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示青阳县年度A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的通知
关于公示青阳县年度A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的通知
根据《安徽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暂行办法》,经企业自愿申报、县市场监管局审核、拟公示企业公告等有关程序,决定向社会公示安徽顺洲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安徽省煜城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安徽水之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安徽省金汇环保材料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为青阳县2022-2023年度A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期两年,即从2024年8月12日-2026年8月11日。公示网站安徽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平台(http://61.190.8.249:88/)。公示期间实行动态管理,接受社会监督。
青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8月12日
标签: 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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