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农业示范园区景观工程广场、绿化工程施工预中标结果

现代农业示范园区景观工程广场、绿化工程施工预中标结果

项目名称安阳市农科院现代农业示范园区景观工程广场、绿化工程施工项目编号s2016sg076
招标人安阳市农业科学院试验基地项目建设指挥部联系方式139*****027
招标代理安阳市诚信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联系方式****-*******
公示时间2016.8.24—2016.8.26中标时间2016.8.22
质量目标合格工期
(日历天)
100
建设地点示范园区内建筑面积(㎡)绿化面积35209平方米,铺装面积为4371.4平方米
结构层数/
中标范围和内容施工图纸和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中标价*******.79元
推荐中标人排名投标总报价
(元)
建造师技术标信誉标总价得分综合单价得分材料单价得分措施费得分总分排名
第一中标候选人河南新封生态环境工程股份有限公司*******.79潘永堂23.521429.9315104.9196.861
第二中标候选人河南超杰园林设计工程有限公司*******.66冯国杰23.21527.4715104.9495.612
第三中标候选人新乡市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69李 宁23.121528.5214104.7894.923

异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其他有关法规、规章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11号令、九部委23号令)规定: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三)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绿化工程 广场 景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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