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姑苏区民政和卫生健康局关于2024年度全区特困供养人员照料护理服务项目的成交公告采购包1
苏州市姑苏区民政和卫生健康局关于2024年度全区特困供养人员照料护理服务项目的成交公告采购包1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总得分 | 中标/成交金额 |
1 | 江苏居家乐健康产业有限公司 | 91******MA1M*****J | 苏州市姑苏区吴中西路909号四楼F402室 | 95.33(均分制) | ******元 |
服务类 |
名称:2024年度全区特困供养人员照料护理服务 服务范围:为姑苏区符合条件的特困供养人员提供生活照料、失能生活护理、失能医疗护理及其他服务。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要求: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社会救助和困境儿童保障标准的通知》(苏府办〔2023〕164号)文件,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服务标准根据其生活自理能力评估结果分档确定,分别为:全护理1370元/月,半护理690元/月,全自理230元/月,与老年人养老服务援助(补助)补贴、残疾人托养服务护理补贴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享受。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时间:2024年8月12日至2025年8月11日 服务标准:详见采购文件。 |
张敏若、王贤春、吴鹏程
预算金额100万元以下部分,费率为该部分预算金额的1.5%;
预算金额100万元(含)-500万元部分,费率为该部分预算金额的1.1%;
预算金额500万元(含)-1000万元部分,费率为该部分预算金额的0.8%;
预算金额1000万元(含)-5000万元部分,费率为该部分预算金额的0.5%;
预算金额5000万元以上部分,费率为该部分预算金额的0.25%。
说明:代理服务费以采购预算金额为基数依据,按以上规定的标准和差额定率累进法进行计算收取。例:如预算金额为150万元,则代理服务费=100万元以下部分×1.5%+(150万元-100万元以下部分)×1.1%。如按上述方法计算的金额低于人民币3000元整的,则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按人民币3000元整计收。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用:人民币捌仟贰佰伍拾元整(¥:8,250.00)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无。
1.采购人信息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沈川渝、邬汝超、张萱
电话:0512-********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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