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天乐中心民生工程运营管理服务
2024年天乐中心民生工程运营管理服务
2024年天乐中心民生工程运营管理服务
一、合同编号: 2024AGGFN*****-001
二、合同名称: 2024年天乐中心民生工程运营管理服务
三、项目编号: 2024AGGFN*****
四、项目名称: 2024年天乐中心民生工程运营管理服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天乐社区服务中心
合同甲方编号: 123*****052*******
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黄山路626号
联系方式: 0551-********
供应商(乙方): 合肥市蜀山区阳光公益服务中心
合同乙方编号: 523*****336******A
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半岛路9号
联系方式: 139*****097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 2024年天乐中心民生工程运营管理服务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根据合肥市民政局《合肥市政府购买社区基本公共养老、青少年活动服务实施办法》的通知(合民〔2021〕86号)、《合肥市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合政办〔2023〕22号)等有关文件要求,合肥高新区下辖天乐社区服务中心须开展社区老少活动家园、居家养老、养老综合体等服务。社区服务对象以社区儿童、青少年、中老年人为主(特别是弱势儿童群体和老年人群体)。天乐社区服务中心现下辖: 1.梦城社区老少活动家园:位于梦城社居委4楼,建筑面积约600平方米,设有青少年活动室、娱乐健身室、多媒体活动室、舞蹈室、图书阅览室、棋牌室、声乐室等功能区。2.梦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位于幸福里程小区,共2层,建筑面积372平方米,设有心理疏导室、康复保健室(日间照料室)、书画室、电影放映室、图书学习室(电子阅览室)、棋牌室和辅助用房等功能区,并配备社区助餐点。 3.天乐社区养老综合体:位于长江西路拓基城市广场8号楼1-2楼,建筑面积约850平方米,设有老年活动室、手工绘画室、阅览室、文化娱乐室、餐饮休闲区和运动健身区等功能区,并配备3间托养服务用房和相关辅助用房。除了具备生活照料、文化娱乐等基本服务功能以外,还承担天乐中心辖区有养老护理需求的老年人日托、喘息式养老及全托服务。 4.天乐老少活动家园:位于优活华庭B1栋南1楼,建筑面积约230平方米,设有老年助餐点、老年活动室、科普手工兴趣班等功能区。5.蜀峰湾社区老少活动家园:位于蜀峰湾小区,建筑面积约100平方米,设有图书室、文化娱乐室、健身活动室等功能区。6.蜀峰湾居家养老服务站:位于澜溪镇小区,建筑面积200平方米,设有棋牌室、休闲保健室、文化娱乐室等功能区,并配备社区助餐点。 7.山湖社区老少活动家园:位于山湖新村小区北门,建筑面积约 300平方米,设有多功能活动室、阅览室、棋牌室等功能区。8.山湖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位于山湖新村小区北门,与老少活动家园共用一栋楼,设有康复保健室、休闲娱乐室、阅览室、放映室(会议室)和日间照料室等功能区。二、服务内容(一)日常管理1.场馆开放:健全和完善场地管理制度,落实运营机制,维持场馆的日常保洁(含公共卫生间),保持场馆有序运营,保障活动场所正常开放,场馆开放时间为周二至周日8:30-17:30,开馆期间必须有专职工作人员在岗,如遇法定节假日需要闭馆的,需经采购人同意后向居民公示告知。2.场馆运营:以服务居民、融合活动为核心,成交供应商依托各场馆积极开展服务,合理妥善使用场地,结合场馆功能区域筹备策划相应活动,功能区域划分可根据居民需求做相应调整,最大限度服务群众,功能区域调整方案需经过采购人同意。对于配备有社区助餐点的场馆,成交供应商应负责助餐点日常管理,主动与运营助餐点的单位对接,做好助餐点的开放、环境卫生、设备维护等工作。3.