垫江县高峰小学校新建运动场及配套设施工程中标公示
垫江县高峰小学校新建运动场及配套设施工程中标公示
拟中标结果公示表
(公示期:2016年8月24日—— 2016年8月26日)
项目名称 | 垫江县高峰小学校新建运动场及配套设施工程(第二次) | ||||||||
招标公告编号 | 066318 | ||||||||
招标人 | 垫江县高峰小学校 | 联系电话 | |||||||
招标代理机构 |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
垫江县工业园区B2线延伸段新建道路工程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重庆千万加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重庆杰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重庆晟元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拟中标人 | 重庆千万加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中标金额 (元) | *******.37 | ||||||
工商注册号 | 组织机构代码 | ||||||||
投诉受理部门 | 垫江县纪委、监察局 | 联系 电话 | |||||||
垫江县发改委 | |||||||||
垫江县建委 | |||||||||
招标人: 垫江县高峰小学校 2016年8月24日(单位公章) | 招标代理机构: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8月24日(单位公章) |
备注: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结果公示有异议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由招标人及其招标代理机构答复;对答复不满意的,才能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1号)执行和《重庆市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实施细则》(渝发改标[2014]1168号)执行。
2、项目如划分多个标段(合同包)的,应按不同合同段分别填写“标段(合同包)名称”、“中标候选人及排序”、“拟中标人”。自行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一栏不填。
本招标项目垫江县高峰小学校新建运动场及配套设施工程已由垫江县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以垫江发改委函[2016]143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垫江县高峰小学校,建设资金为专项资金、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名称:垫江县高峰小学校新建运动场及配套设施工程
2.2 建设地点:垫江县高峰小学校内。
2.3 项目规模:新建设运动场总面积9000平方米,建安费约200万元。
2.4 项目招标范围:施工图示及图说中全部工程内容。
2.5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6项目分包情况:本工程项目不允许分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本工程招标无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7月28日起,在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djjyzx.gov.cn)上直接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答疑、补遗、最高限价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2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在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djjyzx.gov.cn)上关注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4.3招标文件每标段每套售价10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支付招标文件费,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地点详细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时间以重庆市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公开挂钟时间为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重庆建设工程信息网、垫江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招标人:垫江县高峰小学校 |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责任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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