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集镇甫坝村五联组原承包户韩杰奇集体土地经营权发包中标结果
塔集镇甫坝村五联组原承包户韩杰奇集体土地经营权发包中标结果
乡镇(街道) | 塔集镇 | 村(社区) | 甫坝村 |
组别 | -- | 登记日期 | 2024-07-30 |
是否续租 | 否 | ||
交易面积 | 22.65亩 | ||
质量等级 | -- | ||
利用现状 | -- | ||
项目描述 | 塔集镇甫坝村五联组(原承包户韩杰奇)集体土地经营权发包项目 报名条件:不限。缴款方式:每年10月底前缴纳下一年土地承包金。流转用途:粮食种植。相关要求:承包期内中标者须依法经营,不得将土地转让他人、如须转让须向村委会备案并经村委会同意。不得在土地上搭建房屋、不得随意取土、须保持土地原样。提醒:有意向报名竞标者报名前请仔细阅读项目发包方案、审查表和项目招标公告中所有内容和条款并前往现场勘察。其他事项咨询村委会。 | ||
项目位置 | 淮安市金湖县塔集镇甫坝村 | ||
项目四至 | 东至:村中心路 南至:庄台路 西至:西一河 北至: 庄台路 | ||
坐标拐点 | -- | ||
流转用途 | 粮食生产 | ||
种养品种 | -- | ||
补充说明 | 1.如非原承租人中标,原承包户固定资产(含承包土地内和田埂上种植的农产品)的处理由(新承包户)中标人与原承包户协调,与村委会无关。2.维持现状不得擅自改造。3.道路水利等基础设施投资改造,必须服从镇村建设规划并征得村委会同意。项目网上交易成交后,中标人须在规定时间(由流出方确定)内和流出方一同到塔集镇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签署:1、《农村产权交易项目成交确认书》;2、《集体土地经营权合同》(合同在农村产权交易确认书上传上级中心审核通过后公示3天,公示期间无异议后、5天内签订)。中标人如果拒签(弃标)其中任何一项,流出方有权取消交易并收回发包的水面,标段重新发包。流出方和镇产权交易中心将提请县产权交易中心取消(账号禁用)中标人报名参与竞标资格。同时对此项目中标人所缴纳的竞标保证金作为违约金进行部分罚没处理。 | ||
项目审查表 | |||
村民代表大会意见 | IMG_0012.jpg IMG_0013.jpg |
所有权人 | 金湖县塔集镇甫坝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
经营权人 | -- | ||
权属类型 | 集体 | ||
权证编号 | -- | ||
权证年限 | -- | ||
是否存在其他权利人 | 否 | ||
他项权利人 | -- | ||
他项权利内容 | -- | ||
是否涉及农户土地 | 否 |
报名时间 | 2024-08-02 09:00至2024-08-08 16:00 | ||
报名地点 | 塔集镇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或网上报名 http://jhx.jsnc.gov.cn/ | ||
报名缴款截止时间 | 2024-08-08 16:00 | ||
交易时间 | 2024-08-09 09:30 | ||
交易地点 | 塔集镇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 http://jhx.jsnc.gov.cn/ |
流转期限 | 3年0月 | ||
标段描述 | 塔集镇甫坝村五联组(原承包户韩杰奇)集体土地经营权发包项目 报名条件:不限。缴款方式:每年10月底前缴纳下一年土地承包金。流转用途:粮食种植。相关要求:承包期内中标者须依法经营,不得将土地转让他人、如须转让须向村委会备案并经村委会同意。不得在土地上搭建房屋、不得随意取土、须保持土地原样。提醒:有意向报名竞标者报名前请仔细阅读项目发包方案、审查表和项目招标公告中所有内容和条款并前往现场勘察。其他事项咨询村委会。 | ||
交易面积 | 22.6500亩 | ||
服务费(材料费) | 0.00 | ||
保证金 | *****.50 | ||
交易底价 | 930.00元/年/亩 | ||
成交缴款方式 | POS机刷卡 转账汇款 | ||
交易方式 | 在线自由竞价正向 | ||
自由竞价期 | 2024-08-09 09:30~2024-08-09 09:40 | ||
出价延时 | 30秒 | ||
加价幅度 | 5.00元/年/亩 | ||
底价 | 930.00元/年/亩 | ||
成交人 | 韩杰奇 | ||
成交日期 | 2024-08-09 | ||
成交总金额 | *****.50元 | ||
补充说明 | -- |
单位名称/姓名 | 金湖县塔集镇甫坝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联系人 | 徐庆国 | 联系电话 | 150*****900 |
姓名 | -- | 联系电话 | -- |
序号 | 投标单位 | 废标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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