场馆维护:成交供应商按规定负责本项目场馆的设备、器械、图书、办公用品等固定资产的管理、使用及维护维修,不得将固定资产擅自进行出租、出借、处置,不得将固定资产进行抵押、融资、贷款等。成交供应商为安全责任第一主体,按规定及时发现、上报、消除场馆各类安全隐患,有效保障场馆安全、秩序及网络安全,避免安全事件发生。日常维护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支付,涉及结构性损坏的维修费用由采购人支付。(二)活动组织依托老少活动家园及居家养老服务站开展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场馆运营、服务实施功能、服务管理功能、资源整合功能、培养培育功能等。根据场馆功能区类型,以居民需求为中心开展服务:1.老少活动家园:服务内容:服务对象以社区儿童、青少年、中老年人为主(特别是弱势儿童群体和老年人群体),同时兼顾社区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等,着眼于满足社区居民的文化生活与学习需求。为社区适龄儿童、流动儿童、留守儿童提供安全可靠的课外学习活动场所,针对不同的儿童群体开展有针对性的活动,包括但不限于课业辅导、兴趣培养、图书阅览、社会实践、素质拓展、亲子教育及其他培训、咨询、教育等服务,在辖区范围内营造关爱保护儿童的氛围;为辖区中老年群体提供文体康乐活动服务,开展书报阅读、文体娱乐、社区影院等各类文体活动;为社区其他居民及家庭提供丰富多彩的文化娱乐体验。服务标准:每个老少活动家园每月开展活动不少于3场,其中面向社区儿童活动不少于2场,面向中老年群体活动不少于1场,全年50人以上参与的活动不少于4场,100人以上参与的活动不少于2场。在运营中,需配合社区根据实际需要调整活动的开展。2.居家养老服务站:服务内容:服务对象以社区老年人为主,特别是弱势及特殊的老年人群体。为辖区老年人开展生活照料、医疗保健、文化娱乐等,定期开展义诊、讲座培训、联谊活动、文艺演出等;组建老年人志愿服务队伍,为服务对象提供专业的志愿者服务、老年人互助服务;为辖区内需要帮助的老人提供送餐、家电维修、理发、下水道疏通、辅助出行、代购代缴等便民生活服务;为辖区老人开展适宜的文体活动。服务标准:每个居家养老服务站每月开展活动不少于4场(与老少活动家园项目为同一活动的,不累计计算),每月服务人次不得少于300人次;结合传统节日组织开展老年人文体活动,全年不少于4次,每次参与人数不少于100人;每季度开展健康知识讲座一次,每次受益人数不少于60人;民生实事宣传活动每月不少于1场。以社区热爱公益事业且身体健康的中老年人为基础,组建两支不少于20人的老年人志愿服务队,指导他们为辖区孤寡、空巢、高龄老人开展邻里互助、生活照料、陪伴慰藉、家庭纠纷调解等服务。3.养老综合体:服务内容:合理划分嵌入式养老综合体功能区域,包括日托休息区、康复医疗室、助浴室、阅览室、放映室等服务场地。服务内容主要包含老年人托养服务、日间照料、文化活动、健康讲座、康复保健、智慧养老等。组建老年人志愿服务队伍,为服务对象提供专业的志愿者服务、老年人互助服务;养老综合体采用驻点+上门的组合服务方式,为居家养老长者提供驻点或上门服务;助浴及其他专业服务按照辖区老年人和残疾人身体状况(自理、半失能、失能)提供相应托养服务,有条件的可以开展上门服务。智慧化养老服务主要是为老年人群提供生命防护、安全检查、应急呼救、健康医疗、亲情关爱、精神娱乐、护理工作等多方面的智能化服务。养老综合体可采取无偿和低偿收费相结合模式进行运营(所有收费项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和行业准入及技术规范),具体实施项目价格低于市场价且需报送社区同意后方可实施,具体收费内容应上墙公示。上门服务的价格经服务商与服务对象协商后确定,不得高于市场价格。服务标准:每月开展活动不少于4场,民生实事宣传活动不少于1场,每月服务人次不得少于300人次;结合传统节日组织开展老年人文体活动,全年不少于4次,每次参与人数不少于100人;以社区热爱公益事业且身体健康的中老年人为基础,组建两支不少于20人的老年人志愿服务队,指导他们为辖区孤寡、空巢、高龄老人开展邻里互助、生活照料、陪伴慰藉、家庭纠纷调解等服务。培育运动类、园艺类、书画类等特色社团,不少于两支,进一步丰富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拓基养老综合体智慧养老需自主采购智慧化养老服务设施设备及相关服务平台,自入驻之日起60日内完成采购、安装、调试并正式投入使用。