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头村施窑艺术山谷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一期成交结果公告

马头村施窑艺术山谷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一期成交结果公告

马头村施窑艺术山谷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一期)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X-CG-CS-*******

二、项目名称:马头村施窑艺术山谷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一期)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广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广德市新杭镇流洞社区青年街道中段

成交金额:壹佰陆拾壹万陆仟零贰拾捌元陆角柒分(*******.67元)

供应商的评审报价:壹佰陆拾壹万陆仟零贰拾捌元陆角柒分(*******.67元)

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54.60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名称:马头村施窑艺术山谷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一期)

施工范围:游客服务中心活动场、基础设施;移动公厕、道路、生态停车位等配套服务设施工程建设;

施工工期:60日历天

项目经理:程佳

执业证书信息: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皖234*****7115)

五、评审专家名单:张兴华、吴延来、吴健飞(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招标代理费及清单控制价编制费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 号)、《关于重新制定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皖价服[2007]86 号文)标准计费。

2、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泾县琴溪镇人民政府、安徽启融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泾县琴溪镇街道、泾县财富东路30号5楼,联系电话:187*****868150*****732。也可在宣城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提出质疑(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详见服务指南-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操作手册)。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泾县财政局(地址:泾县泾川镇桃花潭西路、电话:0563-*******)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1.3被质疑人名称;

1.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1.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1.6必要的法律依据;

1.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2.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2.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2.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泾县琴溪镇人民政府

地址:泾县琴溪镇街道

联系方式:187*****86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启融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泾县财富东路30号5楼

联系方式:150*****73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胡工

电话:187*****868150*****732

十、附件

1、磋商文件:磋商文件.pdf

2、主要标的信息:主要标的信息.pdf

3、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泾县琴溪镇人民政府

安徽启融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8月12日

办理流程公开

累计办理时间:0天0小时32分0秒

  • 交易平台提交

    • 提交人:

      安徽启融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提交时间:

      2024-08-12 15:52:07

  • 交易中心确认

    • 办理状态:

      已确认

    • 办理时间:

      2024-08-12 16:24:36

    • 办理用时:

      0天0小时9分

附件:公告.pdf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配套设施 艺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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