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道路保洁、垃圾分类采购项目二包中标结果公告
高新区道路保洁、垃圾分类采购项目二包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EP-SZCG*******B
二、项目名称:高新区道路保洁、垃圾分类采购项目第2包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博景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合肥市蜀山区振兴路1499号联东U谷·蜀山国际企业港1号楼
中标(成交)金额:肆佰捌拾贰万陆仟肆佰捌拾肆元整(*******.00元)
评审得分:90.56 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高新区道路保洁、垃圾分类采购项目第2包 服务范围:本项目范围内的道路保洁、垃圾分类、公厕保洁,绿化带保洁、游园保洁、保洁范围内的垃圾分类收集和运输、环卫设施管养维护、小广告(牛皮癣)清理、公交站牌清洁、机动车道交通护栏底部清洗、人行道非机动车道交通护栏保洁及作业范围内的除雪、重大活动保障等应急任务、主管部门交办的临时性任务等。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要求: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服务时间:3年(合同一年一签) 服务标准: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五、评审专家名单
沙启红,高秀军,姚莉,王应永,苏德敏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执行代理合同约定
收费金额:4.86 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元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宿州市元一新天地B1栋15楼,联系电话:181*****068。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向宿州市财政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 称:宿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宿州市竹邑路 8 号
联系方式:135*****0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安徽元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宿州市元一新天地B1栋15楼
联系方式:181*****068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李仕玉、孟苹
0天4小时21分
0天0小时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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