应包括基础网络服务建设、弱电改造、AP覆盖以及满足社工管理、养老服务管理的服务信息平台和符合机构养老服务要求的智慧化社保终端(服务期间需无条件为社区提供智慧化数据资源库,服务结束后不得向任何个人或单位泄露社区养老数据资源)。(三)宣传报道项目周期内以工作简报、工作计划、媒体报道等形式进行服务的推动、推广,通过微信公众号、视频号等平台,省、市、区等纸媒或网络媒体多渠道、多样化对社区服务进行宣传。每季度每家老少活动家园市级媒体以上宣传报道不少于5篇,全年省级媒体宣传报道不少于3篇。(其中每季度市级主流媒体,如合肥广播电视台、合肥日报、合肥晚报等媒体报道不少于 1 篇,全年省级主要媒体,如安徽卫视、安徽人民广播电台、《安徽日报》《新安晚报》等媒体报道不少于1篇)。每季度每家居家养老服务站市级媒体以上宣传报道不少于5篇,民生实事宣传稿件不少于3篇,全年省级媒体宣传报道不少于 3篇。(其中每季度市级主要媒体,如合肥广播电视台、合肥日报、合肥晚报等媒体报道纸媒不少于 1 篇,全年省级主要媒体,如安徽卫视、安徽人民广播电台、《安徽日报》《新安晚报》等媒体报道不少于1篇)。 三、人员配备人员配备一览表四、品牌建设服务方根据文件要求,结合养老综合体基本情况及老年人需求,确定品牌建设方向,打造天乐养老综合体服务品牌。在成交进场后3个月内,制定品牌打造计划,报社区认可后,按照计划实施品牌建设。考核要求采取“月评分季考核”的方式,从服务方式、创新形式、居民满意度、社区协调配合度等方面进行评分(评分表详情见附件),其中上级有关部门的考核考评作为业绩考核的重要依据。对季度平均考核得分在90分(含)以上的,全额支付本季度服务费;对季度平均考核得分在80分(含)以上,90分以下的,按中标价该季度的95%支付服务费;80分以下的,视为考核不合格,按中标价该季度的50%支付服务费;对连续三个月考核得分达不到80分的或当月评分低于60分,且居民对社会组织服务意见大、满意率不足80%的,天乐中心有权提前解除服务合同。六、其他要求1.政府购买老少活动家园服务及居家养老服务项目由天乐中心、社居委进行联合考核,所有服务内容需备存规范的服务记录(活动方案、通知、参加人员签字表、入户走访记录、活动记录表、活动现场照片、满意度调查表、宣传报道等),按时上报各种资料、表册。2.按照财务管理规定,确保项目经费专款专用,在经费执行过程中配合社区履行经费报账程序。项目在执行过程中所产生的费用须保留相关经费支出凭据复印件留存备查。3.根据活动开展要求,每月28日前与各社区对接后拟定下月活动计划,明确服务时间、地点、频次、形式等,并与社区进行沟通确认后在服务现场公开发布,每月5日前将上月活动文字及图片资料整理归档后备查。4.配合社区接受相关主管部门及第三方评估机构对项目工作的指导、监督及评估,满足高新区政府购买社区老少活动家园活动服务项目、居家养老服务项目及养老综合体评估指标的考核要求。配合社区做好各项考核、评比、参观接待等活动的准备工作。5.本项目为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验收时采购人将邀请服务对象参与并出具意见,验收结果同时向社会公告,成交供应商需要予以配合。
主要标的数量: 见合同
主要标的单价: 见合同
合同金额: 7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1.服务期限:365(日历天) 2.服务地点:合肥高新区 3.服务方式:驻点服务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项目所属行业类别:政府采购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年08月12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年08月12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根据本页面提供的交易合同是按照《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管理细则》(皖政办〔2016〕65号)文件要求由市场主体发布,本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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