炭2023年5月第10批矿山救护车询价采购、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神东煤炭 分公司、2023年7月11日 10、2020年6月第13批应用系统(应急救援物资装备管理平台)公开招标项目、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神东煤炭 分公司、2020年9月27日 11、进口一部神东煤炭******正压式消防空气呼吸器54套-LB询价采购、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神东煤炭 分公司、2020年7月10日 | / |
二、评标情况
评标委员会共 9 名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本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3天,自发布之日起计算。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如需询问不中标原因请联系项目经理:
姓名:刘垚、杨红艳(0912-*******) 电话:0912-*******
邮箱:********@ceic.com
(2)如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提出异议:
异议时限及程序: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登入国家能源招标网www.chnenergybidding.com.cn,在“用户登录”→“投标人”→“投标业务”→“招标异议”中提出招标异议。在提出异议时,应明确提出异议内容及异议的有关证据材料、异议诉求,以便我们尽快核实处理。
异议咨询电话:010-********
(3)为规范招投标环境,维护正常招投标秩序,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国家能源投资集团供应商失信行为管理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属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以非正常渠道干扰正常采购的失信行为,将给予“取消资格”处置,期限为1-3年。
1) 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
2) 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3) 恶意诽谤,诬告或陷害竞争对手
4) 投诉前没有提出异议,或者对未处理完毕的异议提交投诉
5) 多渠道异议、举报、投诉、上访的。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